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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聘用合法外籍看護的幾個問題? 1.家人(病患)目前已持有 "重度"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第4類、第7類 是否可直接聘僱外籍看護? 2.看護的薪資是20000元。 網路上有說,身障者每月可補助3000元。20000-3000=17000元 僱主要提供住宿,那要提供3餐嗎? 除了,以上,僱主還要負擔什麼呢? 有可僱用8小時or12小時 (不用住在僱主家的嗎?) 3.外籍看護住在家裡, 她的休假法律是如何規定呢? 4.若外籍看護跑掉或失蹤, 可立刻補人嗎? 5.外籍看護聘用, 第一次最短可以是幾年合約, 最長可以是幾年。 約滿,若想繼續聘用的相關規定為何? ---- Sent from BePTT on my ASUS_Z012D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57.116.2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sabled/M.1674071230.A.0B5.html
lolicone: 你問的內容蠻多的,這部分應該可以問問移工管理的權責 01/19 09:30
lolicone: 單位或地方社會局處,勞動力發展署的官網上有官員移工 01/19 09:30
lolicone: (外籍看護)聘用規定大部分的解答 01/19 09:30
lolicone: https://bit.ly/3iHNBU1 01/19 09:30
Ryan113: 你要不要直接洽詢該位身障朋友所在的社會局或社會科會得 01/19 12:34
Ryan113: 到比較完善的回答及資料 01/19 12:34
luckystar777: 直接去問人力仲介 01/22 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