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qcu111 (嘎)
看板Divorce
標題[問題] 離婚時共同經營餐廳的問題
時間Thu Feb 1 00:15:13 2024
我弟弟近日因太太發現有傳一些出軌訊息準備要離婚
萬幸還沒有小孩
但因為他和太太有合開餐廳,搞得有些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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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況是:
弟弟五年前開始自己經營第一間餐廳(A),用爸爸鄉下的房子
原先說要付租金/孝親費給父母,但都沒有付
兩年前他第一間店賺的錢扣掉生活費,
"全部"被弟媳投入第一間便當店(B),也邀父母出資一些
因為稍微有點賺頭,今年我弟媳很快找她的弟弟想開第二間便當店(C)
同樣的我弟所有的存款又被投了進去...弟媳也還去貸款...目前才剛開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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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面臨離婚問題,弟媳宣稱兩間便當店B/C都是她的,外遇也是她...?
但我弟的存款為零,他的第一間店也需要周轉金
.............該給父母的也都沒給..........頭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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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在高雄,想請各位推薦離婚/小商業官司的律師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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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2.1.18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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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qqcu111 (61.222.1.183 臺灣), 02/01/2024 00:18:39
推 Js1233: 弟媳宣稱兩間便當店B/C都是她的,外遇也是她?這是智奪便當 02/01 10:26
→ Js1233: 便當店嗎 02/01 10:27
推 juju1019: 房子不是她的吧,請她搬離吧 02/01 22:16
推 dskdlkj: 婚後財產共有,所以你弟拿回你弟(含爸媽)投資的部分, 02/01 23:51
→ dskdlkj: 弟媳拿回她們投資的部分後有多的就是二人平分,不動產的 02/01 23:51
→ dskdlkj: 部分估計出淨值後若有一方願意繼續經營,應給另一方淨值 02/01 23:51
→ dskdlkj: 的一半。但還是建議你問一下家事律師比較準 02/01 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