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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因為有小孩而登記, 老公婚後才坦承欠債近兩百萬,從懷孕期間到孩子現在六個月,幾乎家用和小孩花費都我 在承擔,曾給過老公機會,依然無長進, 登記到現在共十個月,是否能因為他無力負擔家用,薪水只能還債而訴請離婚, 如果對方避不見面我能如何處理? 先感謝各位回答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02.5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vorce/M.1602508089.A.2C5.html
Jeteaime: 唉 都幾歲還這樣搞 10/12 21:20
Jeteaime: 我個人覺得有點難 因為他不是欺騙 而是隱瞞 10/12 21:21
Jeteaime: 再來 他是婚前問題 妳很難用這問題訴求 唯一能做的 大 10/12 21:22
Jeteaime: 概就是妳說的 10/12 21:22
Jeteaime: 用嚴重影響家庭來當作婚姻無法繼續的理由 但我個人覺得 10/12 21:23
Jeteaime: 還不夠 10/12 21:23
Jeteaime: 所以除了財產問題先處理好 將來多一點類似這樣的證據 10/12 21:24
Jeteaime: 看看能不能訴求離婚時 比較有利 10/12 21:24
Jeteaime: 例如說 他欠債 然後影響到妳什麼 影響到孩子什麼 10/12 21:25
cordeliatai: 找律師 10/12 21:33
sabrinalll: 找律師,正牌律師。 10/12 23:38
cyh2210: 登記10個月,避而不見?沒住在一起?偽單親? 10/13 08:26
jimmyF: 因為妳們的過去只有妳自己了解,先找信任的人談,討論各 10/13 09:32
jimmyF: 種可能的狀況,再去找律師來協助妳要如何走出現況! 10/13 09:32
jimmyF: 加油! 10/13 09:33
boboerer: 你老公姓黃嗎? 11/16 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