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pagurian: 噓沒監護就不付錢,監護=扶養照顧,是義務,不是好處 04/02 16:05
→ pagurian: 沒同住照顧的一方,給付扶養費用=義務,與親情無關 04/02 16:06
→ rinoya: 有阿,不過這是你跟你太太間的債務協定 04/02 16:13
→ rinoya: 但我記得民法有另一個請求權,你找律師問實在 04/02 16:14
→ rinoya: 還有你想徵求意見的話就是找律師實在,協議你勝算很小的 04/02 16:15
推 Bedlem: 沒監護權就不付錢,不就是我前妻的主張嗎? 04/02 18:38
推 Bedlem: 一樓可以先去噓我前妻 04/02 18:40
→ stron: 監護權若在我這邊,我可以一毛都不拿,但對方也不要 04/02 22:17
噓 pagurian: 噓6樓,先把你前妻請過來發文才噓得到吧...唉... 04/02 22:29
推 lisa68: 小孩是共同扶養的 我判是這樣 04/08 11:47
推 lisa68: 誰是主要照顧者的差別(正常雙方都出錢多和少區別) 04/08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