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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andomoto (bearcookie)》之銘言: : 請問丈夫隱瞞婚前債務, 結婚後才告知. : 擔心他婚後還有其他借貸行為, : 不論是銀行還是檯面下走地下錢莊, : 法律上,我能有什麼措施保護自己? : (已要求過他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 : 丈夫不積極處裡.) : 想辦理離婚,丈夫逃避,尋求法律諮詢, : 似無法請求法院判離,理由不充分。 1.民法第 1023 條 夫妻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之責。 原則上夫妻的債務是各自負責的,所以他在外面借的錢也與你無關, 除非有當另一伴的保證人等等,那另當別論。 2.離婚是法定事由很多,常見的像是分居、家暴等等,建議可洽律師諮詢比較清楚。 -- 陳禾原律師.In Your Best Interest. 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hank/?modal=admin_todo_tou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135.6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vorce/M.1606371344.A.F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