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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公告文請勿回文,該篇下面有說明提供推文討論,所以要討論請用推文, 勿回公告文,本篇frankieeee的文章刪文不劣退,之後如有相關意見,請統一 在原公告文下推文表達,以利統計版友的意見,而請勿回公告文。 本篇之後違者水桶2週。 ※ 引述《frankieeeee (我好像有不死身..)》之銘言: : ※ 引述《gkc (冠元 大師)》之銘言: : : 在昨天的推文討論中,本版對於版友在推文中講到"幹"字提出警告,而有其他版友 ^^^^^^^^^^^^^^^^^^^^^^^^^^^^^^^^^^^^^^^^^^^^^^^^^^^^^^^^^^^^^^^^^^^^^^^^^^^^^ : : 認為不認同: ^^^^^^^^^^^^^^^ : : 推 lang05960924: 幹真的看不下去了 12/18 20:29 : : 推 frankieeeee : 幹 下集預告的畫面超崩的... 12/18 20:43 : : 而統整不認同的理由主要有幾個: ^^^^^^^^^^^^^^^^^^^^^^^^^^^^^^^^^^^^ : : 1.這是發語詞而且曾有法院認定這是發語詞不算汙辱 : : 2.罵的對象是作品又不是罵人 : : 3.版規究竟是要精準還是嚴 : : 首先,我必須強調,既然是法治那就事依法行政,而非隨我個人喜好來認定,所以 : : 我就先從幾個重點來答覆版友的質疑,說明判決依據。 : 版主大人 您太好笑了 : 你到底知道自己在說甚麼嗎 : 首先 我也必須強調 : 您的判決 是依您喜好來決定 : 從一開始 您來警告的目的 是因為我和lang05960924大 "使用"了 : 您認知的 "不雅文字" : 而非因為使用發語詞而警告 : 但到現在為知 怎麼變成了 我們到底該不該使用髒話當發語詞 : 更在鬼扯甚麼公然侮辱? 請注意上面劃線的地方,我提到公然侮辱是因為有其他版友不認同,而不認同的理由是 這不構成侮辱,所以我是針對版友的質疑作回答,故這部分請弄清楚提到的人是版友, 而我有解答的義務。何時變成跟你這次違規的事情直接扯在一起?? : : 1.有關法院判決部分 : : 有版友提到,法院認定""幹""是發語詞都無罪了,為何還要管?? : : 但實際上關於公然汙辱的判決取決於法官的自由心證,所以不能因為一個法官判無罪, : : 就直接認定這件事無罪,因為實務上判有罪的更多,以下引用用專業法律網站的說法: : : 引用網址:https://goo.gl/BXuqTg : 案例是取決每個情況、每位法官的自由心證 : 但當你認為我有公然侮辱的成份時 : 請舉證我和lang05960924大到底侮辱了誰 : 或者在版上有誰覺得我在罵他、侮辱他的 : 或者自動對號入座的 請自動舉證 : 否則沒有A事件誘導我和lang05960924大說出 "幹"這語助詞 請問在侮辱甚麼 : 公然侮辱不是給你這樣用的 這部分是在回答版友的質疑(法院判決幹是發語詞無罪),而不是在回答你為何被警告, 請把事情弄清楚。 : : 二、爭議: : : (一)罵「幹」有無構成公然侮辱? : : 依據刑法第309條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 : 而「公然」一詞,依照司法院之解釋是指「不特定多數人或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態 : : ,不以實際已共見或共聞為必要。」而侮辱是指「直接對人謾罵、嘲笑或其他表示足以貶損 : : 他人評價的意思,多半是指抽象的謾罵。」本案中,法院認為「幹」這個字僅為台語之習慣 : : 用語,並沒有侮辱之意思,所以不構成犯罪。 : 請版主自行讀點法律知識 : : (二)那我到處罵人「幹」,可以嗎? : : 本案僅為少數的情況,因為新聞案件大多只透露部分案情,因此對於實際發生狀況與法官之 : : 自由心證判斷,無從知悉,有臺灣高等法院103 年度上易字第2448號刑事判決、台灣高等法 : : 院台中分院84年度上易字第1510號刑事判決,都對於公然對人罵「幹」為公然侮辱有罪之判 : : 決。 : 除非版主您是法官 不然您判我公然侮辱還拿案例出來說個振振有詞 : 您不覺得笑到別人肚痛嗎 我判你是依據版規三,我有說出(我是依據公然侮辱警告你)這幾個字嗎?? 這一段基本都是在回覆版友的質疑。 所以是你f搞錯對象。 : : 三、 色情文、政治文、無意義灌水文、內文有不雅文字文章、 : : 非板主卻使用公告或聯署標題文章 : : 以及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 : : 、挑釁、威脅、謾罵、歧視、引戰之文章 : : (界限由板主自行判定) : : 初犯水桶一個月 再犯水桶終身 : 針對這條版規三 內文有不雅文字這點 : 唉 麻煩您自己再研究一下了 : 一開始你是針對我們使用了 "不雅文字" 而警告 而非使用"不雅文字"當語助詞 : 唉您自己都在模糊焦點了拜託 這邏輯上沒有矛盾喔,使用(不雅文字)是大集合,而(使用不雅文字當語助詞)是其中 子集合,是為"""使用不雅文字的方式之一""",所以還是在使用不雅文字的範圍內, 邏輯沒有衝突。 例如今天有人犯了非法持有槍砲刀械條例,持有改造手槍,他辯稱說:法律是規定不能 非法持有改造手槍。而非規定不能持有改造手槍當防身工具。所以他無罪??顯然不合邏 輯,因為持有改造手槍當防身用具,顯然就是""持有的用途之一""。仍包含在大範圍的 定義中。 : 還有 : 如果您要繼續使用您的標準的話 : 那麼以後有 "幹"、"屌"、"機掰"、"他媽的"、"糞"、"姦"、"尻"、"按拎"、"靠"、 : "潲"、"屄"、"白目"等等.... 都不能用喔 連發音相似都不行喔 請注意,禁止幹這是法院判決書和版規的標準,不是我的標準,除非版規修法不然只能 依法行政,事實上PTT版也不是沒有其他版有相關規定,例如歷史版的版規就有: 二B.關於個人發言內容 1.禁止使用與性器官、性侵犯、閩南語「哭」系列、 及問候親友師長有關之發語詞或口頭禪。簡言之,禁止使用髒話。 初犯者 水桶三天 累犯者水桶二週 2.禁止對板友進行人身攻擊。 禁止侮辱任何民族、宗教。違反者水桶二週,若情節輕微者或初犯 警告一次 累犯(累犯追溯期為一年)水桶三個月 : 例如: : frankieeeee: 達爾是在幹嘛 又被秒了 : frankieeeee: 幹得好!! 阿全超威 這裡的幹語意為do而非 FxxK 所以可以。 : frankieeeee: 這話看超爽! 達爾終於屌打black 屌打也不在不雅的範圍,因為並未有跟屌有關的性器官的聯想。 : frankieeeee: 悟空個性其實很機歪 別以為他很單純 裝出來的 : frankieeeee: 哇~ 弗利沙被自己的絕招砍成兩段了 還喊了他媽的 : frankieeeee: 超根本 糞作 : frankieeeee: 原來真的是琪琪強姦"悟空 : 延伸例子: frankieeeee: 合理推斷悟空在賽魯遊戲期間中出琪琪 : frankieeeee: 如果沒有對等的力量 M達爾往悟空後腦勺尻下去會有用? 這裡的尻語意也不是屁股,而是用手柺一拳下去。 : frankieeeee: 悟空口袋不就有阿全bb call 快按拎阿 按 : frankieeeee: 靠(靠腰、靠北) 達爾普通狀況竟然屌電超3悟天克斯? : frankieeeee: 扎瑪斯真的很白目.... : 好啦 例子多不勝數 一直以來都有 就不再舉例了 : 這種都是公認的不雅文字喔 竟然您一開始是因為 內有不雅文字 而警告 : 那麼以後這種都不能用 否則您就是雙重標準 (多重) 教科書了 但幹字就算是發語詞,語意仍是FxxK所以連法院都認定粗鄙不雅,無可爭論。 但就算你過去的用字真的不雅,由於法律講不溯及既往原則,所以我尊重前版主的判決 ,過去如何我不管,但之後請注意不要採版規三的底線。 : : 四 多次無意義推/噓文 惡意推/噓文 或推圖 : : 利用修改文章 故意竄改 刪除他人推噓文經查證屬實 : : 推噓文涉及人身攻擊挑釁、威脅、謾罵、歧視、引戰、性暗示、政治 : : (界限由板主自行判定) : : 初犯水桶一個月 再犯水桶終身 : : ========================================================================= : : (總結): : : 所以,既然"幹"字已得到法院認證為即便退一步說是發語詞但也屬""粗鄙不雅"",版規3 : : 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禁止""不雅文字""。所以禁止"幹"字完全合乎版規且有法院認證沒 : : 有問題(符合不雅文字的要件)。而身為一個守法法治的版主,版規這樣定,即使我內心不 : : 同意也必須遵守,而不能說我想用法時就用法,不想用法時就無視法規。 : : 但正是考量雖為不雅文字,但已成為不少人的發語詞,所以我放寬標準視它為模糊地帶, : : 所以才以版規五酌情先警告: : : 五 板主對於使用者犯行不嚴重 或犯規在模糊地帶 挑戰板規界限者 : : 例如 討論與七龍珠無關話題 玩文字遊戲 : : 則警告一次 再犯水桶一個月 : : 所以除非,大家一致認為要廢除版規3,開放不雅文字,不然在法院判決書和版規明確 : : 的情況下,不管我內心願不願意,都只能照規矩依據法規來判。 : 法院的判決書是取決於有人要告 您連我們針對的對象是誰都搞不清 : 還來充法官 您的依法行規還真是讓人甘拜下風 版規三的內容沒有提到需有對象,否則放地圖砲不就無法可管?? : : 但是規矩不是完全不能改,所以本篇以下推文開放意見投票,本版最近晚間人氣約為80人 : : ,只要下面推文超過41個ID認為應該廢除""不雅文字""規定,然後對於不雅文字進行開放 : : ,同時贊成廢除人數大於反對人數。本版就進行版規三和四的修正。 : : 將在12/23日晚上23:59分統計所有推文意見。 : : 七龍珠版版主 gkc 2016/12/20 : 不過我也澄清 如果其他版友認為我有羞辱到他 : 或者不喜歡版上有這種髒話存在的話 : 我在這先跟大家道歉 因為讓你們不舒服了 : 如果大家有誰覺得我公然侮辱他 請告我 : 謝謝大家 你的問題我已替你解答,你的原文因回覆公告文,故刪除,之後發表意見請在公告文下 推文,以利統計版友意見,也請想提供意見的版友統一在公告文下推文表達,請不要回 復公告文。違者水桶2週。 七龍珠版版主 gkc 2016/12/2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9.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ragonBall/M.1482234352.A.D01.html ※ 編輯: gkc (36.229.9.65), 12/20/2016 19:52:37
PuzzleDragon: 文字獄板規 12/20 19:53
本版依據的都是之前訂好的版規,如果認為版規不妥~ 你可以提議廢除本版用了11年的版規三我不反對,只要超過半數(41位)的版友都認為要 廢除,我也只能尊重民主機制,然而今天的判決本版都是依據過去版規來判,版主依據 版規依法判罰合情合理吧。 如果真的覺得是文字獄,請在上篇公告投票,並提出版規的改善建議,版規最後是否要 修正,取決於版友票數的民主機制。
alone10350 : 矯枉過正 12/20 19:57
※ 編輯: gkc (36.229.9.65), 12/20/2016 20:05:48
ken12121984 : 真的文字獄。。。 12/20 20:07
※ 編輯: gkc (36.229.9.65), 12/20/2016 20:12:25
VdustR : 噓版主 12/20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