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ug (好東西不簽嗎)
看板DigiCurrency
標題[新聞] 虛擬貨幣也課稅? KPMG:注意營業稅、營
時間Fri May 17 16:31:01 2019
虛擬貨幣也課稅? KPMG:注意營業稅、營所稅
虛擬貨幣也要「稅」,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表示,雖然台灣在虛擬貨幣買賣雙
方的課稅規定還沒定調,但針對「交易平台」業者所收取的手續費,目前應已有較明確方
向,提醒交易平台業者應留意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扣繳等稅務申報議題。
KPMG加密資產與代幣經濟團隊執業會計師陳彩凰表示,因應數位經濟時代來臨,交易商品
類型及模式推陳出新,虛擬貨幣亦成為部分投資人關注標的,各國陸續成立交易平台,像
比特幣(Bitcoin)更一度於2017年,價格飆漲到近2萬美金,相關平台的交易量與利潤更
是上億美元。
陳彩凰表示,儘管台灣現階段對於對虛擬貨幣的課稅規定還不明確,金管會亦正加緊腳步
就各類代幣提出規範方式,但虛擬通貨交易平台是提供買、賣雙方媒合服務者,平台主要
的收入態樣主要為交易雙方所支付的手續費,以及虛擬通貨發行者的「上架費」,這方面
的課稅方式則已有明確方向。
陳彩凰列舉,以營業稅而言,無論該交易平台為外國或本國業者,手續費收入都屬於在台
灣境內銷售勞務收取之代價,應繳納營業稅,如果是本國平台業者,可按淨額計算營業稅
;就營利事業所得稅而言,台灣公司建置交易平台,供台灣境內外的買賣雙方進行虛擬貨
幣交易,所收取的相關服務手續費也應計入當年度收入,要在次年5月份辦理所得稅申報
。
陳彩凰指出,而外國公司提供交易平台,供我國境內外買賣雙方進行虛擬通貨交易,因買
賣至少其中一方為我國的個人或營利事業,則其平台服務手續費也是我國來源收入,參考
外國營利事業跨境銷售電子勞務相關規定扣繳稅款,並可於先按總額扣繳後,申請主張相
關成本費用,或者依核定的淨利率及貢獻度計算並退稅。
陳彩凰表示,由於伺服器、交易方及平台業者可能位於不同租稅領域,過去會引起國家間
爭執稅務上的管轄權,交易地點也更添變數,有許多國外虛擬貨幣交易所設於與未和台灣
租稅協定的國家,更增添正確申報、依法納稅的困難,這都是代幣經濟時代中必須面對的
新興稅務議題。
https://udn.com/news/story/7239/3816098
玩虛擬貨幣要繳稅 專家怎麼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1.110.4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giCurrency/M.1558081865.A.BB9.html
→ pohy960: 這是寫平台業者 手續費要繳所得稅吧 合理啊 05/17 17:03
→ pohy960: maicoin買幣 手續費的部分 已經有開發票了 05/17 17:03
→ steve456123: eXqy 05/18 02:07
推 fgj: 交易平台: 提供服務屬於勞務經營者,課營業稅沒話說 05/18 08:07
→ fgj: 投資者: 現階段課所得稅是落後的,未來直皆在平台課交易稅(並 05/18 08:10
→ fgj: 數字大約在2%(比照證交稅0.3%+營所(所得)稅1.2%+平台等) 05/18 08:16
→ fgj: 因牽涉到跨國交易及未來幣幣交易及未賣出,很難算所得稅 05/18 08:18
→ fgj: 目前也還沒有對虛擬貨幣(非實體貨物、虛擬通貨、商品)修法 05/18 08:22
→ fgj: 營業稅法第一條: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 05/18 08:23
→ fgj: ,均應依本法規定課徵..營業稅。投資者是虛擬貨物,若套用舊 05/18 08:25
→ fgj: 法,則起運地、所有權、財產權、境外..等都會有問題 05/18 08:26
→ fgj: 這官說是一般商品課營業稅,那官說是金融商品課交易稅 05/18 08:29
→ fgj: 用說說來課稅?趕快對"虛擬產業"入法吧!如果有投資者被亂課營 05/18 08:30
→ fgj: 業稅,除了行政救濟,願意的話可去告人,雖然很累,但你若縱 05/18 08:31
→ fgj: 另1F:平台跟我們收的手續費(假設10%)是課營業稅而非所得稅 05/18 08:50
→ fgj: 也就是買賣金額*10%*5%=平台給國家的營業稅 05/18 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