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cconnell: 如果你帶小孩搬去他那附近也開小吃店並租附近呢? 10/25 10:14
→ nanoon: 他說 如果帶小孩累 他可以接小孩去台南唸書 但是 沒有要 10/25 13:59
→ nanoon: 我去的意思 10/25 13:59
推 psynana: 妳下去可以共同監護 10/25 23:58
→ nanoon: 我不想下去 因為他已經在台南有女朋友 我去幹嘛~? 10/26 09:07
推 ameifan: 你何必把責任都攬在自己身上。如果經濟條件對方較好,讓 10/26 14:30
→ ameifan: 對方負責養育。你每個月固定都可以去探視孩子,還可以繼 10/26 14:30
→ ameifan: 續開始自己新的人生。如果你放不下,切記一定要拿贍養費 10/26 14:30
→ ameifan: 。孩子10歲也算稍懂事了 10/26 14:30
推 mcconnell: 離婚“後”,“沒養小孩的一方”要付贍養費給養小孩的 10/26 15:51
→ mcconnell: 那一方。 10/26 15:51
推 psynana: 是扶養費 10/26 23:57
推 kming327: 錢一定要拿到才離婚 10/27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