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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ivorce01 (離婚版匿名帳號)》之銘言: : 當初我沒有反對,後來半年後發現她跟她老闆有曖昧互動 : 本來想挽回,但是她並不想回來工作(她是用小孩留停期間去工作) 你們為何想離婚 我沒有興趣 那屬於婚姻板業務 也不相信單方面說法 : 當初小孩因為原住民關係跟她姓 : 她們家嫌我家經濟能力不足,不願一人一個 : (我爸媽願意幫忙顧) : 我該怎麼才能離婚,至少要一個小孩監護,手頭無證據。 這才是可以幫你的地方 首先 要認知幾件事 1. 只要你願意繼續關心小孩 不會因為對方撫養小孩 關係就會消滅 2. 大人分手是大人的事 誰對誰錯 與小孩無關 就算她真的外遇 也不代表你帶得比較好 3. 請以最適合小孩的方式去考量 那麼回過頭來說 你爸媽願意帶小孩? 關你爸媽甚麼事? 是你有沒有能力帶小孩 不是你爸媽 這些年的婚姻 如果你都有做到責任 那麼相信好好溝通 對方並不會反對由你撫養 但如果這些年 你只是人形看板 那麼爭小孩只是為了滿足父母 滿足傳宗接代的想法罷了 根本不是為了所謂深愛的小孩好 還是那句話 誰最適合照顧 你們夫妻心中有數 最後想說的 我不相信 對方只是因為經濟因素反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35.70.7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vorce/M.1422928372.A.9E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