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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論節目上聽到某醫師說, 一般在路上遇到人潮擁擠或密閉空間需要戴口罩時,如果口罩不夠,而想重複使用的話, 不宜用洗的或什麼用電鍋蒸之類,會破壞口罩材質。 他提出一個方法,就是依據病毒的人體外存活期大概2週, 如果抓寬鬆一點算3週好了,先前帶過的口罩就算外表沾有病毒, 過了3週病毒應該也死亡了。那麼當事人只要有24個口罩, 就以24天為週期,每一天換一個,戴過的口罩再歸檔分別編號註明,以免搞混號次。 編號第1號的口罩,戴完歸檔靜置24天後,在第25天再次取下使用, 編號第2號的口罩在第26天再次使用,依此類推。這樣就不會導致3個月要用到90副口罩。 就是這24副口罩輪流著用(當然,如果遇到明顯病患的大量病毒飛濺--例如在醫院的情況 ,另當別論)。 以上的說法有學理依據角度的可行性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106.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octor-Info/M.1584926385.A.B32.html
kennings: 推論而已啦, 無可奈何之下是可以這樣用, 也只是比沒戴 03/25 22:20
kennings: 好一些而已, 外科口罩並不是設計來保護戴口罩的人, 反而 03/25 22:22
kennings: 是要保護別人不被戴口罩者汙染, 所以別期望它像N95 03/25 22:24
kennings: 外科口罩發揮作用的內層很薄, 材質類似PVC不耐熱: 不能 03/25 22:26
kennings: 蒸, 洗滌也容易壞, 另外病毒在人體外活性頂多就只能維持 03/25 22:27
kennings: 幾天而已, 抓到幾周時間重複用考慮的反而是它的潛伏期: 03/25 22:29
kennings: 一般都是假定14天, 戴口罩的人現時健康那應該可以假設他 03/25 22:31
kennings: 14天前用的口罩是安全的 03/25 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