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uju1019: 看來她蠻強硬的,找看你的優勢再去談條件吧...... 11/14 03:09
好像沒什麼優勢,前妻眼中不覺得有什麼值得入眼的
推 shamidygi: 我跟你差不多,不過我知道陪小孩的時間一年下來真的很 11/14 07:27
→ shamidygi: 少,所以只要是輪到陪小孩的時候幾乎空出來全心陪伴 11/14 07:27
我也是希望,只是有時候真的累到頭昏眼花~沒辦法說故事
→ zoea: 我覺得你們探視方法沒約好,以後只會更麻煩。 11/14 10:03
探視方法一開始就談好了,只是前妻不給點彈性
→ rerun: 離就是淨身出戶,莫再有連結! 11/14 15:12
今天若是沒小孩,當然就沒連結囉
→ noesy1123: 我的狀況比較特殊,小孩是我帶我能做的就是每周帶小孩去 11/14 17:50
→ noesy1123: 前妻家只是偶而前妻工作不在家(她同意我有她家鑰匙直接 11/14 17:51
→ noesy1123: 入住)每月公道價贍養費沒給足,差了快一半我也沒計較,感 11/14 17:53
→ noesy1123: 覺每周去住免費民宿,會聊天但僅止於一般對話,少有鬥嘴 11/14 17:56
辛苦你了,要上班又要帶小孩
我真心覺得自己沒辦法拚事業又帶小孩
題外話,請問公道價贍養費是多少??
※ 編輯: showgbye (180.204.212.44 臺灣), 11/14/2019 23:14:57
→ noesy1123: 好像是1萬4吧(有法定贍養平均數約2萬7~8除以二) 其實我 11/15 00:01
→ noesy1123: 晚上還私下準備司法特考 過第一階而二階口試應該只能當 11/15 00:02
→ noesy1123: 臨演(開缺3/我排第4)前面2W7~8因縣市消費水準不同有異 11/15 00:04
→ noesy1123: 而法定是指離婚協議不成需要法院裁決的計量算法,若在協 11/15 00:11
→ noesy1123: 議雙方簽署就解決沒必要撕破臉跑法院的話就不在此限 當 11/15 00:12
→ noesy1123: 時印象是這樣(律師跟前妻提及我被告知脈絡) 11/15 00:16
→ janislu: 有時候你體諒人家、人家不一定會體諒你;你多做的,人家 11/15 15:19
→ janislu: 也不一定會感激你,既然當初有約定撫養費金額,你出不夠 11/15 15:19
→ janislu: 的部分她也有義務要承擔,而不是一味退讓,建議在她提出 11/15 15:19
→ janislu: 費用要求時與她溝通,你的訴求才會比較容易被採納 11/15 15:19
推 madura: 軟土深掘 11/15 21:21
推 ajzj: 兄弟,委屈無法求全,底限還是該劃出來 11/17 13:37
→ ajzj: 這一段我也經歷過,想聊聊隨時歡迎 11/17 13:38
推 juju1019: 錢是你目前的優勢,只是仍需好好談 11/17 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