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Divorc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應該說,我選擇花錢的方式養 ...... 離婚後監護權在前夫那 但 2 子我每週會包辦一半的吃食,補習費、保費、學費都是一人一半 出去玩耍住宿不曾少,只是以前出去玩花前夫的,現在吃住都花我的 男孩長大越吃越多,當然要給他們吃飽吃好 只是突然有感而發!離婚後我變好窮 XD 以前花錢大手大腳的,現在錢都打結 10年前我可曾想過自己如此呢? 大家互相勉勵吧! ( 笑 我該慶幸自己還花得起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15.1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vorce/M.1560307132.A.670.html
g9487: 同感 06/12 11:34
agnesfreda: 因為不是每天照顧,所以會不小心用金錢補償小孩? 06/12 14:25
jimmyloveya: 養到大學200-500萬不等窮富養差很多有錢留學又一筆$ 06/12 15:43
pagurian: 製造這些經歷回憶都是妳自己獲得最多,這樣想就不虧了 06/12 18:10
chtsai: 加油,至少妳有人幫忙負擔另一半 06/23 03:43
aaa10: 你真有良心,我的前妻又要監護權,又不肯出任何錢 07/31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