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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家庭主婦,老公不給家庭處分金,生活費也給的很少時常要自己墊,任何方面都超級不合 性事已2年沒有(無法跟我恨的人做那事),時常言語以及精神霸凌我 他在外人和熟人面前會裝的很愛小孩,愛老婆 事實上他重心永遠在自己身上 有給基本的生活費所以也不能說他不負責任 爽跟小孩相處的時候會變身好爸爸,每次大概可以維持5分鐘,大約兩個禮拜一次 其他時間就是冷淡,家庭永遠擺最後 對於出席家庭活動完全沒興趣 或是答應了想反悔就反悔 想離婚但不符合判決離婚的所有條件,協議離婚也是不可能他不可能放我走 所以想請問這情況下還有機會離的了婚嗎?我是一定要監護權 目前打算台北房子租約到期我跟小孩到南部住, 或許分居一段時間有助於打這個官司, 但他有可能就不負擔生活費或是砍我生活費來制約我 他說生活費就是一起生活才付 請問我該怎麼辦? 錄下吵架的內容會有幫助嗎?今天吵架說他是老大他說什麼就是什麼 可是我忘記錄音了 請問還能怎麼蒐證? 目前小孩一歲原想要撐到他上幼稚園我可以去上班就可以準備離婚 但在那之前我不知道該準備什麼來打這官司 我真的很需要離這個婚 不然精神要出問題了 精神出問題小孩就不會判給我了所以我也在努力不崩潰中 -- Sent from my Window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193.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vorce/M.1434814637.A.919.html
keepingtime: 怎麼會結婚呢?真搞不懂妳們這些女人! 06/21 09:26
cinnamonmoi: 他結婚前並不是這樣,我還以為幸運遇到好男人 06/21 09:37
anshley: 結婚前有些該確認的項目沒有確認到。不過看你的描述是連 06/21 09:50
anshley: 愛都不存在了 06/21 09:50
pagurian: 生活費有時需要自己墊,是妳也有收入的意思? 06/21 09:50
pagurian: 搬回南部住=分居; 他威脅不給生活費=正好入不負責的甕 06/21 09:51
anshley: 對你這麼冷淡沒外遇嗎? 06/21 09:51
pagurian: 為什麼要怕他不給錢? 這些證據不剛好是你需要的? 06/21 09:51
pagurian: 但是他很狡猾, 如果你搬回南部, 剛好他每個月給你一點點 06/21 09:51
pagurian: 然後幾個月去探望妳們一次, 然後妳還是離不成.... 06/21 09:51
pagurian: 給樓上,冷淡不見得都有外遇,感情不好不願親近而已 06/21 09:53
pagurian: 當然如果有外遇的可能或跡證,對離婚大有幫助 06/21 09:54
noooon: 我先生連在法官面前都會裝.會說謊,所以建議你,一定要錄音 06/21 13:36
noooon: 每次吵架都錄音,蒐證完整一點,對你比較有利 06/21 13:37
ciyan: 推cin大……婚前婚後變化巨大 06/21 13:40
allisoniu: 不要自己搬出去,這樣會落人口實,被說是對婚姻無心, 06/21 18:27
allisoniu: 若須走到訴訟離婚,會被對方作文章,影響法官心證。 06/21 18:28
pagurian: 女方本來就是無心於婚姻,有疑問嗎? 06/21 20:11
pagurian: 南方也無心於婚姻,但是小動作製造維繫婚姻假象 06/21 20:12
pagurian: 男方要讓婚離不成,女方求去,當然只好自己搬出去 06/21 20:12
pagurian: 離婚判決與監護判決是分開來看的,離成了再爭監護 06/21 20:14
cinnamonmoi: p大說的生活費給一點偶爾探望,他不想離婚所以不會留 06/21 22:23
cinnamonmoi: 把柄讓我抓阿,他如果要外遇對象應該是他自己~ 06/21 22:23
macherri: 孩子帶回南部找幫手 先搞定離婚再談監護 你要有工作和 06/21 23:16
macherri: 足夠的家族資源才重要 06/21 23:16
macherri: 盡量用 line或會留下通訊記錄的軟體聯絡,手機也裝上自 06/21 23:20
macherri: 動錄音的app,先把妳自己和孩子安頓好,對方若是不放手 06/21 23:22
macherri: 的無賴要有心裡準備是長久戰,所以先將自己的住居,財 06/21 23:22
macherri: 務,親友資源都慢慢集結好,妳愛孩子就會成功的! 06/21 23:22
allisoniu: 私自搬出去,日後訴請離婚,先生若是以不履行同居義務 06/22 13:34
allisoniu: 申辯,法官就不太會准離,這跟先生有外遇卻想打官司離 06/22 13:35
allisoniu: 婚通常不會成的道理一樣。婚姻中有明顯過失的那一方提 06/22 13:36
allisoniu: 離婚通常會被駁回。原po既說先生是會做樣子的人,更要 06/22 13:37
allisoniu: 小心不被抓到把柄。 06/22 13:37
allisoniu: 建議苦主向律師諮詢,開始蒐證程序,上方有人建議擅自 06/22 13:38
allisoniu: 離家實在是... 06/22 13:39
pagurian: "不履行同居義務"不願意住在一起與"婚姻無以為繼" 06/22 19:50
pagurian: 這兩者的因果關係,可能讓對與錯的界線不清楚 06/22 19:51
pagurian: 如果因為"婚姻無以為繼"所以"不願履行同居義務"呢? 06/22 19:51
pagurian: 這種情形根本就是怨偶了,訴請離婚也不准嗎? 06/22 19:51
macherri: 不履行同居義務,是讓婚姻中的一方要求另一方履行同居義 06/22 21:14
macherri: 務,並不能當做要求離婚的一方有責 06/22 21:14
macherri: 原po已經提到先生在經濟,財務,還有照顧孩子,夫妻情感 06/22 21:15
macherri: ,都沒有維繫的意願 06/22 21:15
macherri: 把這些事情依照時序記錄好做資料夾,留下先生酸你,拒 06/22 21:17
macherri: 絕給生活費的記錄 06/22 21:17
macherri: 一切準備齊全,並且找好妳新的住居處,家族資源,確認 06/22 21:18
macherri: 孩子能得到更完整的照顧,就搬! 06/22 21:18
macherri: 妳提離婚因為不堪先生精神虐待,兩人已經無法維持婚姻, 06/22 21:25
macherri: 特別是他經濟不支應你而且孩子都丟給妳照顧,就有立場提 06/22 21:25
macherri: 離了。 06/22 21:25
macherri: 有人認為這樣受先生精神經濟鉗制的媽媽不能離家,才糟糕 06/22 21:28
macherri: ,這種想法逼瘋很多婚姻中的婦女,被無賴先生吃死死。 06/22 21:28
allisoniu: 本來就是要蒐集好證據,再正式提分居、離婚,一步到位 06/22 21:40
allisoniu: 讓先生無法強辯。謀定而後動,最好向律師諮詢,比貿然 06/22 21:41
allisoniu: 負氣離家留下把柄要好得多。 06/22 21:42
allisoniu: 是誰說不能離家?證據都還沒搜集全,日後看先生在法庭 06/22 21:43
allisoniu: 演戲裝好好先生? 06/22 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