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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前夫已離婚3年,剛離婚時是共同監護女兒 約一年後改為由我單一監護 爸爸一個月帶女兒過去過夜兩次 (五晚上接,六晚上回) 和前夫的女友(不確定兩人是否結婚)完全不認識 頂多是她有時來接女兒過去時打個照面 對方也是笑笑的,看來和善 但八月起前夫和女友逕行到幼稚園找老師 詢問一些小孩在幼稚園的狀況 後來由園長解決了此事 事件前後前夫完全沒有提前支字片語 (我們的訊息聯繫內容僅限於約定帶小孩的時間以及匯款事宜) 然後這兩天園長又聯繫我 說前夫女友前些天又打電話給老師 大意是她的行為可能是有意想搶回孩子的監護權 要我自己多加留意 我實在是有點疑惑又困擾了 朋友說既然監護權在我 他們就不應該擅自越過我 一再打擾學校和孩子的生活 應該要請他們停止 但一來我和前夫已不是有商有量的關係 再來他仍舊是孩子的爸爸 我真能制止他女友(或妻子)的此種行為嗎? (打電話到幼稚園的都是他女友,一起去到幼稚園時說話的人也都是女方) 應該怎麼提出比較好 比較站得住腳呢? 先感謝大家的意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4.21.2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vorce/M.1570107710.A.FB3.html
Jeteaime: 告訴老師 幼稚園不可以透漏資訊給對方 不管結婚沒 他在 10/04 06:32
Jeteaime: 法律上都沒權利 請他們說聲抱歉就可以掛電話了 10/04 06:32
Jeteaime: 至於搶監護權 除非妳有什疏失 證明不適合撫養 不然別擔 10/04 06:34
Jeteaime: 心 當然 究竟有沒有 你自己知道 我們無從判定 10/04 06:34
Jeteaime: 但你自己要思考 會跑去問幼稚園 問的問題是什麼 大概就 10/04 06:35
Jeteaime: 知道著力點為何 10/04 06:35
tltl: 為什麼他女友可以有老師的電話阿 = = 你跟老師說很抱歉造成 10/04 06:45
tltl: 困擾 但是所有關於女兒的事情她按照規定只能跟監護人談 10/04 06:46
tltl: 請女友來找你可能比較恰當 然後對 就可以掛電話了 10/04 06:46
eedavid: 認同tltl的講法 10/04 15:05
c728131: 推t大 10/05 14:25
goldencorn: 推t大 10/08 13:31
muton: 放心~監護權以不變動為原則,除非妳現在有施暴女兒的證據 10/22 08:53
muton: 、或是吸毒準備要坐牢之類的,才有可能被判交出監護權 10/22 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