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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 近日在和太太談離婚,婚姻狀況有一子(兩個月大), 雙方都要想有監護權,但很難談得攏, 是否有折衷方案例如 1. 一方有監護權但不能要扶養費 (因為個人覺得失去親情夠可憐了, 還要再付錢) 2. 小孩國小以前監護權歸媽媽,國中以後歸父親, 扶養費各自陳擔 媽媽狀況沒在上班,但家裡有錢 爸爸狀況年薪110W,沒有特殊不良嗜好. 看起來雙方都能扶養,我GOOGLE爬文好像沒有這種監護權分開的, 以上徵求鄉民意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7.160.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vorce/M.1554191314.A.B8E.html
pagurian: 噓沒監護就不付錢,監護=扶養照顧,是義務,不是好處 04/02 16:05
pagurian: 沒同住照顧的一方,給付扶養費用=義務,與親情無關 04/02 16:06
rinoya: 有阿,不過這是你跟你太太間的債務協定 04/02 16:13
rinoya: 但我記得民法有另一個請求權,你找律師問實在 04/02 16:14
rinoya: 還有你想徵求意見的話就是找律師實在,協議你勝算很小的 04/02 16:15
Bedlem: 沒監護權就不付錢,不就是我前妻的主張嗎? 04/02 18:38
Bedlem: 一樓可以先去噓我前妻 04/02 18:40
stron: 監護權若在我這邊,我可以一毛都不拿,但對方也不要 04/02 22:17
pagurian: 噓6樓,先把你前妻請過來發文才噓得到吧...唉... 04/02 22:29
lisa68: 小孩是共同扶養的 我判是這樣 04/08 11:47
lisa68: 誰是主要照顧者的差別(正常雙方都出錢多和少區別) 04/08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