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usaka: 他對你的態度如何,如果對你有責任,他或許只是,一時意亂01/06 06:43
→ lusaka: ,那就給他機會吧01/06 06:43
態度表示想繼續在一起
我不知道是否一時意亂
因為外遇對象決定神影後我老公找她兩年,希望能再見面,說很想她。
不過對方沒理他…
一時意亂會在分手後找人家兩年嗎?
推 tltl: 先蒐證 手機內容先留下 找先生懇談 問問他原因 也自己思考01/06 07:05
→ tltl: 不論決定如何 務必冷靜再冷靜 為了孩子01/06 07:07
內容留下了,還好來得及。
因為老公同步用上班的電腦刪除訊息了
原因是我們婚姻讓他不快樂,他覺得我對他不好,所以在外面找溫柔、尊嚴及成就感。
我冷靜不下來。
我們大吵一架而且還打架。
推 comeon: 離婚 沒後援的生活感覺像賭氣 如果還愛著先生 是否就當是01/06 08:46
→ comeon: 個機會 重新修補01/06 08:46
沒後援是預設娘家不能接受我的婚姻破裂,娘家很傳統。
其實我的存款可以支持我跟小孩大概兩年。
如果娘家支持可以撐到五年吧。
問題是帶著小孩我可能也會帶著恨帶著不好的回憶…
推 CBNN: 慢慢在觀查,就當老天爺給你上一課,要時間才能慢慢放下了,如01/06 10:44
→ CBNN: 果先生態度對你真的不錯,可以找時間聊聊,為小孩著想,加油囉01/06 10:46
真的一切都是為了小孩嗎?
我現在的心理狀態連照顧小孩都有困難了…還好目前只要餵奶換尿布…副食品不吃應該沒
關係吧…
我要怎麼觀察呢?觀察到什麼時候呢?
他很厲害,態度軟硬兼施。
指控我對他不好,所以他外遇。
叫我滾出去,因為情緒失控不顧小孩。
拜託我留下來,說只愛我。
叫我想清楚,離婚後的麻煩會很多。
說以後手機給我保管,是給我臺階下。
※ 編輯: yycoo (36.228.8.153), 01/06/2016 13:05:52
→ allisoniu: 結婚三年半,老公找了她兩年,還是女生不理才斷的...01/06 13:36
→ allisoniu: 感覺很不妙。如果是男生自己回頭,至今都安安分分,或01/06 13:37
→ allisoniu: 許可說是迷途知返,但現下的情況.... 01/06 13:38
有小孩之後難度提高很多對吧
※ 編輯: yycoo (36.228.8.153), 01/06/2016 14:06:43
推 anshley: 答案在你心裡喔。你心裡過不去的話,他做啥都沒用01/06 17:20
推 anshley: 你不敢離純粹是因為經濟問題,那就在這段尷尬期不要再當01/06 17:23
→ anshley: 全職媽媽了,趕緊去找工作吧01/06 17:23
真的,我心裡過不去。
我不敢離不是經濟問題…而是小孩監護權要怎麼安排…
推 CBNN: 那你想清楚你要的是什麼了嗎?先把重心放在小孩跟你自己身上01/07 08:36
→ CBNN: 先有基本的經濟能力,離婚不麻煩,主要是你要什麼樣的人生, 01/07 08:38
→ CBNN: 二個人坐下來談談,你也可以反問他,你對我不好我也可以搞外遇01/07 08:39
→ CBNN: 嗎?二個人都需要改進才能在走下去01/07 08:41
怎麼辦我的確還沒想清楚自己要什麼
我只知道想要一個乾乾淨淨的關係
可是已經來不及了
我不能接受說謊、背叛!
推 lover1025: 根據民法規定,婚姻有一方通姦得請求法院判決離婚,但01/07 18:58
→ lover1025: 若自情事發生後逾2年者,不得請求離婚。還有小孩的監護01/07 18:58
→ lover1025: 權,法院是以誰對小孩較為有利而判,妳是家庭主婦,沒01/07 18:58
→ lover1025: 有收入這點是吃虧了。先想清楚要怎麼做。必要時還是尋01/07 18:58
→ lover1025: 求專業人士。01/07 18:58
如果協議成功應該就不需要訴訟了吧?
※ 編輯: yycoo (36.228.10.186), 01/07/2016 22:23:33
推 isaacc: 這個,妳半年內若不提告,那就不能再因為此事提告喔01/07 23:59
推 lover1025: 如果兩方能協議離婚當然是最好的,包括監護權跟贍養費01/08 00:03
→ lover1025: ,要想清楚怎麼跟老公談好 01/08 00:03
推 cute9116: 他把外遇原因歸咎在你身上說是你不好才外遇……想必偷吃 01/09 00:17
→ cute9116: 有一就有二。不懂得反省自己……跟我前夫一模一樣。你真 01/09 00:17
→ cute9116: 的要好好想清楚是否要這樣擔心一輩子01/09 00:17
推 tltl: 如果可以協議是最好的 但你要讓人家願意跟你協議 自己要有籌01/09 08:15
→ tltl: 碼 沒工作的情況之下 你協議失去小孩的機會比較大 婆家通常01/09 08:16
→ tltl: 不會放人 想清楚一點 都打架了 先分開冷靜一段時間是必要的 01/09 08:17
協議不成,也無法走訴訟
因為沒有真正的證據
痛苦
難道只剩轉念?
※ 編輯: yycoo (111.240.17.69), 01/15/2016 13:08:29
推 tltl: 你不想離是因為小孩監護 那 如果你要監護 就先去工作 01/15 16:06
→ tltl: 還是有甚麼事情綁著你讓你無法出去找工作? 01/15 16:06
→ seerp: 離吧,從你的回覆裡我覺得你是會鑽牛角尖的人,繼續下去你 01/18 02:57
→ seerp: 會更痛苦,願你一切順心 01/18 02:57
→ jerry881214: 我以為我到女板 02/11 17:00
推 Ruth: 找工作先,工作穩定後搬出去,在家裡裝針孔,提告離婚 03/01 18:54
推 RoxanneC: 快找工作 經濟獨立 才有選擇的權力 04/18 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