看板 DigiCurrenc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之銘言: : 我不知到你所謂將比特幣定性為商品的說法是從何而來 : 如果你是指央行的以下的聲明 : https://www.cbc.gov.tw/ct.asp?xItem=43531&ctNode=302 : 我想你可能誤解了。 : 第一,央行只是說比特幣不具有法定貨幣的性質,但沒說買賣比特幣不違法, : 因為銀行法第29條(專業經營原則)【相關罰則】第1項~§125    : 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 : 公眾財產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 你的誤解才大了 1. 比特幣不是法定貨幣, 談何"經營收受存款"? 難道你把遊戲點數存進遊戲的行為=收受存款? 2. 比特幣買賣也不涉及 "受託經理信託資金", 我買張印有私鑰的紙, 誰託誰? 經理了什麼? 3. 比特幣不是法定貨幣, 所以更不涉及國內外匯兌業務 從頭到尾跟銀行法29條半毛錢關係也沒有 還有我要提醒你, 民主自由的法治國家, 法律沒有禁止的事情都可以做, 謝謝 : 第29條之1(與收受存款相當之行為)    : 以借款、收受投資、使加入為股東或其他名義,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之人收受款項或吸收 : 資金,而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紅利、利息、股息或其他報酬者,以收受存款論。 : 所以如果以法幣購買某種虛擬貨幣,而這種虛擬貨幣又承諾給予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 : 紅利、利息、股息或其他報酬者,就有可能被認定為違法吸金,這也是為什麼很多ICO 什麼叫做 "顯不相當" ? 我買個有存BTC地址的私鑰, 為什麼是 "顯不相當" ? 裡面有BTC耶? 相不相當是你說了算? 你活在太上皇說了算的年代嗎? : 只兌換BTC或ETC,而不直接兌換法幣的原因,就是要迴避此條的規定。 : 另外ICO是否為公開發行,而受證券交易法的規範,金管會到現在還沒有說死,只說如 : 果具有權益性質的TOKEN公開發行,是要向證券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才能進行的,否則即有 : 違法之可能。 所以我說台灣民智未開, 政府說一就不敢二, 你出面對抗還會被旁人笑, 殊不知這個廢物政府, 整天立些些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的垃圾法條, 還兼反動保守過時, 胡搞瞎搞還有人要挺, 真的BI : https://www.fsc.gov.tw/ch/home.jsp?id=96&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 : jsp&dataserno=201806220002&aplistdn=ou=news,ou=multisite,ou=chinese,ou=ap_root : ,o=fsc,c=tw&dtable=News : 至於實名制的問題,我想很多人誤解了AML的規定,它不是以交易標的是否為金錢或 : 商品來規範,而是以是否隱匿罪所得為規範,所以即使把法幣換成虛擬貨幣或其他商品 : ,一樣會有AML的問題,問題只是管到什麼程度而已 : 第 2 條 本法所稱洗錢,指下列行為: : 一、意圖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來源,或使他人逃避刑事追訴,而移轉 : 或變更特定犯罪所得。 : 二、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之本質、來源、去向、所在、所有權、處分 : 權或其他權益者。 : 三、收受、持有或使用他人之特定犯罪所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46.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giCurrency/M.1535631438.A.E00.html ※ 編輯: wahaha99 (1.171.46.50), 08/30/2018 20:20:23
DarkerDuck: 你智商太高了,有些死讀書無法理解的 08/30 20:26
rmp4rmp4bear: 理性討論 08/30 20:59
jixian: 小心要道歉,有些用詞已經不理性了 08/30 22:12
a2935373: 現在金管會用來管制的法令應該是下面這條 08/30 23:02
a2935373: 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 08/30 23:02
Desperando: 法律沒有禁止的事情都可以做 -> 其實不算對 08/30 23:05
Desperando: 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好像有不同 我們是法律有的才可做 08/30 23:05
Desperando: 英美才是法律沒有禁止的事情都可以做 印象中啦 請指正 08/30 23:06
DarkerDuck: 台灣是大陸法,是走罪刑法定原則沒錯啊 08/30 23:14
DarkerDuck: 大陸法系 08/30 23:15
a2935373: 是的 但是很多法律會有概括條款 真的是住海邊 08/30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