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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下, 我的手冊是已經換過新式的紛紅色證, 之前為輕度肢障永久 上面有有效期限,五年,但重新鑑定日期是空白 請問我有效期限到的時候是要重新鑑定後換證, 還是重新換證即可呢? 主要是我的重新鑑定日期上面是空白沒有寫日期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91.103.1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sabled/M.1593137186.A.8FF.html
lolicone: 這個我之前有去電到社會處詢問,得到以下回覆:重新鑑 06/26 13:14
lolicone: 定日為空白是當初判別是永久的,只要手冊到期前去公所 06/26 13:14
lolicone: 換就行了。 06/26 13:14
soy: 現在都沒有永久的了...> <" 06/27 10:03
bill0205: 現在的永久是代表不用鑑定 但是手冊要去換而已 06/27 16:53
kevin1208: 1樓正解 06/27 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