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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故事 家事 A5成(之前A 5年3成, 這兩年7成) 照顧爸媽A3成 經濟A3成 這兩年A把b趕出住處 小孩1星期只能看半天 現在: A向法院訴請離婚 因為b體重過胖(這兩年生病造成,身材不好看 家事不做) 假設到法院時 法官問離婚事項 b可向法管另外提出聲請照顧小孩1人一半時間嗎 法官會覺得是不同事件 要另外開庭處理嗎 感謝 ----- Sent from JPTT on my Xiaomi M2006C3L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9.17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vorce/M.1649775638.A.0DB.html
luke4836: 不知道是不是我國文造詣差,看得好吃力... 04/14 16:59
viola823: 看不懂 04/14 21:59
wakamur: 其實看不懂,建議找律師幫你整理訴求會比較好一點 04/15 01:04
sabrinalll: 試著翻譯: 結婚七年,A平均負擔一半的家事,三成的父 04/15 21:32
sabrinalll: 母照護責任,三成的家計。感情生變後,A、B分居,A為 04/15 21:32
sabrinalll: 小孩主要照顧者,並訴請離婚。 04/15 21:32
sabrinalll: B想問:離婚訴訟開庭時,是否能要求重新分配小孩的時 04/15 21:35
sabrinalll: 間,還是離婚、小孩監護需分開審理。 04/15 21:35
sabrinalll: 若翻譯正確,離婚訴訟必定會討論、處理子女監護問題 04/15 21:37
sabrinalll: ,不用另外審。 04/15 21:37
sabrinalll: (真的好難懂) 04/15 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