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誆賣「低於市價」比特幣 富商集資950萬現金+手機定位仍遭騙 李姓、黃姓2男子明知自己沒有比特幣可販售,合謀向林姓富商誆稱,有賣家願意出售每 顆低於市價21.8萬元比特幣。林男集資950萬元購買47.5顆。交付現金後為求謹慎還用手 機定位追蹤李男,但仍被逃逸無蹤,李黃兩人各分得850萬及100萬元。台中地院審結,依 詐欺罪判李、黃1年10月、1年2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李姓男子2019年認識做貿易的富商林姓男子,認識2、3個月後覺得有機可乘 ,找來黃姓友人合謀,5月某日跟林男騙說黃有朋友手中持有大量幣特幣想出清,當時市 價為21.8萬,可以低於市價售出。林男表明有意願,李、黃充當牽線人幾經討價還價後, 對方同意以每顆20萬售出。3人相約到某茶館討論後,林男承諾購買47.5顆比特幣共950萬 元。 李男與林男相約數日後在西屯區某酒店包廂內交易,林帶著助理及集資來的950萬元現金 到場,而李只有一人現身,謊稱賣家非常低調,不想露臉,只要確認金額就會將比特幣轉 入指定帳戶內。李男為取信對方,當場簽下10張本票並提供身分證質押,同時也提供手機 定位,以免捲款潛逃。 李男得手後,帶著950萬元現金離開,林男則委託助理開車,透過定位系統尾隨,結果李 男將定位關掉,林才發現遭騙,數日後報警提告詐欺。 黃男坦認犯行,表示主謀是李男,得手950萬他只拿到100萬,其他都李男拿走。李男缺承 認有拿走950萬,但辯稱黃才是主謀,只領到350萬元。 法官認為,李男負責找詐騙對象、當場收現金還簽本票,風險最高,角色最沉重,理應領 取最高報酬,所辯不足採信。審酌李男與林男已達成和解並部分歸還245萬元,仍保有605 萬元,黃則未歸還,依法宣布沒收,並依詐欺罪判李男1年10月,黃男1年2月。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413/1690434.htm 面交比特幣被騙950萬 最後只拿回245萬 交易專家怎麼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38.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giCurrency/M.1586854398.A.6D6.html
nevenhsu: 洗錢吧 04/14 18:09
SidMax: 法官不對吧,車手風險也很高阿,難道是主謀嗎 04/15 12:09
kria5304: 北七沒藥醫 04/18 08:27
kria5304: 喔干我以為我在八卦板… 04/18 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