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lamwater: 建議版規中的「身障」改為「身心障礙」,這裡不是只有 03/02 10:29
→ slamwater: 生理障礙者,也有心理障礙者 03/02 10:29
推 yieshan: 推S大 03/02 12:00
推 linmarkyu: 以上均無意見,辛苦板主! 03/02 12:18
→ linmarkyu: 同時,對於「發文與推文限制」板主認有無需求? 03/02 12:18
→ linmarkyu: 退文係屬批踢踢裡罰則最重的處置,相信板主會拿好分寸 03/02 12:18
→ linmarkyu: 個人認為,既有「退文」罰則之設置,就一定要有發推文 03/02 12:18
→ linmarkyu: 限制,不然罰則不需要退文,只要「水桶」罰則就好了。 03/02 12:18
→ linmarkyu: 我會這樣說,乃是因2020年2月18日 longted6板友為例, 03/02 12:34
→ linmarkyu: 試問:各位身心障礙板友及板主,有無設置之需求呢!? 03/02 12:35
→ bill0205: 晚上我會補充說明 03/02 13:27
→ pp1877: 累犯一般來說是同條違規受罰完後再犯才是累犯,嚴格點就是 03/02 13:51
→ pp1877: 沒受罰前或沒受罰完,可是這會有點爭議,畢竟與常理不同。 03/02 13:52
→ pp1877: ^也算 03/02 13:53
→ pp1877: 還有關於是否為同一使用者的分身帳號累犯則是另一個問題。 03/02 14:26
推 leo0873: 還有請允許噓文 03/02 17:04
→ wowilan: 樓上+1 噓文是很重要 03/02 18:21
→ bill0205: 退文方面我看規定 噓文我記得板主可以直接設定 03/02 18:56
→ bill0205: 晚點回到家我就弄並且發公告 03/02 18:56
1. 關於限制部分
目前我看身障板限制方面需要向組務申請
目前考慮 上線 30 天 + 0 篇退文 以下
其實退文不只是會影響到身障板 而是會影響很多看板
所以我也很猶豫要不要提升
2. 關於累犯
目前我也想不到累犯怎麼去定義
犯同一條板規幾次以上? 還是只要觸犯板規就算幾次?
我個人偏向只要觸犯板規就算一次 3 個月內 3 次 以上就算累犯
不知道其他板友有何看法?
3. 分身
這塊我覺得身障板還不太需要擔心
PTT本身就沒規定不能有分身 只要別太誇張我是不反對分身
但是惡意觸犯板規就依照站規和板規處理了
※ 編輯: bill0205 (220.132.235.31 臺灣), 03/02/2020 20:27:12
→ pp1877: 犯第二次就是累犯了這不是問題,你這問題是哪時候才加重。 03/02 20:28
→ pp1877: 另外有一點改變得先問,[閒聊]改成不限身障相關的用意是? 03/02 20:29
→ bill0205: 其實我覺得全部都要身障文章數很難多起來 03/02 20:30
→ bill0205: 只開放閒聊也是讓大家可以多多互動 但我也會加強管制 03/02 20:31
→ bill0205: 例如一天只能PO幾篇等等 03/02 20:31
→ pp1877: 那你希望能看到的[閒聊]非身障相關的互動這具體像是什麼? 03/02 20:32
→ bill0205: 身障也是人 也有很多生活上可以交流的 03/02 20:54
→ bill0205: 例如與家人朋友師長或是同期等等 閒聊可聊的範圍就 03/02 20:55
→ bill0205: 不太受約束 03/02 20:55
→ bill0205: 如果大家覺得不妥的話也沒關係 就拿掉可非身障話題 03/02 20:55
→ linmarkyu: 關於第一點,我相信身心障礙板友不會踏上退文這個地步 03/02 20:59
→ linmarkyu: ,試問該板是因為什麼原因而改選板主,如果只是單純前 03/02 20:59
→ linmarkyu: 任板主的問題,早就向組務板提出了,就不會到現在才改 03/02 20:59
→ linmarkyu: 選。當一位板友踏上底線,然後給予退文後又屢勸不聽仍 03/02 20:59
→ linmarkyu: 然繼續踏上底線,那麼退文罰則就沒有意義了。 03/02 20:59
→ pp1877: 你舉的那些通常仍然是以身障者自身互動為出發點的閒聊,廣 03/02 20:59
→ linmarkyu: 再來第二點累犯,同P大所言,第二次就算累犯了,主要 03/02 20:59
→ linmarkyu: 問題是加重的時間點。 03/02 20:59
→ pp1877: 意上並不是無關,所以如果你自己連具體上希望能看到什麼都 03/02 21:00
→ pp1877: 不清楚的話,說真的那這開放就算有限制也不妥... 03/02 21:00
→ pp1877: 況且身障板應該也不是需要更多文章水量這種性質的板,你要 03/02 21:03
→ pp1877: 知道自己改規定的立意是什麼跟預測具體影響,不然沒意義。 03/02 21:04
→ bill0205: 了解 我會修改的 03/02 21:05
→ bill0205: 重選板主這件事情應該跟我無關XD 主要是前板主被砍帳號 03/02 21:06
→ bill0205: 有人提出來就重選了 03/02 21:06
→ pp1877: 另外如果你很在意累犯處罰程度的問題的話,敝板是以2次方 03/02 21:07
→ pp1877: 來判水桶,最初是很輕,但累犯下去大家都知道數字的厲害。 03/02 21:08
→ bill0205: 我是看過有板主第一次警告 第二次才桶 03/02 21:10
→ pp1877: 考慮到該板人氣與不該放任頻繁違規可以換用4次方來處理XD 03/02 21:11
→ bill0205: 不過我是累犯部分是 X 2 倍 03/02 21:11
→ pp1877: 初犯警告那是另一回事,如果你也想可以設在水桶處罰之前。 03/02 21:13
→ bill0205: OK 03/02 21:14
→ pp1877: 還有你想考慮到時間的話其實可以,但你自己會比較麻煩點, 03/02 21:20
→ pp1877: 算累犯時還要去看時間點有沒有在三個月內之類的這樣,可是 03/02 21:21
→ pp1877: 對這板不常有這種近期連續累犯來說反而會是放寬,不是你原 03/02 21:22
→ pp1877: 本想要的加重,他有心只要算好在時間範圍外你就拿他沒轍, 03/02 21:22
→ pp1877: 所以不是不行,除了麻煩點外,可能的隱憂都要有心理準備。 03/02 21:25
→ linmarkyu: 第一點個人認為限制不用過重,輕則即可,以板主最初設 03/02 21:26
→ linmarkyu: 置,可卓參「30天登入+1篇退文」。原來前板主被砍帳號X 03/02 21:26
→ linmarkyu: D但無論怎麼說,該板終於有板主。 03/02 21:26
→ linmarkyu: 第二點P大的思慮值得參考。個人認為可以先給予違規者 03/02 21:27
→ linmarkyu: 機會,如果有需要再加重板規,再與板友提出討論即可。 03/02 21:27
→ kevin82222: 看了一下新舊版規關於閒聊文的規定,原來舊版還真的 03/02 21:31
→ kevin82222: 有規定要與身障者相關。個人覺得這樣定義很模糊,是 03/02 21:32
→ kevin82222: 指文章內容、話題需相關,還是發文者必須為身障者? 03/02 21:33
→ kevin82222: 我倒視覺的可以不用特別列出這一條,因為不管限不限制 03/02 21:34
→ pp1877: 並沒限定身障者才能發文,像[自介]還寫歡迎非身障者發文, 03/02 21:35
→ kevin82222: 都怪怪的。 03/02 21:35
→ pp1877: 判定部分應該還是在內容,畢竟沒客觀辦法判別使用者本人。 03/02 21:35
→ pp1877: 當然也別說什麼只要發文附證馬賽克就好,這根本找麻煩= = 03/02 21:36
→ kevin82222: 聽起來,閒聊內容基本上很難有與身障無關的部分囉? 03/02 21:43
→ pp1877: 畢竟這裡是身障板,通常內容再怎樣都會以其為出發點延伸。 03/02 21:47
→ pp1877: 不過這有個前提是因為板規也有規定,如果規定不需要的話, 03/02 21:52
→ pp1877: 真的無關身障的內容,那麼藉此希望看到的是什麼樣的文章? 03/02 21:54
→ pp1877: 這要先想好,不然到時不想看到的文章在五篇內就難以處理。 03/02 21:56
→ bill0205: P大說的也沒錯..我真的想太淺了XD 03/02 21:56
→ bill0205: 另外有個我也想問大家 徵才文需不需要再嚴格一點 03/02 21:57
→ bill0205: 畢竟是身障板 有身障的工作還是需要嚴謹一點會比較好? 03/02 21:57
→ pp1877: 我是經大板惡意污染過的人,我覺得你會想太淺也不是壞事XD 03/02 21:58
→ kevin82222: 規定不需要,那不就是不限?有「想」還是有條件的。 03/02 22:00
→ pp1877: 你所說的徵才需要再嚴格嚴謹一點是因為什麼而讓你這麼想? 03/02 22:00
→ kevin82222: 我 /閒聊 大略看了一下,其實要不相關都很難 03/02 22:01
→ bill0205: 我覺得內容跟身障有關 這點其實在某些議題上面... 03/02 22:02
→ bill0205: 很模糊XD 03/02 22:02
→ kevin82222: 版規閒聊需要與XX相關,幾乎就是每個版的基本內容吧XD 03/02 22:02
→ bill0205: 徵才目前我只寫到符合法律規定 要不要制訂的跟job板 03/02 22:02
→ bill0205: 差不多嚴格? 03/02 22:02
→ bill0205: 好吧XD 第二板我會拿掉 03/02 22:03
→ pp1877: 符合法律規定那自然是必要,可是板規上的嚴格是為了什麼? 03/02 22:06
→ pp1877: 這陣子的徵才文章有什麼不夠好的地方會讓你想對此做調整? 03/02 22:06
→ kevin82222: 本來想說是不是希望更詳細?看了一下發現欄位蠻多啊XD 03/02 22:11
→ bill0205: 不是最近的徵才文 而是我自身經驗看到身障的職缺 03/02 22:11
→ bill0205: 或多或少都看過一些盲點 除了遵守法律外 就是碰到有人碰 03/02 22:12
→ bill0205: 上軟釘子 或是只為了開缺而開缺 03/02 22:12
→ kevin82222: 但這要如何再版規中避免上述遇到的情況? 03/02 22:16
→ pp1877: 唔...這問題看起來不是嚴不嚴格,你在板規上要怎麼解決? 03/02 22:16
→ bill0205: 我也只是想說必須列出更詳細的工作內容以及待遇福利等 03/03 08:03
→ bill0205: 等 盡可能詳細說明多少有點幫助吧? 03/03 08:03
→ bill0205: 以前看過(不是在身障板)看過徵才文寫的很簡陋 也不知道 03/03 08:04
→ bill0205: 工作實際內容 03/03 08:04
→ kevin82222: 發現這裡似乎推文勝過回文(還是這是ptt的文化主流?XD 03/03 19:49
→ kevin82222: 是否考慮學一些板,弄一個至底閒聊文 03/03 19:49
→ bill0205: 我覺得還好 還不需要 03/03 20:48
※ 編輯: bill0205 (220.132.235.32 臺灣), 03/04/2020 21:34:46
※ 編輯: bill0205 (220.132.235.32 臺灣), 03/04/2020 21:35:10
推 lolicone: 好像漏了水桶期間開分身出來發言的機制。 03/05 08:11
→ bill0205: 水桶期間分身發言 其實也要有人檢舉 不然說真的一個小板 03/05 20:58
→ bill0205: 也沒必要設定這麼多 03/05 20:58
→ bill0205: 我覺得就有人檢舉 提供具體事證 這樣如何? 03/05 20:59
→ pp1877: 其實我看不出來那有沒有幫助,只是如果你要求太多反而有可 03/08 10:18
→ pp1877: 能讓那些原本有考慮身障徵才的不想發,以我們立場是都希望 03/08 10:21
→ pp1877: 詳細點好,可是對他們來說並不一定覺得好,而且也不是這板 03/08 10:23
→ pp1877: 的常見用途,我想會來這板徵才的意願本來就是相對低的了? 03/08 10:26
→ pp1877: 另外水桶期間禁止分身發言這一般看板通常不會嚴格到這程度 03/08 10:28
→ pp1877: ,大多用水桶期間分身再違反板規才會對其有進一步的處理, 03/08 10:29
→ pp1877: 畢竟PTT站方自己還開放能合法持有五個帳號,真的沒理由... 03/08 10:30
→ pp1877: 不過這類板規有比沒有好,不然出事可能都得靠小組那處理。 03/08 10:34
→ bill0205: 感謝提供建議 03/08 19:13
推 yaobj: 板主辛苦了,板規只是非不得已用的手段。大家在ptt這麼久 03/13 21:12
→ yaobj: 了,發言常規不會不懂,只是面對執意挑戰者、法匠,應該小 03/13 21:12
→ yaobj: 心以對。分身是要花時間抓和比對的。 03/13 21:12
→ bill0205: 哈哈 我是相信身障板比較友善啦 但有這種人我也不會手軟 03/13 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