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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連結: https://blockcast.it/2022/12/21/taiwan-steaker-wilson-huang/ 新聞本文: 綜合媒體報導,台北市調查處獲報,數位資產管理平台 Steaker 創辦人暨執行長黃偉軒 (Wilson Huang),涉嫌在官網成立保本投資方案,以固定利率 5.8% 對外招攬投資,違 法吸金、詐欺數億元,台北地檢署 12 月 21 日指揮調查局依違反《銀行法》、詐欺等罪 嫌,搜索並約談黃偉軒等 5 名被告。 據了解,黃偉軒等人自 2020 年開始,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公開在網站上推出多元投資 方案,約期 7 天、1 個月、3 個月,宣稱年化報酬可達 5.8% 甚至 88%,還提供報酬試 算表給投資人使用,涉嫌違反《銀行法》違法吸金、《刑法》詐欺等罪。 檢察官今(21)日指揮調查局執行搜索 7 處,約談黃偉軒在內 5 名被告,預計稍晚將 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 評論: 鏈上資金分析在下方連結,有Miro線上白板金流圖 看起來丟進FTX內的不只對外宣稱的1000萬美金 可能有83%的客戶資金一共約4000萬在FTX內 麻吉大割幫,真的名師出高徒,失禁失禁 https://i.imgur.com/t6UrN04.jpg
Steaker的未解之謎續集|鏈上金流分析:事情與想像有落差嗎? https://abmedia.io/20221219-steaker-the-unsolved-mysteries-continu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146.2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giCurrency/M.1671622376.A.500.html ※ 編輯: CARLORFFLIN (118.171.146.225 臺灣), 12/21/2022 19:41:18
aq2272353712: 爽,關起來! 12/21 19:51
cloudccw: Wao 12/21 19:52
sazabijiang: FTX出事之後才會抓 12/21 19:55
shamanlin: 所以steaker就是單純收客戶錢然後丟到FTX賺利息? 12/21 19:59
FF16: 為什麼是用銀行法辦理? 12/21 20:02
FF16: 他的投資利率是台幣投資或是虛幣投資? 12/21 20:03
sazabijiang: 他如果只收加密幣可能沒事,但可能有接受法幣? 12/21 20:05
greg7575: 有提供兌換就有事啊 12/21 20:13
qxxrbull: 他們沒有收法幣 只有收穩定幣 12/21 20:17
qxxrbull: 所以是否構成銀行法和證券法是一個這次辯奪的點 12/21 20:18
royroy666: 銀行法? 12/21 20:18
Killercat: 拿銀行法辦他滿指標的,29條很難擴充解釋到代幣 12/21 20:20
FF16: 政府自己要把加密貨幣當成是「物品」的,那銀行法就沒辦法管 12/21 20:21
FF16: 這個喔。 12/21 20:21
FF16: 法律早該改了,不然依照現行法律,賣一顆比特幣要照賣出50萬 12/21 20:21
FF16: 的商品課稅,申請營業登記,哪個散戶有辦法這樣搞? 12/21 20:21
sazabijiang: 真的耶~官網說他們沒有提供購買虛擬幣服務 12/21 20:21
sazabijiang: 這樣是要抓什麼啦...~ 12/21 20:21
Killercat: 我覺得不會成案,不收法幣不就是為了閃這一條 12/21 20:22
Killercat: 檢察官是在賭穩定幣能不能被視為法幣 12/21 20:32
enemyli: 政府想搞你 都馬隨便他們解釋法條 12/21 20:34
keeochange: 要解釋USDT是法定貨幣嗎… 12/21 20:46
meowlike: 別小看台灣的法院 法官想怎麼判就怎麼判 12/21 20:47
visualcookie: 可愛2016年施凱倫比特幣吸金案,也沒收法幣只收比 12/21 20:48
visualcookie: 特幣一樣被判銀行法。自己去查判決書 12/21 20:48
a11103nise: FTX也沒關係啦,反正達成目標就行,但是總要關注市場 12/21 20:52
a11103nise: 資訊吧,2號就有資訊,8號晚上才領不到錢有6天跑耶 12/21 20:52
Morphee: 應該是有力人士想搞死他 12/21 20:56
open22512: 說法官想怎麼判就怎麼判的有夠好笑 12/21 20:57
open22512: 人家至少寫的出判決書來 你他媽敲敲鍵盤也就那幾個字 12/21 20:57
Bujo: 台灣的法律自由度很高啊,真的想怎麼判就怎麼判 12/21 21:02
greg7575: 在台灣沒有判例的話確實是隨他判 12/21 21:05
now99: 大割割不是跑路了 12/21 21:32
slayptter: 在台大見過... 12/21 21:35
slayptter: 少數幾個從默默無名看到現在的幣圈人 12/21 21:36
slayptter: 要進去蹲了嗎?QwQ 12/21 21:36
sssmmmyy: 認為法官不能亂判的可能沒出過社會 12/21 21:37
shamanlin: 告好幾個罪名,一個沒過也不會怎樣 12/21 21:46
fatuo: 政府目前定義加密貨幣是商品,法院如果說是法幣的話滿好的 12/21 22:07
fatuo: ,這樣以後就直接轉u回來台灣就好 12/21 22:07
now99: 告他侵佔商品不就好了 12/21 22:12
BMHSEA: 起訴再說 12/21 22:18
fatuo: 侵占是民事... 12/21 22:22
sazabijiang: 政府定義成商品之後,再來就是抽營業稅跟所得稅了 12/21 22:23
sazabijiang: 你拿法幣用1:1兌換穩定幣,沒有賺錢是你的事,每次 12/21 22:24
sazabijiang: 買賣都抽你5%的稅,嘿嘿 12/21 22:24
cloudccw: 有望形成判例XD 12/21 22:40
lipstick: 都多久了 有夠慢 12/21 23:17
nunoo: 還在台灣? 12/21 23:50
hegemon: 先限制出境呀 12/22 00:00
shawncarter: 還沒跑啊 動作太慢了吧 12/22 03:29
aq2272353712: http://i.imgur.com/JU7pvbv.jpg 12/22 08:09
aq2272353712: 先押再說......樓上一堆鍵盤法官 12/22 08:10
hololive45P: 那幾個人沒跑真的有點意外,難道搞成這樣他們覺得留 12/22 08:14
hololive45P: 在台灣真的不會出事? 12/22 08:14
jamteng: 如果做固定利率保本投資方案違反銀行法的話,那台灣還有 12/22 08:18
jamteng: 其他業者也完蛋咧… 12/22 08:18
Orisinal: 上面有人提供錯誤資訊 施凱倫他們最後是因為詐欺成罪 12/22 08:26
Orisinal: 判決有說了不符合銀行法29-1收受存款犯罪 也就是説虛擬 12/22 08:26
Orisinal: 貨幣並非資金 12/22 08:26
greg7575: 湯姆熊換代幣也是一種有趣的金錢活動 12/22 08:42
gameboy0618: https://i.imgur.com/DKXg3M7.jpg 12/22 09:13
yesyesyesyes: 果然又是小美圖,要被鞭屍多久啦 12/22 09:21
deltasxxk: 銀行法判成的話 等於不承認政府認定虛擬幣是商品,自 12/22 10:18
deltasxxk: 打嘴巴會笑死 12/22 10:18
arains: 割到有力人士的話 定義是有力人士的定義 12/22 10:18
shinfaang: 判不判有差嗎 放出來吃香喝辣才有警示效果 12/22 10:23
noftej: 白癡 這樣台灣根本不可能發展新創事業 12/22 11:12
nono556: 關屁關,我卡在裡面的錢還得靠他幫忙追回來耶 12/22 11:32
hellogym: 啥新創事業?? 新創詐騙事業? 12/22 11:32
nono556: 樓上(70F)是在引戰? 12/22 11:35
visualcookie: 台灣那麼多詐騙波菜事業 垃圾少一點也好 12/22 11:41
penny1369: 侵占是刑事喔! 12/22 12:11
musicfreshma: 新創詐騙挺中肯的阿,青埔寨還要綁人多麻煩 12/22 12:31
freelancer: 這是黃立成扶持起來的公司,黑人不熟...:P 12/22 12:32
yahooooooooo: 笑死 難怪Hooky創辦人跑去柬埔寨 12/22 14:47
yahooooooooo: 原來是收到風了 看來是不打算回來了 12/22 14:48
louisxxiii: 大割體系當然也要割阿 12/22 15:23
ko74652: 被羈押了耶 XD 12/22 16:35
ya9911a5zzcc: yahooooooooo 腦補哥喔 他如果回來你是不是要請全 12/22 16:44
ya9911a5zzcc: 版雞排 12/22 16:44
doranako: 這幾個沒詐死或跑路真難得 12/22 17:58
cute15825: 那這樣放ftx的錢拿的回來喔? 12/22 19:30
adsl22121927: 最高法院已經有判決認定虛擬貨幣可以適用銀行法 12/22 20:07
adsl22121927: 最高法院是認為有經濟價值就可以,屬於法幣的變形, 12/22 20:15
adsl22121927: 縱然不是法幣還是有銀行法適用 12/22 20:15
s800525: 適用銀行法的話記得罪不輕? 12/22 21:08
yahooooooooo: 回來很好啊 至少之後抓得到人了 12/22 22:03
yahooooooooo: 之前wilson鐵粉們那個嘴臉我還歷歷在目 12/22 22:03
yahooooooooo: 請你一定要繼續支持hooky哦 12/22 22:04
lipstick: 有力人士都吐回本金了吧 走法律途徑的都吃屎 12/23 00:43
Killercat: 虛擬貨幣適用銀行法的話 台灣交易所會死不少喔... 12/23 04:59
Killercat: 我不覺得會解釋得那麼極端就是 12/23 05:00
adsl22121927: 有興趣的可以去翻110台上3277 12/23 07:20
FA88124: 出事了才在調查? 12/23 08:26
Tradesque: 110台上3277有個很大的點在於有先用台幣買代幣 12/23 12:01
Tradesque: 不過這次的事情確實是可以看看風向會不會變就是了 12/23 12:01
Tradesque: 所以判決才會寫「然投資者之成為會員確實以付現金或匯 12/23 12:02
Tradesque: 款方式交付出資金」 12/23 12:02
Killercat: 真的被迫做出虛擬貨幣是「貨物」或者「法幣等價」的選 12/23 20:43
Killercat: 擇的話,不管是哪一個,台灣加密交易所都可能崩盤 12/23 20:43
Killercat: 我很關注這次判例,我覺得這攸關台灣加密貨幣發展 12/23 20:43
cyora: 押了 12/23 23:48
cyora: k大說的沒錯,如果把虛擬貨幣視為法幣的變形的話,那所有交 12/23 23:51
cyora: 易所可能都得面臨非銀行經營銀行業務的風險 12/23 23:51
Killercat: 視為商品的話,5%營業稅也會讓他們無法生存 12/24 01:23
Killercat: 最好的方式是像現在不做選擇,一翻兩瞪眼結果都不好 12/24 01:23
CARLORFFLIN: 沒出事的時候不做選擇OK阿,問題是今年出這麼多大事 12/24 15:18
CARLORFFLIN: 而且Steaker金流不止帳面上說的1000萬美金在FTX內 12/24 15:18
CARLORFFLIN: 這種影響上千人的事件,要繼續不選擇,難啦 12/24 15:19
CARLORFFLIN: 甚至連AAX那邊昨天香港也逮捕了兩個CEO還有管理 12/24 15:20
CARLORFFLIN: 但是AAX的大頭還是帶著3000萬美金的私鑰逃亡中就是了 12/24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