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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方,男方說照法律規定,只有結婚後離婚前當時,所剩下的財產淨額,才需要平均 分配,所以他結婚前賺的錢 及 婚後已花掉的錢(不論是花在自己、太太、小孩、或家人 的錢)都不算。 男方說以下都不算: 1. 男方婚後開業,裝潢及設備花的錢, 2. 婚前他貸款給他弟弟結婚,我們晚一個月結婚,婚後我們還,他說那筆貸款屬贈予, 所以也不算。 3. 婚前他欠他妹錢,婚後還的,屬婚後花費,不算。 4. 婚前繼承父親的店面,婚後店面租金都由他母親直接取走,他說租金中只有他有收到 的部分才算,他沒收到,所以不算, 5. 他母親後來買了很多保單,保費每個月四萬多元,我剛好找到收據,我能接受每個月 原本就固定給的生活費一萬元,但 他母親額外多收的租金,替她繳的保費,保單借款, 信用卡借款 等 費用,現在男方律師說都算贈予。 6. 而我這十幾年來,含剖腹動了七次手術,拿到的保險理賠金,勞保理賠金,因都拿來 當生活費,所以不算。 7. 他工作收入是屬於晚一季到半年才領到,我們現在離婚,是算目前單純帳戶裡的錢, 未收到的錢不算。 而現在只能算的是,有他及我的名字的財產,我單身在台灣,我沒預防這一點,所以我現 有的都要去被分出來,而他的因都有轉移到他家人,可以不用算。 還有一筆是,他說他婚前有一百萬,沒收據,那個算。 他說,他會多算一點給我,叫我不要有意見, 我只是想知道以上他和他律師說的到底對不對。 他強力要求 三個孩子 歸他,請問 離婚後,因,我死亡,剩下的錢及保險會自動平分給 這三個孩子嗎? 還是我國外的 父母,兄弟姐妹也能分到,需要另外再設定嗎? 不過也很難說,孩子太小,跟原生家庭也少聯絡了,或許也沒人知道,沒人要處理。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210.2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vorce/M.1531646057.A.EE7.html
alienated: 可以找法律扶助基金會諮詢。 07/15 17:27
alienated: http://www.laf.org.tw 07/15 17:28
sony577: (何需載祖宗八代之姓?????) 07/15 22:26
dlw: 樓上,人家討論的東西和你自己信奉的教條完全無關,不要隨時 07/17 01:58
dlw: 都想插一腳,這樣顯得更無知 07/17 01:58
qekezfeed: 欸。sony577 我來跟妳交往看看。經濟自主 婆家娘家 隨 07/22 12:36
qekezfeed: 你便 07/22 12:36
qekezfeed: 以後生小孩跟妳姓也可以 07/22 12:37
qekezfeed: 妳還想要什麼?來妳說看看 07/22 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