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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有相關經驗的人,你們怎麼調整自己的心情,關於離婚女方要求一筆離婚費用的狀況 ?(結婚一年沒有小孩) 會選擇離婚,是價值觀還有發生兩人相處衝突到彼此都很痛苦的狀況,整個婚姻,沒有哪 一方做了什麼在道德上對不起對方的事情。 認為自己要匯這筆錢的部分:婚是我求的,離婚也是我提的(對方不想)。嚴格說起來, 女生在之後要背起離過婚的狀態,並且我浪費也耽擱了對方的時間。(我知道這想法很傳 統,但這的確是社會有的壓力。對方不是可以輕易拋開這些壓力的女生。) 但沒法認為自己要匯這筆錢的地方:整個婚姻自己盡心盡力了(我相信對方也是),沒有 誰對誰錯。同時,因為對方經濟狀況比較不好,一年下來所有開支皆是由我這邊負擔,包 括對方生活費還有各樣機票,大概一百萬,是經濟上很大的負擔了。 其實這筆離婚費用數字,比起板上的50、100萬,真的是小數目了。 我在剛剛匯錢了。但匯完以後,我很清楚地感受到自己無法認同自己這麼做的痛苦,覺得 自己很蠢很像是個笨蛋。散盡自己的錢財,明明自己完全不是有錢的人。陷入自我責備。 目前我試著告訴自己,就當幫助人,就當幫助人。 或者,就變成真的要告訴自己對不起對方,耽擱了對方的時光,所以我必須出這筆錢。但 這樣想和自己的價值觀有很大的衝突,會開始覺得婚姻或進入關係,如果沒有走到最後, 很容易變成浪費了對方時間,虧欠。同時,這也代表我必須以這樣的心態觀點去看我前一 段婚姻。 痛苦地認知失調著。任何建議都很感謝,抱歉如果這是個笨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7.80.1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vorce/M.1574448142.A.EF7.html ※ 編輯: colza (150.117.80.191 臺灣), 11/23/2019 02:44:30 ※ 編輯: colza (150.117.80.191 臺灣), 11/23/2019 02:46:15
u04rmp: 花錢消災 買一個好聚好散 對方只是要錢那還是好解決的 最 11/23 05:08
u04rmp: 怕不要錢的,往往就是要命了 11/23 05:08
沒有錯,能用錢解決真的就是用錢解決
girlo: 感謝對方讓你解脫了,不然多的是寧可繼續拖著大家痛苦的案 11/23 06:52
girlo: 例 11/23 06:52
真的... 說得沒有錯。其實我們已經拖了快一年,很能理解一直拖著的痛苦。
alienated: 願意付出這麼大一筆錢,表示你真的已經豁出去了要離婚 11/23 10:31
alienated: ,自由可貴。 11/23 10:31
謝謝你
sabrinalll: 一百萬買斷自由,值得,只要不是年匯一百萬就好。 11/23 12:07
誤會了誤會了,不是一百萬,是之前一年總支出應該有一百萬以上。
waiglot: 我離婚一毛都沒拿、還得在找房子期間付前夫房租… 11/23 14:13
辛苦了。但我內心真實想法是本來就不應該誰給誰錢,婚姻兩邊都認同、並且一起付出。 辛苦你的狀況了,每個人都不容易。
diverse101: 為啥要付贍養費? 才一年 11/23 14:17
diverse101: 連有錢人都是結婚了十幾年 離了才有贍養費的 11/23 14:17
diverse101: 你實例看的太少 笨笨的 11/23 14:17
無法開口說不,希望好聚好散。當然對方這樣提,真的是很讓人失望。可是對方可能真的 經濟上有困難需要幫助,至少我是這樣說服自己的。
toroiver: 比50萬少 也才一筆 就讓你這麼痛苦 傻眼... 11/23 15:09
我也不喜歡我這樣,但過去兩年因為一些事情(包括婚姻),我幾乎失去人生的全部,自 己也在一個從零開始的過程,額外的這筆開銷,所剩的存款是負擔得起,但內心對於為什 麼「我必須付這筆錢」和「我自己要顧好自己都很辛苦了」的狀況下,充滿痛苦和衝突。 ※ 編輯: colza (220.137.42.89 臺灣), 11/23/2019 17:15:18
sunbaby0830: 能順利離婚怎樣都好 11/23 17:13
謝謝,我會讓自己這麼想的,試著不要去多想太多。
akiwa: 幾十萬就讓你自由,代價很少了 11/23 21:41
的確不會是鉅額,但也要看每個人的經濟狀況。同時還有價值觀,在我的觀念裡,兩個人 是獨立的個體,也都是有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不會有誰必須對誰負責的概念。這是我 的不對,在婚前兩邊沒有足夠的互相了解,沒有意識到對方和自己觀念上的巨大差異。其 實這也是我們會走向離婚的原因之一。 ※ 編輯: colza (220.137.42.89 臺灣), 11/23/2019 23:34:39
khsi: 財去人安樂 破財消災 當作佈施 會有福報的 11/24 01:04
謝謝你,我會讓自己這麼想的。沒錯,希望好聚好散,並且即便在最後,也能盡可能地互 相幫助。 ※ 編輯: colza (220.137.42.89 臺灣), 11/24/2019 04:56:51 前陣子比較忙所以比較晚回覆,感謝大家的回應。
cess: 都給了!就要轉念:好聚好散+基陰德+花錢消災,往前看吧! 11/24 11:17
感謝回覆。是的,事隔多天後,我是用這樣的方式調解了自己的情緒。沒有誰對誰錯,但 如果對方有這樣的需求,有經濟上的需要,又如果可以讓這場婚姻用稍微比較好的方式結 束,這些事情就別去在意了,向前看。
fzxcvbna: 為什麼?因為老婆是你選的,結婚離婚都是你的選擇 11/24 21:07
這麼說也是對的,一切都是自己的選擇。結婚是我們共同決定的,離婚則是我單方面先提 出的。我想,既然是我單方面先提出,決定拒絕繼續下去。雖然在我觀念裡面,決定離開 的人沒有錯,但對方想法是不同的。婚姻是個共同的契約,不能自己任性地用自己的觀念 去堅持。
KGMP: 兄弟,100真的很少,但我想你糾結的點在於給錢等於承認自己 11/25 03:40
KGMP: 有錯對吧? 11/25 03:40
KGMP: 再者,你不給錢,對方就不簽字你也只能打官司了,你可以跟他 11/25 03:43
KGMP: 講道理,但她耽誤的青春跟時間是很難定價的,觀念越傳統的人 11/25 03:43
KGMP: 越可怕 11/25 03:43
KGMP: 不然你就跟他分居也不給她錢,久了以後她受不了自己會來跟你 11/25 03:45
KGMP: 談,只是你也不能交女朋友,就自己衡量100萬買她死心的時間 11/25 03:45
KGMP: 看划不划算囉 11/25 03:45
感謝你,我是真心地非常謝謝。說得沒錯,我是糾結於那點。整個婚姻過程,兩邊都有錯 誤,彼此都讓互相有感到非常痛苦的時刻。我會提離婚,就是因為那個痛苦超越了我的負 荷,讓我感受到在我剩下的人生中,絕對不能再發生第二次了,同時,彼此的差異和性格 ,讓我非常確信一定會有第二次,於是提出離婚。希望這事情,可以盡可能地整體以一個 好的方向導進。
rerun: 看題,直覺:財去人安樂! 11/25 21:02
是的,謝謝!
smarthenyi: 這價格便宜 認真說 11/25 23:02
了解,我會這麼告訴自己的!謝謝。 ※ 編輯: colza (111.250.102.70 臺灣), 12/02/2019 18:4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