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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用這樣子方式來徵求租借配偶欄, 不知道會不會有法律問題? 首先是假結婚, 假結婚恐會涉及刑法的偽造文書罪, 讓公務員因此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罪, 是公訴罪。 對方或其他第三者若知情, 以此為要脅,之後你會沒完沒了。 再者, 兩年期間因為婚姻關係所衍生稅金(例如所得稅)與財產分配怎麼辦? 還有離婚後, 這位因為婚姻關係中所製造出來的孩子, 離婚後,孩子的親子關係怎麼處理? 建議還是找你能信任與熟識的好友比較安全, 萬一陌生人發現你有油水可撈, 你不但很難離婚,還會被刮一層皮, 甚至因此吃上官司被起訴。 以上一些善意提醒供你參考。 ※ 引述《aumoney (卡特)》之銘言: : 我是從甲板而來,因為要去國外做代孕,需要在國內有異性婚姻,維持時間預計是2年以 : 內,小朋友帶回來之後即可辦離婚,所以來到這裡看有沒有能協助小弟這項關卡,若能幫 : 忙的話會支付感謝金。若讓人感到不太好的感覺先說聲抱歉,因為礙於國外的法令限制 : 不得不選擇這個方式進行。任何未婚女性皆可(無任何限制),家人都知道,所以也沒 : 有面對家長的問題,僅是單純借個身分跑申請流程。有興趣的可以私訊至我的信箱idau : [email protected]或是ptt站內信箱,感謝金的部分可以談談看(至少8萬元以上) : ----- : Sent from MeowPtt on my iPhone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34.16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vorce/M.1637504948.A.AFC.html
sabrinalll: 也想到對方屆時不願意離的後續麻煩+1 11/22 09:19
gossiplarry: 假結婚是刑法最難起訴的罪名之一你知道嗎? 11/22 21:40
gossiplarry: 偽造文書怕的話文書可透過其他國家,不一定要過美加 11/22 21:42
liuhan: 檢舉違法 我沒有歧視的意思喔 12/01 11:46
lessonone: 這種忙不找友人低調協助,公開招募還加碼感謝金,我會擔 12/02 08:44
lessonone: 心原原po才是那個要騙財騙色的 12/02 08:44
regulator: 與樓上同樣想法 02/17 21:51
edith01: 這種違法的事上網來徵求,很有可能如推文所說騙財騙色 11/12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