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uju1019: 女方對家庭沒貢獻嗎?無子女嗎 05/31 18:24
→ NTHUman: 樓上不好意思 沒有要引戰 單純討論而已 05/31 21:58
推 s874140725: 1的部分我覺得都沒效 借貸 你哥哥還是有債權 那個是 06/01 08:13
→ s874140725: 可以做分配的 贈與我記得有看過案例 離婚前不合理的 06/01 08:13
→ s874140725: 贈與是可能被另一半提出撤銷的 因為在規避 06/01 08:13
→ s874140725: 2.這個就同一 你幫媽媽付貸款那就換你要舉證這是借貸 06/01 08:14
→ s874140725: 還是贈與 就會回到一的情況 06/01 08:14
推 DaimlerHuang: 房價漲跌價差的賺賠,比財產扯不清小條,可考慮先 06/01 16:29
→ DaimlerHuang: 租,事件明朗後再買 06/01 16:29
→ NTHUman: 我本身有房貸,是否可以由我哥每年的贈與(244萬)給我 06/01 18:18
→ NTHUman: 去繳房貸,這樣也不會有借貸行為出現。 06/01 18:18
→ luke4836: 該付出的還是得付吧,為了那區區幾百萬在那邊搞東搞西也 06/01 19:58
→ luke4836: 不會比較有錢 06/01 19:58
→ luke4836: 這種問題,一律建議請教律師 06/01 19:59
推 myfightert: 孝親費、實體黃金(找生小孩的朋友做證明有收到你的黃 06/02 09:02
→ myfightert: 金)、借錢的話只要每年提出對方有慢慢還錢的紀錄即可 06/02 09:02
→ myfightert: ,剩下問律師 06/02 09:02
推 DaimlerHuang: 你的房貸是婚前還是婚後,老婆有沒有幫繳,你哥贈與你 06/04 20:30
→ DaimlerHuang: 如何證明用在還貸款,會不會變成剩餘財產被請求分配, 06/04 20:30
→ DaimlerHuang: 都要問律師 06/04 20:30
推 hank9201: 1的部分就是賭對方不會特地去徵求,故意打官司前的金流 06/11 21:10
→ hank9201: 留給親友 ,不一定不會算在裡面 。再者你要虛偽一個債權 06/11 21:10
→ hank9201: 出來,結果是用自己血親… 什麼賭債 錢給第三人都還比較 06/11 21:10
→ hank9201: 可信一點 06/11 21:10
推 hank9201: 我覺得極端點 真的要搞事 就所有名下資產轉成虛擬貨幣, 06/11 21:14
→ hank9201: 未來做領現的工作,名下不留財產,對方拿到給付判決也沒 06/11 21:14
→ hank9201: 用 06/11 21:14
→ hank9201: 我自己認為啦 好聚好散,婚後財產相加除二 該給多少就多 06/11 21:16
→ hank9201: 少。你弄的這些被女方發現 上法院要 高機率都是無用功。 06/11 21:16
推 fcdmm02: 離婚財產只能追溯國稅局資料5年,我前妻就是5年前轉移財 03/04 12:56
→ fcdmm02: 產且結清戶頭,她外遇,我付錢,給你参考。我覺得你還是 03/04 12:56
→ fcdmm02: 先去做法律諮詢。律師的能力差很多。我是進離婚群組找的 03/04 12:56
→ fcdmm02: 。 03/04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