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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ppymom (新生活)》之銘言: : 跟先生想協議離婚,但對於探視時間跟扶養費都談不攏。我跟他互動會氣到發抖睡不著 : 想委任律師去跟他談。麻煩可以站內信推薦我。之前有去議員那邊的法律諮詢,那位律 : 開價從擬協議書到找對方談(不知道是只談一次還是負責談好),五萬元。算公道價嗎 : 也想請有經驗的人給我些建議,如何找到好律師。 想用我的文再問,目前我帶小孩出來住,他週末大概只來一個下午看小孩,他一直想要週 末能帶小孩回家(可以不住),但我很怕沒簽有法律效益的協議,他把小孩帶走就不帶回 來了。 那要簽有法律效益的協議就只能簽離婚協議書了嗎。還是我們可以打一份分居協議。明訂 撫養費及探視時間方式那樣。還是我該去問律師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204.17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vorce/M.1543322720.A.91B.html ※ 編輯: happymom (111.240.204.171), 11/27/2018 20:4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