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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直銷板新板規 本板規宣導期自2017年1月3日起至2017年1月14日止。 挑釁、筆戰、毀謗、人身攻擊這一類的行為,無宣導期,直接開罰。 宣導期間,會不斷視當前狀況修正規定。請隨時注意更革。 新板規訂的詳細且多,但就跟法律一樣,不能因為你不知就不罰。 沒看完規定而違反者,禁止申訴。 零、為快速簡化懲處方案之板規參考法 以往板規都會有像是「水桶30日、退文」,現直接以簡式加注的方式來方便閱覽。 數字:於警告時表次數,其他表天數,但特別標月年者以其單位計 警:警告 桶:水桶 退:退文 續:再犯 績加:累加 續倍:加倍 加罰:加重罰則 永:永久水桶 其例如下:(註:退文必定水桶) [警1]:警告1次 [警1][桶14]:警告1次,再次不聽勸者,水桶14日 [桶14退]:水桶14日,並退文 [警1][桶30退]:警告1次,再次不聽勸者,水桶14日,並退文 [桶7][續14退]:第一次水桶7日,第二次水桶14日並退文 [桶7][續加]:第一次水桶7日,第二次水桶14日,第三次水桶21日,類推 [桶7][續倍]:第一次水桶7日,第二次水桶14日、第三次水桶28日,類推 [永]:永久水桶 註:由於永久水桶目前在ptt板主們似乎有不同的見解看法。 故在此宣告的永久水桶目前僅是以公意的二年為其有效執行期。 故目前若是宣告永久水桶,其實際判決期限即為二年。 壹、本板要旨: 一、本直銷板為主要討論直銷相關事務。 二、本板禁止一切挑釁、筆戰、人身攻擊(含毀謗、公然污辱…等等) 三、本板禁止討論非報備之直銷 四、非報備之直銷一律不合法 五、本板禁止討論無商品、服務類、廣告類、旅遊類、電信類、電競遊戲類、生前契 約等直銷 六、本板禁止討論老鼠會之直銷,亦禁止討論老鼠會型態之團隊 七、本板禁止暴力、色情、違反槍砲彈藥條例、盜匪條例、偷盜、殺人、姦淫擄掠之 行為討論 八、其他違反我國法令之情事,禁止討論 九、板規既定懲處,會酌情減輕,但原則不會加重。 十、臨時規範其效力大於本板規,若有臨時狀況而公佈臨時規範,以其臨時公告為准。 (1)臨時規範會註明其規範有效期限。 十一、創業議題屬創業板討論範圍,不屬直銷板。請移駕至創業板討論。本要旨於文 內有罰責。 貳、一般文章條例: 一、違犯: 所有違反本條例之文章,均刪除之。 二、本板禁止短文:[桶7][續14退] 任何文章請用心編寫。 短文規範:不得少於5行而且總字數不得少於70字。 三、本板禁止挖古文:[桶14][續30退] 古文判定:30日 超過30日之文章請勿再回覆。 四、轉載(有關直銷):[警1][續14] 需註明文章出處,非直銷板文章轉載無來源者,文章刪除。 新聞轉載同本條例。 五、轉載(無關直銷): 視同無意義文處理 六、公文轉載:[警1][續14] 公文內含單位及案號者,毋需註明出處。 但無單位、案號,或內容無截錄者,需註明出處。 七、無關本板(無意義文):[桶14][續30退] 無關本板之文章,文章無意義以及空白文均屬此規範限制之 八、討論各種行業工作都有他們各自對應的板,本板僅就直銷這份工作討論。 創業屬創業板之範疇,要討論創業請至創業板討論。 即日起無論發文、推文均不得再直接討論創業,否則將請您移駕至創業板。 初時給予二次警告機會,第三次再犯即水桶1個月。 (若創業板板主認為你不該在他的板,你可以告訴他是直銷板板規定的,但是他 接不接受是他的事。 該板要是不接受我也莫可奈何,因為我認為創業就是創業板的事) 九、誤發文刪除: 文章一但發佈,均視為有效文章,就算是誤發仍算。 違規文章自行刪除者,仍依板規處置。 請勿以「因使用手機誤操作」為理由,本板恕不接受。 2017.05.13補充:違反者,退文,並水桶1年。 十、實名制:[警1][桶14][續14退] (1)文章禁止使用「隱暱」文字方式藉故影射公司。 (2)例如賺╳錢直銷、賺大╳直銷、賺╳╳直銷…均屬禁止。 (3)提及「人名」時亦不得隱暱。 (4)不願提及直銷公司或人名、團體、單位時,應用「某」來代替。例:某直銷公 司黑心。 (5)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團體、人名、產品、單位。 參、個人行為條例: 一、違犯: 所有違板本條例之文章,均刪除並退文 二、挑釁、引戰、人身攻擊、公然污辱、毀謗、恐嚇:[永退] 本項行為完全禁止,違者永久水桶。 第一次違反經懲處者,請來信具結保證不再犯,並於版上公開發佈表示未來不 會再犯。 另具結字數不足200字,不算數。 凡具結者,改為水桶30日處份。一但具結,其有效期無期限,只要再犯就是永 久水桶。 另本項目「累計前案」。亦即你在2016年7月1日起半年內有因為這個原因懲處 者,即無具結權利。 一但違反,直接永久水桶。 另經永久水桶後開分身帳號經帳號部查核屬實者,其分身亦永久水桶。 三、色情、暴力、強盜、槍劫、殺人、放火、刀具、槍械:[永退] 含有本項內容者,直接永久水桶並退文。 必要時會配合司法機關調查提供資料。 四、上述行為有「影射」情形時,若屬實,罰之。 五、追加禁止博奕事業規定,違者永久水桶。 肆、直銷行為條例: 一、以下所有禁止討論事項,若提出之因素在於:警示違法、避免上當、保護他人 財損、保護他人之人身安全、揭露不當手段等情事時,將不受本項行為條例。 可討論。 二、違犯: 所有違犯本項條例者,原則水桶14日,退文。有特殊懲處條件時,註明之。 所謂禁止,為禁止討論。 三、無產品服務類直銷: 禁止。 四、生前契約類直銷: 禁止。 五、廣告商服務類直銷: 禁止。 六、旅遊直銷: 禁止。 七、電信或電信商類直銷: 禁止。 八、遊戲電競類直銷: 禁止。 九、未經公平交易委員會報備之直銷: 禁止。 十、經公平交易委員會報備而未滿三年之直銷公司: 禁止。其理由在於避免放短線釣魚之直銷公司。 十一、於本板討論拉人頭: 禁止 十二、於本板以徵才方式找直銷商: 禁止。 十三、老鼠會行為: 禁止。 十四、吸金行為: 禁止。 十五、藉故打擊其他直銷公司之行為: (1)禁止。本條例之限制在於所有的直銷不當行為均需有至少三間媒體、或是政府 單位公開公佈之公文函為準。 (2)不切具這些資料及出處,文章刪除之。 (3)不接受任何個人寫在任何論膻、電子佈告欄、臉書、或是通訊軟體的內容。 (4)此為本板之淨板手段。 十六、直銷公司因故發生重大事故處置: (1)公司事業體之負責人、法定代理人,經法院提起訴訟時,本板禁止該公司一切 討論。 (2)若為其事業體之員工、主管之行為,則不在此規定之列。 十七、澄清行為: (1)若發佈之訊息乃為其合法之直銷公司澄清或是闢謠時,得自行加註[澄清] 之 標題分類。 (2)澄清文「禁止回應及推文」違者第一次刪文警告,第二次水桶14日。(推文一 律水桶14日) (3)凡標註澄清文,板主會在第一時間看到後立即「標註鎖定」。 (4)凡是在澄清行為爭執,視同筆戰,永久水桶處置。 (5)澄清行為為不合法及不合本板規定的直銷公司對象時,該文刪除,執意再發者 ,水桶一年,並退文。[警1][桶1年退] 十八、討論單一直銷公司,帶入其他直銷公司,視為打擊其他直銷公司行為。 此為補強原禁止打擊其他公司行為之規範,非遺漏規定。 十九、禁止比較二間直銷公司,否則亦視同打擊其他直銷公司行為。 伍、廣告文及OPP文條例: 一、廣告文及OPP文發文條件請詳閱另篇置底文規定。 二、廣告文「必須」揭示公司名稱、統一編號、地址、公司服務電話(非個人)、主要 產品、入會費、成為合格直銷商的條件、升聘制度。 以上項目「缺一不可」。違者刪文。 三、廣告文及OPP文「禁止」留個人資料、包括名字、電話、email、暱稱、line或其 他任何通訊連絡方式(含推文亦禁止)。 違者刪文。 四、同一間直銷公司只得發佈一次,為保障其他同間公司之直銷商,可於推文註記: 『我也是直銷商』、『意者來信』或 『本人也是╳╳公司之直銷商,意者請來信』 (請勿自行亂加字加詞,除了╳╳公司的名稱可改之外,其他請一字不易,違者 水桶14日) 五、推文留個人資料者,水桶1個月處分。 六、廣告文、opp文「禁止回應」。[桶14續30退] 違者初犯水桶14日刪文,再犯一律水桶30日退文。 七、廣告文、OPP文除直銷商做推文註記表明自己也是直銷商。 以及欲諮詢者提出意欲參與或詢問外。 其餘推文一概視為「無關推文」。 違者一律水桶14日(防止他公司直銷商或非直銷商藉故打擊條款) 直接故意挑釁其公司者,永久水桶。 八、發佈之隔日,文章將被鎖定。 九、於文章帶入公司制度,並有引人加入之行為時,視同廣告文。 此為補強原限制廣告文發文條例之規範,非遺漏規定。 十、廣告內容連續違規者,水桶14日。 十一、請發文者自行將標題分類改成[廣告],未改者以標題不符刪除。 十二、廣告文僅得就廣告為目的行為,不得有其他行為。 所謂其他行謂包括徵才、心得、討論…等等。 亦即廣告文僅就得廣告而沒有任何私人因素存在。 (此即在避免各種刻意奇怪的狀況發生,而讓廣告保持其廣告存在) 此項目原則不罰,但改了三次還是不肯完全改善者,當日水桶1日 十三、擅自於推文發佈直銷廣告,水桶二個月,非直銷廣告,永久水桶。 十四、假發文章,內容屬真廣告者,水桶1年,並退文。 陸、買賣文、徵求文、交換文條例: 一、買賣文,禁止[桶30退] 二、徵求文,禁止[桶30退] 三、交換文,禁止[桶30退] 四、上開禁止事項,故錯標題者。[加罰14]。 五、內文明顯屬上開事項者,同故錯標題。[加罰14] 柒、看板自治權條例: 一、依據ptt的規範,板主看板之管理,自治權,其權在板主。 二、板友不得擅自踰越板務權責。 三、板友不得干涉或千擾板務運作。 四、任何人均不得以板規箝制板友。(例如:請注意板規) 五、禁止於推文討論板規,或提及板規要改如何如何,或問及板主改板規事項,此類 一律視為干涉板務。 六、對板務有問題、疑慮,一律只得發文,然這一類文章的推文不受本項限制。可討 論相關內容。 (1)板務問題一但提出,視為看板案件處理。 (2)板規異議型看板案件一次只處理一項,該案件未結案前,不得提出新案,違者 刪文。待前案結案才得發佈。 (3)案件一經結案,一個月之內不得就同樣議題再發佈。 (4)每人就板務事項,一個月限提出一次,以逼免惡意或藉故鬧板。違者水桶30日 (為避免日子難以計算,一律次月該日起始可再提,意即你如果是在2月15日提 出,那麼你下一次要在3月15日起才可提出。只要提前都算違規) (5)因本規定被懲處者,半年之內不得再提出板務問題,違者水桶180日。 七、檢舉: (1)檢舉一律只得板上發佈,不得私信板主。 (2)任何違犯板規,得提出檢舉。 (3)檢舉是否成立,權在板主。板主均會註明詳細認定理由,一經結案,不得推翻。 (4)半年內,三次以上檢舉遭駁回,視為濫訴。除水桶1個月外,永久禁止其檢舉 權利。 八、申訴: (1)受警告處分,若要申訴必須公開發佈申訴文件。 (2)受水桶處分,因無法發文,始得寄信板主申訴溝通。 九、罰責: 凡是判定干涉板務運作者,一律水桶14日冷靜。 十、板主於推文執行權責: 板主於推文提出板規事項,屬執行板務權責,任何人均不得於推文異議。否則視 同干擾板務運作。 捌、板規補遺: 未來板規補遺除了於本文之下加上補遺內容,同時會寫回上方的規定之中。 2017.01.04 最加宣導期會不斷修正板規之宣告 2017.01.04 補強直銷行為第十八項,解釋: 討論單一直銷公司,帶入其他直銷公司,視為打擊其他直銷公司行為。 此為補強原禁止打擊其他公司行為之規範,非遺漏規定。 2017.01.04 新增直銷行為第十九項: 禁止比較二間直銷公司,否則亦視同打擊其他直銷公司行為。 2017.01.04 補強廣告文第十項,解釋: 於文章帶入公司制度,並有引人加入之行為時,視同廣告文。 此為補強原限制廣告文發文條例之規範,非遺漏規定。 2017.01.07 補強廣告文第十一項:(於當日修改時間09:50後生效) 發現連續違犯之行為,決意加入此條款。 2017.01.07 補強廣告文第十二項:(於當日修改時間09:55後生效) 發文者須自行填寫正確分類 2017.01.07 補強廣告文第十三項:(於當日修改時間10:02後生效) 廣告文之無私立場 2017.01.19 補強於推文廣告之規定 2017.01.19 補強禁止博奕事業之行為規定 2017.04.30 補強假文章真廣告之行為規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0.243.6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rectSales/M.1483428748.A.C0D.html ※ 編輯: tkdmaf (175.182.168.85), 04/30/2017 09:29:22 ※ 編輯: tkdmaf (175.180.96.17), 05/13/2017 10:2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