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Disabled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不好意思,想請問有經驗的大大,下列情況該如何處理? 1. 家裡有兩位身心障礙人士(妹妹與爸爸),妹妹從2019年左右開始去機構日間照顧, 當時社會局算的補助是用家庭總收入與人數計算,算出來結果是25趴,所以一直用25趴的 補助去機構到現在 2. 最近爸爸也要入住機構,所以上網再查了一下法條,發現家裡有兩位身障的時候,補 助的算法要用特殊資格,補助的條件會變的比較寬鬆,跟社會局反映後,妹妹機構補助變 成了60趴 (妹妹入住機構的時候家裡就已經有兩位身障了,所以每年重算補助的時候都算錯...) 3. 想問的問題是被算錯的三年多繳的費用(也是一筆不少的錢),是否有追討的可能性 ?社會局的小姐是說公家機關每年都會關賬,要往前追機會不高,但還是會幫我們爭取看 看,除此之外,還有什麼管道有機會拿回來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93.18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sabled/M.1686241878.A.E05.html ※ 編輯: ryan601pika (42.73.93.182 臺灣), 06/09/2023 00:34:07
boldt: 就承辦先問啊~被拒絕的話再一級一級往上討 06/09 10:25
boldt: 如果最後一直被拒絕就算一下差額 需要不要花錢請律師 06/09 10:26
boldt: 公法上請求權是五年 五年內來討這筆錢都是合理的 06/09 10:27
ryan601pika: 感謝大大的資訊! 06/09 21:43
banana321: 承辦先問,可以寫公文進去 06/11 07:16
banana321: 這樣才有證據 06/11 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