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ohn371911: 如果抓大放小呢?然後對賭場這類容易洗錢的機構用更 09/04 03:15
→ john371911: 嚴格標準,例如錨定幣需要審核一週,沒人報失才能買 09/04 03:15
→ john371911: 籌碼之類(但審核期間可以隨時取消領走,重新審核又要 09/04 03:15
→ john371911: 重算時間)。然後其他洗錢常用的高價值鏈下資產多半是 09/04 03:15
→ john371911: 登記制,例如房子、車、珠寶,這些就能追回還給受害 09/04 03:15
→ john371911: 人。 09/04 03:15
一週太長了, 首先這樣的東西就不吸引人使用了
再來遇到的問題會是, 我只知道地址A是壞人的,
但他一收到錢後, 就馬上發給了B、C、D
就算他在 B 那邊需要放一周好了,
還是沒有辦法做什麼,
好比交易所, 你將幣傳入某地址後,
後面就是由交易所資料庫在管理總帳;
這個地址上的餘額其實要等到定期維護時可能才會被轉到冷錢包,
也要這時候才會知道這個地址屬於某交易所
所以除非法律規定, 所有採用穩定幣的商家、公司,
都有義務配合黑白名單做過濾, 甚至主動通報有誰入金,
但搞得這麼複雜麻煩, 還要等個三五天的, 誰要用這種系統?
定這種法律也只能規範到國內, 黑錢去國外繞一下只會讓複雜度暴增
這些還是大的--對, 你說的抓大放小, 小的更是不可能去管
沒有個幾百上千萬美元的事情不太可能有人管
除了IRS看會不會去追
※ 編輯: wahaha99 (138.199.22.152 日本), 09/04/2025 04:20:16
推 sgxm3: 感謝說明。 09/04 07:22
推 fox875566: 加密貨幣發明初衷就是要避免監管,現在又要求政府監管 09/04 11:49
→ fox875566: 不是很矛盾嗎 09/04 11:49
我並沒有要求政府監管;
這篇在說明的是, 開放穩定幣直接法幣化,
是政府在給未來自己的監管增加各種困難與不確定性
推 h0103661: 正確的監管應該是監督背書方的可信度,不能一個口袋沒 09/04 11:57
→ h0103661: 錢的說發行十億債券,而不是監督使用者要幹嘛 09/04 11:57
※ 編輯: wahaha99 (138.199.22.152 日本), 09/04/2025 12:11:32
推 phoque: 真假 現在穩定幣已經是合法貨幣了喔? 09/04 12:20
→ phoque: 如果已經是法幣就沒什麼好討論的了 單純自我毀滅而已 09/04 12:22
應該沒到無限法償的程度
商家可以自由選擇要不要用、可以等效法幣
所以我是說法幣化、不是變成法幣
這應該是川普的目標
※ 編輯: wahaha99 (138.199.22.152 日本), 09/04/2025 13:09:20
推 john371911: 比較上面那段好像誤會我的意思了。假設特定大額單價 09/04 14:34
→ john371911: 、高洗錢風險、高流動性資產業者包括股市、債市、基 09/04 14:34
→ john371911: 金的位址是假設是E, 不管A要轉到B, C, D多久,反正轉 09/04 14:34
→ john371911: 到E的資金要先查一段時間後才能使用。不過審查期間在 09/04 14:34
→ john371911: 證實是贓款前隨時能提走,並最好要支付活存利息。 09/04 14:34
→ john371911: 然後像第四段說的,這些業者的審查,就是要黑/白名單 09/04 14:34
→ john371911: 審查。其他總單價小額的,就放掉不管。這樣對日常使 09/04 14:34
→ john371911: 用、甚至大額、正常有計劃性的支出應該影響還好。 09/04 14:34
推 gordonbch: 實際上不太可能在台灣普及,因為諸多原因加上透明度跟 09/04 19:52
→ gordonbch: 麻煩程度 09/04 19:52
推 evilcherry: 現在針對洗黑錢的做法,是,善意第三方接贜也是有罪 09/04 22:18
→ seal46825: 你講的例子 現金不也會有一樣的問題嗎 拿到贓款後買上 10/13 12:16
→ seal46825: 去買黃金鑽石 現金怎麼做就怎麼做啊 10/13 12:16
那麼 現金就是什麼也不做啊
難道你拿現金去買黃金鑽石
還要登記鈔票號碼?
你說現金也有洗錢防制登記
對, 但那是追人, 不是追錢
加密貨幣是只能追錢, 人不知道是誰
除非以後所有加密貨幣都採取KYC+白名單制度
(實務上也不可能)
※ 編輯: wahaha99 (89.187.161.3 日本), 10/14/2025 09:2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