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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下背景。 我婆婆罹患阿茲海默症。數年前先是就診於甲醫院的「腦神經內科」。 腦神內的醫師就失智症的直接治療方面,開了A類藥物(隨著病情惡化, A類藥物也一直加深)。 此外,為了處理阿茲海默症患者因為伴隨憂鬱等等會影響失智的情況, 也開了處理憂鬱症的B類藥物。 後來,我婆婆因為性格變化,極為暴躁易怒。 我求教於腦神內的該名醫師。該醫師表示暴躁易怒的症狀的治療,就超出他專長所及, 所以並未就易怒的症狀給藥,而是建議去精神科就診來治療暴躁易怒的部份。 原本我婆婆不願意就診精神科,好不容易好說歹說去就診(在另一間乙醫院)。 且剛好該名精神科醫師副修失智症(偏重巴金森症方面),大致體會我婆婆的症狀; 於是開了一些精神科C類藥物,我婆婆服用後暴躁的症狀是有改善。 情況(一): 等到婆婆的腦神內回診的時候,我將上述去精神科就診的改善狀況,向腦神內醫師報告。 該醫師聽到我婆婆已經去精神科就診,就說「那為了統一,我先前開的關於處理憂鬱症 的B類藥物,就不再由我開,你去請精神科醫師統一就你婆婆的情緒問題來診斷開藥吧」。 就情緒(憂鬱、易怒)的處理;兩科醫師看來有共識,統一由精神科醫師處理。 此外,腦神內醫師說我婆婆的情況,失智症的給藥已經給到了中重度,就算病情繼續 惡化,也沒有更重的藥可以給了(不論健保局給付或自費都一樣沒其他更有效的藥了) 情況(二)--我猜會比較尷尬,也是我要請益的重點: 接著到了婆婆精神科回診的時候,精神科醫師聽我轉述了腦神內醫師關於情緒問題治療 的轉手意思以後,同意那就由他統一處理我婆婆情緒方面的給藥。 接著,該醫師看了一下我婆婆「因此」在腦神內科所服用的(腦神內領域的)失智症藥物 ,說「那麼如今你婆婆在甲醫院腦神內科往後就只讓該科醫師開『一顆』失智症藥物囉? 由於該失智症藥物乙醫院也有、本醫師也有權限開,那麼是不是乾脆『也』由我這邊來 開該A類藥物?這樣以後你就不必帶你婆婆跑兩家醫院?只要固定回本醫院就診就好了?」 我是不反對(因為其實乙醫院距離比甲醫院倒是近多了)。甲醫院與乙醫院都是大醫院。 只是一來會不會讓腦神內的醫師沒面子(雖然說好像也不必在介意); 比較重要的是:二來,雖然乙醫院該名精神科醫師領域名稱是「神經精神科」, 但我不清楚跟「腦神經內科」會不會仍有專業上的差異?這衍生的意義在於: 是否在治療我婆婆的阿茲海默症方面,如果以後不再去腦神經內科回診 ,那麼會致使對於治療我婆婆病情的精確性、完整性,會有所欠缺? 懇請專業網友們給予分析、建議;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134.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octor-Info/M.1507747491.A.D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