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ug (好東西不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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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租屋竊電挖礦一年用219萬度 新北父子創千
時間Wed Aug 17 16:45:26 2022
租屋竊電挖礦一年用219萬度 新北父子創千萬天價賠償
從事貿易業的楊姓男子4年前見虛擬貨幣好賺,斥資近3千萬買設備,帶著2個兒子在桃園
平鎮區租屋竊電「挖礦」,短短1年用了219萬度電,結果因用電量大被逮判刑,再被台電
求償上千萬元電費;桃園地院審理台電求償案,最後判父子3人須給付1426萬餘元電費。
可上訴。
判決指出,楊姓父子為節省「挖礦」成本,2019年2月1日以蘇姓男子名義承租桃園市平鎮
區民生北路和金陵路2戶民宅後,私接電線供挖礦機工作,直至2020年2月11日才被檢警查
獲。由於電流未經電表,實際用電量難以估計,台電根據2租屋處的挖礦機數量,估算1年
時間大概用了219萬度,向3人和莊姓房東求償1426萬餘元。
審理時,楊男2個兒子否認台電指控,辯稱自己刑事官司已獲士林地院免訴。莊姓房東則
主張電業法規定求償對象僅限違規用電者,自己只是將房子租給蘇姓男子,並無違規用電
情事,台電損失與他無關。
桃園地院調查,楊男等人刑事免訴原因是檢察官重複起訴,實際上,3人刑事官司早在
2020年底被台灣高等法院依竊盜罪分判有期徒刑7到9個月定讞,說法不足採信。3人竊電
時間共計376天,但按規定最高賠償額以1年為限,再以當時平均電價1.6倍(一度6.512元
)計算,應賠償1426萬1280元。
此外,莊姓房東因為不是竊電的行為人,也無違規用電情形,依電業法等相關規定,台電
向其追償電費自屬無據。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541377
偷219萬度電挖礦 判賠1426萬 專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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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79111010: 賺翻啦 四年前就挖了 08/17 16:53
推 allancool500: 從2019開始挖確實是賺爛了 08/17 17:23
推 qr1348: 有三千萬買設備 開間公司申請工業用電很難嗎 求解 08/17 19:24
→ keepxha: 很難 這樣成本拉高到4千多萬了 08/17 19:34
推 Roger37: 三千萬買設備,一個月電費至少150起跳,能偷怎不偷呵呵 08/17 22:24
推 lipstick: 因為沒被抓到的更多 08/18 00:45
推 snowoffish: 賺爆了 08/18 01:30
推 redbullwings: 這應該賺爛了 08/18 01:50
→ Warez: 一般民宅可以吃這麼多電唷? 08/18 05:36
推 goodyW: 進電錶之前就接電了,要不然怎麼會叫偷呢??看接的地方 08/18 07:33
推 GGWP2014: 臉書一堆不懂的說 陪慘了還要判刑 殊不知人家真的賺到 08/18 09:33
→ GGWP2014: 直接退休了 08/18 09:33
推 wahaha99: 賺爛的前提是有賣在高點吧 08/18 10:19
→ budaixi: 賺爛說真的要看情況 08/18 10:29
推 csgowen: 四年前…賺翻 08/18 11:41
→ saTUnotSATO: 這樣挖一年挖到的賣在最高點能賣多少? 08/18 14:04
→ a79111010: 哪需要賣在高點 你看四年前什麼價都在挖了 08/18 14:26
→ a79111010: 而且四年前同樣電能挖到的量比現在挖還多 08/18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