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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arjei (秋桃)》之銘言: : 大家好,我是輕度身心障礙患者 : 我領有輕障手冊,主要是躁鬱症 : 好不容易面試通過,剛上班 : 但是HR要我填人事資料表,裡面有詢問是否有重大傷病與健康狀況 : 請問我該照實填寫嗎? 因為當初面試的時候沒有問這些問題 : 而且我也知道這種問題是違法的 : 但到職後填寫的人事資料表可以詢問這些個人些狀況嗎? : 我是否有義務告知呢? : 因為最後要簽名,若有虛報會無條件解雇,所以我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 也很怕我據實填寫後,會因為其他理由被刁難而失去這份工作 : 因為自己真的好不容易有能力自己面試到上班(以前根本不可能) : 很不想因為疾病而被解雇 : 至少也要經過我努力,真的不合適我也就認了... : 我有申請隱藏身分(不列入媒體交換) : 是否有順利工作的前輩可以分享一下經驗呢? : 謝謝~ 您好,我在我們公司擔任工安 ,基本上 公司要您的身體健康狀況是正常的。這樣才能知道您的健康狀態是否適合您謀職的工作? 比方說在噪音超過法定分貝的環境下,不可能找一位耳朵有問題的人來上班吧。同理,所 以才需要新進員工繳交體檢報告,當作一個判斷是否適合這份工作的依據。尤其現在勞工 局要求公司執行四大計畫,需要有廠護的配合,這已經是現在環境不可避免的趨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245.20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sabled/M.1609215447.A.612.html ※ 編輯: blasthanlee (111.83.245.202 臺灣), 12/29/2020 12:21:09
btn: 我也上過工安,確實如此,建議從實填寫,才不會造成公司困擾 12/31 12:38
btn: 保障公司,也保障勞工,若真的因此解聘,就跟公司爭取或放下 12/31 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