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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是否修改板規是本板重要課題 本人希望能藉此機會讓板友以及板主參選人參與討論 以利規劃政見 故本公告開放討論及回文 不受臨時規範第一條的"禁止回覆公告"所限制 希望各位參選人可以充分討論 了解板眾需求及意見後 再發表政見 另列出兩位前板主所制定之板規給各位作為參考 reiko90前板主所制定之板規 文章代碼(AID): #13WgE056 (DragonBall) [ptt.cc] [公告] 板規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ragonBall/M.1132635008.A.146.html gkc前板主所制定之板規 文章代碼(AID): #1OJNtzgM (DragonBall) [ptt.cc] [公告] 新增版規定案(發文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ragonBall/M.1481473533.A.A96.html -- 「───問おう。貴方が、私のマスターか」 「ねこ型ロボット・ドラえもん、召喚に従い参上した。マスター、指示を」 「───これより我が四次元ポケットは貴方と共にあり、貴方の運命は私と共にある。  ────ここに、契約は完了し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136.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ragonBall/M.1486564642.A.1E8.html
YoursEver : 建議1: 恢復雙版主制; 02/09 01:57
這次我就打算選出兩位板主 因此這點應該不用擔心
YoursEver : 建議2: 把去年12月迄今發生過的鬼扯淡規定全數抹除 02/09 01:58
要不要取消就是看參選者的政見了 新增板規中 其實我作為一個使用者 比較有意見的是文章禁止單純敘述劇情這條規定 像我沒在追龍珠超動畫 就是看懶人包了解劇情的 這條規定其實有些奇怪 而且其他動漫板面也不太有類似這樣的規定
YoursEver : 建議3: 增設gkc條款,以版規限制版主,不得以任何理由 02/09 02:03
YoursEver : 在推文中宣布水桶,亦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未利益 02/09 02:04
YoursEver : 迴避下,對已被小組退回或撤銷的判決,進行重 02/09 02:05
YoursEver : 判或改判. 02/09 02:05
tcubutterfly: 建議3.重審跟改判那行為真的讓人傻眼...還要因為他 02/09 02:47
其實這部分應該沒有必要動用到板規來限制 畢竟板規不是拿來提醒板主處理板務原則的東西 判決需要公告才能生效 這是站規規定 這點在之前小組板的申訴判決中就有說明了 若違反這點 就是該判決無效 但是若重新以正確程序判決就能生效 這種情況下的組務判決就接近"糾正" 因此要求被退回或撤銷的案件不能改判 其實會影響到板務運作 所以我還是希望回歸板主自重以及接受板眾監督 若重審或改判結果各位認為不合理 再尋求組務協助
tcubutterfly: 特別點明這部分真是悲哀 智商1.62的邏輯果然不同 02/09 02:48
RicFlair : 本來的板規很好 某人上任之前版上一直太平無事就是 02/09 03:40
RicFlair : 證明 02/09 03:41
wayne1027 : 應參考男女版C-2條,於六小時內經可辨識之不同ID 02/09 06:56
wayne1027 : 被噓到某程度則珊文,第二次則水桶,考量本版人數 02/09 06:56
wayne1027 : 我認為X1即足以證明此文不適合本版生存 02/09 06:57
wayne1027 : 當然男女版還有另一具體要件叫做違反善良風 俗 02/09 06:57
wayne1027 : 那於本版,應該增加的要件就是與龍珠版版規有疑義 02/09 06:58
wayne1027 : 或模糊地帶或與龍珠內容無關 02/09 06:59
wayne1027 : 另,需增設何謂有關何謂無關,比如引用幾個人名地名 02/09 06:59
wayne1027 : 以及文義到底是在講龍珠還是包著龍珠皮講命理 02/09 07:00
wayne1027 : 包著龍珠皮講命理算是一種創作嗎?這種需要明確定義 02/09 07:00
wayne1027 : 須限制創作類型,比如自我想像之劇情 02/09 07:01
wayne1027 : 或以龍珠為骨幹之漫畫,這都很明確與龍珠有關 02/09 07:01
wayne1027 : 但GKC那篇引用了幾個人名地名就當創作,我認為不妥 02/09 07:02
wayne1027 : 他這篇可以不理,但為了避免此人日後有亂版之機會 02/09 07:03
wayne1027 : 必須嚴格定義創作之方式、類型 02/09 07:03
wayne1027 : 當然現有的創作除了GKC那一篇,我看都沒啥問題 02/09 07:03
wayne1027 : 而且單以創作論,如果不被大家所接受,亦即被噓到 02/09 07:04
wayne1027 : 某程度,事實上也就是違反一般善良風俗的意思 02/09 07:04
wayne1027 : 如果有人要說這叫做人治也行,但被噓是自找的 02/09 07:05
wayne1027 : 如果沒有前面自己的行為不端,也不會因為被噓 02/09 07:05
wayne1027 : 而被刪文大概是這樣 02/09 07:05
Knulp : 建議在雙版主的情況下 增設版主自行迴避條款 02/09 07:21
Knulp : 即遇到與a版主有關的爭議性事件 相關裁罰要 02/09 07:23
Knulp : 由另一名b版主決定 避免球員兼裁判 02/09 07:23
Knulp : 另外是版規不只適用於板友也適用於板主本人 02/09 07:25
Knulp : 法律前人人平等 當板主很容易忘記這點 02/09 07:25
Knulp : 被噓到XX的文章無法可管 實在沒道理… 02/09 07:28
malosing : 批著龍珠的皮 來創作 被眾人噓到爆 結果說 板友沒 02/09 07:28
malosing : 有相關專業 批評他就是鬧場 。 說到底 回歸基本 一 02/09 07:28
malosing : 篇非關龍珠板的創作 只用了龍珠的名字 到底算不算 02/09 07:28
malosing : 跟龍珠無關呢? 希望嚴格界定 以防日後會有更多 02/09 07:28
malosing : 的無意義創作產生。 02/09 07:28
Knulp : 個人是覺得創作這種東西難以版規明文界定… 02/09 07:39
Knulp : 太嚴格又變成另一種文字獄了 02/09 07:39
Knulp : 但如果一篇文章被噓爆到某種程度 倒是很清楚應該處 02/09 07:40
wayne1027 : 那就回歸基本面,讓版眾以推噓文決定這是不是適合 02/09 07:41
wayne1027 : 在本版版面,被噓到X1就自刪很公平 02/09 07:41
Knulp : 理…那代表大部分板友不認同該文章 02/09 07:42
wayne1027 : 發文後24小時內經可辨識不同ID噓至X1,視為不適合 02/09 07:58
wayne1027 : 本版版風之文章,版主可於自行察覺或經通知察覺後 02/09 07:59
wayne1027 : 24小時內判定是否刪文,並通知發文者,發文者需 02/09 08:00
wayne1027 : 於版主通知後24小時內刪文,如經通知而未刪文者,版 02/09 08:00
wayne1027 : 主有權直接刪文,而經版主刪文兩次以上水桶一個月 02/09 08:01
wayne1027 : 第三次永久水桶,這樣應該很合理 02/09 08:01
gkc : 既然你都承認這叫人治了~後面還有人說無"法"可管 02/09 10:13
gkc : 本身就是不合邏輯。至於如果無關申訴就不會被駁回~ 02/09 10:14
gkc : 還有被需到X1就自刪,這樣連檢舉王的參選文也得自刪 02/09 10:16
gkc : 你憑什麼限制別人參選的自由??被選舉權本來就是每個 02/09 10:17
gkc : 人的基本權利。 02/09 10:17
gkc : 既然卡漫群組被要求法治化,像這種人治或霸凌的東西 02/09 10:18
gkc : 設為法條才叫不可思議。 02/09 10:19
gkc : 另外~實務法界沒有人以噓文當做(違反善良風俗依據) 02/09 10:22
gkc : 而是以具體事實,另外除了人名地名就是有人無視還有 02/09 10:23
gkc : ""劇情""。 02/09 10:23
gkc : 並且這規定有個最大問題,你如何判定噓文是 02/09 10:29
gkc : (確實違規)還是(因人廢言)?? 當然你都說是人治了~ 02/09 10:30
gkc : 還說 wayne1027 : 如果沒有(""前面自己的行為"") 02/09 10:31
gkc : 表示不是就事論事,而承認是霸凌。設為法規本就荒謬 02/09 10:32
gkc : 因為這就會變成表示在本版("""霸凌是合法合理""") 02/09 10:38
gkc : 尤其設為版規就表示把""人治合法化"",還等於拿 02/09 10:50
gkc : 公權力做人情討好版眾,並以公權力做為霸凌工具 02/09 10:51
gkc : 兩者一樣可惡。 02/09 10:52
YoursEver : 我會特別有第三個建議,就是因為要防止再度發生類似 02/09 10:53
YoursEver : gkc的人治事件再度發生. 把規定用白紙黑字寫下來, 02/09 10:53
YoursEver : 才能避免發生"防君子不妨小人"的事件. 02/09 10:54
gkc : 上面小組長已經回答你你說的情況駁回等同於"糾正" 02/09 10:54
gkc : 而不代表"人治",基本是可以重審沒問題。 02/09 10:55
YoursEver : 推第二句時忘記第一句寫什麼,多寫了幾字廢話. orz 02/09 10:55
kirbycopy : 大師法律自助餐吧 對自己有利的就拿法界實務出來說 02/09 11:07
kirbycopy : 自己不利的就沒在管法界實務了 02/09 11:07
gkc : 沒吧?我何來自助餐? 02/09 11:10
wayne1027 : 不用管他這麼多啊~~把被噓的文視為本版不需要的文 02/09 11:10
wayne1027 : 有什麼問題嗎?自己沒做虧心事還怕被噓? 02/09 11:10
gkc : 因為都承認是人治了當然不用管他這麼多,即使是 02/09 11:10
wayne1027 : 怕被噓就不要在本版發文,有什麼疑問? 02/09 11:11
gkc : 人治、霸凌或者侵害他人被選舉權都合法喔~!! 02/09 11:11
kirbycopy : 實務上就算被判發回重審 會是原法官重審嗎? 02/09 11:11
gkc : 原來來參選叫做做虧心事喔。 02/09 11:11
gkc : 就算是發還原法官重審也不會不合規定。 02/09 11:12
kirbycopy : 檢舉王是因為參選資格不符才會被噓阿 不要講的好像 02/09 11:12
kirbycopy : 版友亂噓 02/09 11:12
gkc : 不好意思喔~他參選時有符合我當初徵選的規定。 02/09 11:13
gkc : 他不符合的是後來小組長新定的規定,拿清朝的劍斬 02/09 11:13
gkc : 明朝的官?? 還是有人有天眼通能預測未來? 02/09 11:14
這是你當初給的參選資格 請看第三項 你應該不至於連自己發過的文都忘記吧 ------------------------------------------- 參選資格: 1.沒有劣文 2.沒在龍珠版被警告過或者實際被水桶一週以上 3.有在龍珠版發過文 4.發文超過200篇、上站超過200次 5.閱讀完置底卡漫群組規 ------------------------------------------- 怎麼搞得好像是我為了檢舉王特地搞出一條擋他的規定一樣?
kirbycopy : 麻煩看一下你自己的文 你也有規定要在本版發過文 02/09 11:14
gkc : 基本上紅衛兵當初也是打著多數無產階級鬥爭少數 02/09 11:15
wayne1027 : 霸凌是指針對某人 版規定下去我發文被噓一樣被桶 02/09 11:15
wayne1027 : 有什麼問題?沒把握就不要發文啊 02/09 11:15
gkc : 地主和知識份子的口號,他們也是認為噓的意見多為主 02/09 11:15
kirbycopy : 而且也有說要0劣文喔 02/09 11:16
wayne1027 : 不是很公平嗎?不然版面一堆大家不想看的廢文像話? 02/09 11:16
gkc : 你自己都承認是人治了還有什麼好說的? 02/09 11:16
gkc : 然後呢?即使因劣文參選資格不符實務上最多被退件而 02/09 11:16
gkc : 已,不表示此人的"文章"本身有問題。而且如果他在 02/09 11:17
gkc : 參選截止前撤銷了劣文又該如何算?? 02/09 11:17
wayne1027 : 只要投票通過本板規就是大家認同這樣的作法 02/09 11:18
wayne1027 : 而且這種作法只有少數作亂分子會不希望通過 02/09 11:18
wayne1027 : 那怎麼會算人治?我提的板規也是要經過投票的~你怕 02/09 11:18
gkc : 很抱歉~就連公投法都有規定不涉及租稅及刑法~ 02/09 11:18
wayne1027 : 就投反對票啊~ 02/09 11:18
gkc : 不然就會發生多數民眾投票通過不繳稅或者多數農民 02/09 11:19
wayne1027 : 好笑~這裡叫做龍珠版~你如果覺得本板規牴觸法律~ 02/09 11:19
gkc : 鬥爭少數地主的情況。 02/09 11:19
wayne1027 : 哇~你還自詡為地主~我覺得跟你廢話沒用~有本事 02/09 11:20
gkc : 也就是投票不得牴觸基本法治~所以之前才會有即使 02/09 11:20
wayne1027 : 你就自己在選一次版主吧~ 02/09 11:20
gkc : 選項3最高票也無效的狀況。 02/09 11:20
wayne1027 : 這時候就變法律系了~當初桶人沒依據倒是挺隨便的嘛 02/09 11:20
gkc : 因為事實你現在的提案就是跟當初文革紅衛兵的主張 02/09 11:20
gkc : 幾乎完全一樣,甚至跟盧安達大屠殺有得比。 02/09 11:21
wayne1027 : 不跟你多說了~因為你雙重標準人盡皆知~也只有你反對 02/09 11:21
wayne1027 : 這個法規~這板規違反法律的話你就等通過你在投訴 02/09 11:21
gkc : 盧安達大屠殺當初也是多數胡圖人多數暴力屠殺少數 02/09 11:21
gkc : 圖西人。 02/09 11:22
wayne1027 : 站方~不是你說這違反站規就違反的~~ 02/09 11:22
gkc : 你自己都說是人治了~~表示非法治還需等投訴才明白?? 02/09 11:22
wayne1027 : 從頭到尾這條板規都沒有針對任何人~也沒有屠殺少數 02/09 11:23
gkc : 還硬扯說噓文人數等於違反善良風俗,如果是的話 02/09 11:23
wayne1027 : 只有你自己在這邊自己腦補自己是受害者~~ 02/09 11:24
gkc : 為何你的申訴會被小組長駁回?? 02/09 11:24
gkc : 重點是這條版規可以被用來當作霸凌工具。 02/09 11:24
wayne1027 : 小組被駁回又如何?那是以現有板規無法治你這種鑽漏 02/09 11:24
wayne1027 : 洞的人~所以需要新版規來抵制你這種鑽漏洞的人啊 02/09 11:24
gkc : 而且連本來被小組長駁回的申訴這下都變合法霸凌了~ 02/09 11:24
gkc : 這就好笑了~不合你的意就叫鑽漏洞?? 人家認為有關連 02/09 11:25
wayne1027 : 其餘的也不用多說~板規不是你說了算也不是我說了算 02/09 11:25
gkc : 表示沒有問題,而這條規定的意思就是即使沒有問題~ 02/09 11:26
wayne1027 : 你有本事就說服新版主不要用這條~就這樣其他懶得鳥 02/09 11:26
gkc : 我公審說你有罪你就有罪~~反正多數暴力至上。 02/09 11:26
gkc : 紅衛兵的做法也是一樣啊~我沒說錯。 02/09 11:27
gkc : 多數暴力公開批鬥、公開公審知識份子看不順眼的地主 02/09 11:27
gkc : 你先看小組長會不會准這種連你自己都承認是""人治"" 02/09 11:28
gkc : 的(法規)吧。 02/09 11:28
licajlh : 政見是永桶gkc的我都投,要不然這版要被亂800年了 02/09 11:59
licajlh : 哈 02/09 11:59
gkc : 投這樣的票,也難怪....... 02/09 12:39
VdustR : 有你這種人 也難怪會有人想投這種票啦 02/09 14:31
Danny74 : 痾 怎麼還是不能清淨阿.... 02/09 14:56
gkc : 明明就是有人主動搞這種人治霸凌還問為何不能清靜? 02/09 14:57
Danny74 : 我不能發表感覺嗎 而且有說針對你嗎 可以不要那麼愛 02/09 15:10
Danny74 : 跟人爭辯嗎? 你到現在還沒自覺自己哪點令所有人生 02/09 15:10
Danny74 : 厭嗎? 02/09 15:10
Danny74 : 扯甚麼霸凌阿 龍珠板的人關起們來自己討論 你不來看 02/09 15:14
Danny74 : 甚麼事都沒有 你不是認為這板太多水準不夠的人嗎? 02/09 15:14
Danny74 : 那何必來看 還是推文討論你的人 有站內信叫你來看? 02/09 15:15
Danny74 : 那麼討厭這個板的人 你就放寬心 不要再來了吧 02/09 15:15
Danny74 : 另外提醒你 按你以前的標準 你好像離題討論了喔 02/09 15:16
Danny74 : 但如果你是個言行不一的人 就當我沒說 02/09 15:16
gkc : 不好意思喔~似乎我好好發文也是別人先來尋事。 02/09 15:41
gkc : 這叫我愛和人爭辯??這篇推文也是有人主動來滋事。 02/09 15:41
Danny74 : 這篇是你發文? 我看ID不是你呀 02/09 15:43
Danny74 : 你惹的事端 本來就很容易在這種標題中產生討論 02/09 15:43
Danny74 : 根本不用看也猜得到你一定會被拿出來講你還硬要看 02/09 15:43
Danny74 : 真不知道你事太笨還是甚麼動機 02/09 15:44
gkc : 我指的是上面我遵守諾言好好發小遊戲的文,結果呢? 02/09 16:02
Danny74 : 言盡於此 願意思考就思考吧 不願意也沒人能逼你 02/09 16:03
malosing : 小組長回應囉 gkc又自己揣測XD 02/09 16:15
malosing : http://i.imgur.com/B47BzER.jpg 02/09 16:16
gkc : 我沒揣測~我說的是劣文,至於你說發過文~依據檢舉王 02/09 16:34
gkc : 的提問,可以推測檢舉王只不過是以為發參選文也算 02/09 16:34
gkc : 曾經發過文,那最多是對規定的解讀不同也稱不上惡意 02/09 16:35
gkc : 犯規。 02/09 16:35
我也沒針對劣文作限制 對劣文做限制的是你 不是我
kirbycopy : 好啦 1.你的參選條件不夠清晰讓人誤會 2.你真的忘記 02/09 16:50
kirbycopy : 你發過的文 3.檢舉王誤會你的條件 是檢舉王的錯 你 02/09 16:50
kirbycopy : 選一個吧 02/09 16:50
YoursEver : kirby我選4:我YoursEver是笨蛋,所以不懂gkc的脈絡. 02/09 17:11
kirbycopy : 他的脈絡很簡單啊 1.就是我gkc一定沒有錯 最多只有 02/09 17:13
kirbycopy : 一些誤會和需要磨合的地方 02/09 17:13
kirbycopy : 2.說我有錯都是來亂或是沒法治觀念的 02/09 17:14
kirbycopy : 這是我觀察到的脈絡啦 如果有錯 還請gkc不吝指正 02/09 17:14
kirbycopy : 最一開始他就只是警告了罵幹的人 有人覺得他這樣有 02/09 17:17
kirbycopy : 錯 然後他就覺得那些人是來亂的 開始鎖文水桶 然後 02/09 17:17
kirbycopy : 不斷LOOP 直到連續敗訴和快要被罷免 覺得自己跟版友 02/09 17:18
kirbycopy : 不合(不合的原因是版友討厭法治) 就走啦 02/09 17:18
※ 編輯: kid725 (125.227.199.127), 02/09/2017 17:30:01
Danny74 : 樓上的邏輯 "無懈可擊"唷XDDD 02/09 17:36
wayne1027 : 總之趕快把版主選一選版規定一定~讓亂版引戰的人 02/09 17:37
wayne1027 : 離開本版才是首要之務 02/09 17:37
malosing : 又被小組長打一巴掌 一直揣測XD 02/09 17:40
malosing : http://i.imgur.com/HMWIg5v.jpg 02/09 17:41
malosing : 看來小組長也受不了他 02/09 17:41
gkc : 這點我是說我跟版友說的是劣文的事,然後發文規範 02/09 17:42
wayne1027 : 就亂版人士啊~所以真的需要重製版規以免有心人士 02/09 17:42
wayne1027 : 再利用漏洞亂小 02/09 17:42
gkc : 是看了檢舉王的提問所以做出判斷。 02/09 17:43
gkc : 自己申訴被退回就扣人亂版人士帽子,這才..... 02/09 17:44
wayne1027 : 我只問你一句,誰想看你的文章在這個龍珠版面? 02/09 17:45
gkc : 所以小組長誤以為我說的劣文指的事他的規定。 02/09 17:45
wayne1027 : 既然沒人想看,你硬要發被噓到XX~那不是亂版 02/09 17:45
wayne1027 : 什麼是亂版~最多只是個符合版規的亂版 02/09 17:45
gkc : 我反問你一句~我的文章哪裡違規?? 02/09 17:45
wayne1027 : 亂板根違反板規是兩回事,你今天沒被水桶不代表 02/09 17:46
gkc : 如果是亂版為何你的申訴會被駁回?? 02/09 17:46
wayne1027 : 不違反版規也可以亂版,而且你是用漏洞而已 02/09 17:46
gkc : 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所謂亂版要有違規根據。 02/09 17:46
wayne1027 : 我只能說現行版規無法懲治你現在的亂版行為 02/09 17:47
gkc : 漏洞是你在講,既然不違規當然也就不叫亂版。 02/09 17:47
wayne1027 : 不代表你的行為是正確的,你邏輯果然很糟糕 02/09 17:47
goingdown : 幫kirby補充3.對自己不利或無法反駁的就選擇性忽略 02/09 17:47
wayne1027 : 總之這個版面你不受歡迎是鐵一般的事實 02/09 17:47
gkc : 還懲治,你都說是人治了還以法律來稿人治?? 02/09 17:47
wayne1027 : 我認為龍珠版版友有權拒絕自己不想看的人的文章 02/09 17:47
wayne1027 : 隨你怎ˇ麼說,你繼續狡辯也只能顯示你被大家討厭 02/09 17:48
gkc : 那又如何??講白了台灣不歡迎共產黨人士。 02/09 17:48
wayne1027 : 的可悲,我真不懂你哪來的自信覺得自己沒錯 02/09 17:48
gkc : 不表示共產黨人士來台沒有言論自由。 02/09 17:48
gkc : 像這種合法化自己霸凌行為的人才叫可惡。 02/09 17:49
kirbycopy : 說真的 本版也不過是個不到100人的小版 人治有這麼 02/09 17:49
kirbycopy : 不可行嗎?(我沒討厭法治 拜託不要扣我帽) 02/09 17:49
wayne1027 : 既然這邊大家都霸凌你一個都這麼可惡,你可以選擇 02/09 17:49
wayne1027 : 離開~~還是你要當正義使者?你把自己當力王喔 02/09 17:49
gkc : 重點是你有資格限制別人的言論自由喔。 02/09 17:50
gkc : 國民黨的場合也不歡迎民進黨人士啊,問題是如果小英 02/09 17:51
gkc : 去拜訪國民黨某黨部,人家也不會禁止他說話。 02/09 17:51
gkc : 什麼叫不想看到某個人發言,只要他發言就叫亂版?? 02/09 17:52
malosing : 扯政黨 真的是笑死人 02/09 17:53
gkc : 那難怪你會自己承認是人治。會反法治也不意外。 02/09 17:53
Danny74 : 呼叫 呼叫Bob大~~~~~~~~~~` 02/09 17:53
gkc : 不想看到某人發言就讓他消失,白色恐怖?? 02/09 17:55
kirbycopy : 4.別人講我 我一定要反駁到對方閉嘴 反之則沒關係 02/09 17:56
malosing : 不想看到他人批評你 就說鬧場 白色恐怖? 02/09 17:57
gkc : 不好意思喔~依據事實憑論叫言論自由不叫白色恐怖~ 02/09 17:58
gkc : 別人也有評論你鬧場的言論自由。 02/09 17:59
Danny74 : 某人比較像白色恐怖吧 別人在家討論事情 硬進來抓人 02/09 18:03
gkc : 誰被抓了?? 02/09 18:04
malosing : 那我們也是依據事實憑論 噓文xx 自由言論認為你鬧 02/09 18:06
malosing : 板 我想也是合乎邏輯 02/09 18:06
gkc : 但有人是已被駁回還認定這是違法才是問題。 02/09 18:17
wayne1027 : 只可以自己說別人鬧場,不允許別人評論他亂版 02/09 18:17
gkc : 所以這叫積非成是。 02/09 18:17
wayne1027 : 真是白色恐怖兼雙重標準 02/09 18:17
Danny74 : 說真的 這邊不需要你來定義跟認定誰違規誰沒違規 02/09 18:17
gkc : 我沒不允許啊~我不過是評論這件事是違法人治。 02/09 18:18
Danny74 : 這裡是法治為主的板還是人治也都與你無關 02/09 18:18
Danny74 : 你還看不明白沒人想聽你的意見嗎...拜託不要再把臉 02/09 18:18
wayne1027 : 不管這邊法治還人治,跟你這個不受歡迎的人有關? 02/09 18:18
gkc : 但扯到我就當然有關~上面明顯寫出我的ID。 02/09 18:18
Danny74 : 一直往人手上送了 這裡的人都看厭了 02/09 18:18
wayne1027 : 是啊,我要來參選版主並且將我那條板規定名為 02/09 18:19
gkc : 你不想聽你可以不要聽。沒聽過我不同意你的話,但我 02/09 18:19
wayne1027 : GKC條款,你試試看能不能用毀謗告我 02/09 18:19
gkc : 誓死捍衛你說話的全力。 02/09 18:19
kirbycopy : 那為何你之前要鎖那麼多文和水桶那麼多人啊 你怎麼 02/09 18:20
kirbycopy : 不誓死捍衛他們說話的權力阿 02/09 18:20
gkc : 你先看看這條白色恐怖條款能不能過關再說。 02/09 18:20
gkc : 鎖公告是例行公事,禁言是按規定~法治就是如此。 02/09 18:21
gkc : 合理言論當然可以,涉及謾罵等問題實務也是不允許的 02/09 18:22
wayne1027 : 很多版都設有不受歡迎版友機制,我不覺得這是 02/09 18:28
wayne1027 : 白色恐怖,言論合法不代表合情理~自己沒做錯事 02/09 18:28
wayne1027 : 還怕不受歡迎嗎?其他也不用多說了,反正你從不反省 02/09 18:29
gkc : 這問題上次有人在組務提過~結果組務已說明。 02/09 18:29
wayne1027 : 你不是因為說話不合我的意思所以我認為不受歡迎 02/09 18:29
gkc : 那請遵照組務得不受歡迎機制來走,不要搞白色人治 02/09 18:29
wayne1027 : 而是你的行為本身就是不受歡迎的言行 02/09 18:30
wayne1027 : 那你就期待我不要選上版主~或版主不討厭你囉 02/09 18:30
gkc : 問題是情理也不是你說了算,有具體標準? 02/09 18:30
gkc : 對啊依據"討厭"來執法,還拿出來講? 02/09 18:31
gkc : 原來版主討厭誰就能水桶誰。 02/09 18:31
Danny74 : 本來大家也不知道可以這樣阿 多虧你教會大家 02/09 18:40
gkc : 74請不要做不實指控。 02/09 18:40
Danny74 : 我沒指控阿 只是大家感覺就是這樣 這你無法否定 02/09 18:45
Danny74 : 你應該沒有權力否定別人的"想法"吧 02/09 18:45
newtypeL9 : 跟他多講也沒用啦,他一直以為自己是依法行政 02/09 18:49
newtypeL9 : 就像渣瑪斯一直以為自己是為了正義行動一樣 02/09 18:49
Knulp : …這篇不是在討論版規嗎 又被某人亂掉了 02/09 19:05
Danny74 : 他只是在誓死捍衛啦 雖然一樣的狀況 之前板友的舉動 02/09 19:16
Danny74 : 他都說是離題 引戰拉 噗 02/09 19:16
malosing : 他一貫說法是 他是被動回應XD 02/09 19:18
gkc : 對啊討論版規居然會有人主動提我的帳號討論白色人治 02/09 20:51
gkc : 你要討論你不扯到我,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02/09 20:51
newtypeL9 : 被眾人狂毆猛打臉,還是打死不退,甚至最後被切老二 02/09 20:54
newtypeL9 : 不成人形了,還是陰魂不散,渣瑪斯真是誇張,現實中 02/09 20:54
newtypeL9 : 絕對不可能有這種人物 02/09 20:55
gkc : 對了不死身L9敢問你有去吐槽金版的版主嗎? 02/09 20:57
newtypeL9 : 你曲解別人的判決,我就要去吐槽他?你傻了嗎 02/09 20:59
gkc : 那個人就是說出劣文應以實際狀況為準的人啊。 02/09 20:59
Danny74 : 不管你有沒有那個想法拉 你的行為在正常行為能力人 02/09 21:38
Danny74 : 眼裡就是這樣表現啦 02/09 21:38
Danny74 : 討論板規當然會討論到你 你是近期新聞焦點阿 02/09 21:38
gkc : 那我也只能尊重你的想法~~也祝你元宵節快樂 02/09 21:39
Danny74 : 大家想避免再看到一樣的狀況發生 出現亂源在板上 02/09 21:39
Danny74 : 敢做就不要怕人說 好嗎= = 02/09 21:40
gkc : 這次事件明明已被群組長駁回很明顯是有人心有不甘 02/09 21:40
gkc : 藉故滋事,不然我的小遊戲請問是有什麼問題? 02/09 21:40
tcubutterfly: 冬瓜很忙(周董背景音樂~) gkc已改名叫冬瓜大失 02/09 22:08
gkc : 像上面這個就是無意義引戰推文的最佳範例。 02/09 22:10
Sheng98 : 又來了, 看到這些推文直接 End 跳過了, 等 2/12 的 02/09 22:11
Sheng98 : 超的劇透還比較有意義 02/09 22:12
tcubutterfly: 冬瓜大失真不解風情怎麼說我推文引戰無意義呢 02/09 22:18
tcubutterfly: 我是七龍珠板隱藏的總機小姐你甘災呀? 02/09 22:19
tcubutterfly: 你冬瓜大師出現會讓大家一把火忘記討論板務啦~ 02/09 22:20
gkc : 還真得是來鬧場的。 02/09 22:21
tcubutterfly: 看你要不要考慮自己下鍋跟元宵搭伙請大家吃 當賠罪 02/09 22:21
tcubutterfly: 元宵湯圓新口味:冬瓜風味 記得煮百人份喔 02/09 22:24
tcubutterfly: 大家會不會唱周杰倫牛仔很忙 我來填詞叫冬瓜很忙^^ 02/09 23:30
cute781217 : 都這樣久了你們怎麼還有空理他啊 02/10 00:18
cute781217 : 就不要回他 他就沒戲唱了啊 02/10 00:18
aki0530 : 因為他自己會跑來, 請龍珠版友要選有心的版主 ^^ 02/10 00:25
Knulp : 本來還想討論板規的 看推文歪掉 不知道該說什麼@@ 02/10 01:02
Knulp : 剛查了一下 本板被噓到爆的文章也並不太多 02/10 01:05
Knulp : 大部分被噓爆的文章其實內容都有問題 並不是亂噓 02/10 01:05
Knulp : 那麼小的板要被噓爆應該也不是太容易的事 02/10 01:06
Knulp : 前版主對於被噓爆的發文者也會處理 02/10 01:07
Knulp : 其實納入板規考量並沒什麼不合理 02/10 01:09
VdustR : gkc 就是站不住腳才會需要拼命解釋阿 他已經很努力 02/10 01:18
VdustR : 還是沒有辦法博得大家的認同 XD 02/10 01:18
gkc : 不是吧~是有人先提到我,先滋事~不然我根本不想理會 02/10 01:32
kazami : gkc你的行為就是讓人感覺你為桶而桶啊 這麼多的申訴 02/10 02:22
kazami : 案中就一直看到你拿出對你有利的判決來答辯 而某些 02/10 02:23
kazami : 申訴案中版友也有找到反例的判決 但是你卻沒有提出 02/10 02:24
kazami : 正確做法是你得將這些正反判決都納入考量後再做出你 02/10 02:25
kazami : 的處置,但你的行為讓人感覺就只是一個為了打贏官司 02/10 02:25
kazami : 的律師而已,你也不能怪眾版友對你的印象不佳.. 02/10 02:26
gkc : 好~雖然我的本意不是這樣但你的分析也有幾分道理 02/10 02:28
gkc : 這樣理性分析的意見我虛心接受,記得你當初不是要選 02/10 02:28
gkc : 版主??怎麼不再接再勵繼續報名?? 能這樣客觀分析。 02/10 02:29
gkc : 擔任版主相信對版有正面的加分。 02/10 02:30
kazami : 政見很花時間...寫了兩天... 02/10 02:30
canandmap : 這麼想再被列為不受歡迎使用者喔?看不見你對板規的 02/10 13:18
canandmap : 具體建議呢~自認IQ162的你怎麼會變成這樣呢?雖然我 02/10 13:18
canandmap : 比你聰明但也要讓你有磨練的機會~ 02/10 13:18
gkc : 自認最聰明的~我上面就對於人治條款提出建議~ 02/10 14:04
gkc : 反到是你講別人之前先看自己提出什麼建議了沒?? 02/10 14:05
gkc : 要自認比較聰明....好....那也就算了,我概括承受 02/10 14:05
gkc : 但你的表現如果跟你的話有大落差,良心建議。 02/10 14:06
gkc : 只會讓人覺得只是靠張嘴。雖然話重了些但我據實以告 02/10 14:08
VdustR : 這篇推文這麼這麼多行空白 PTT 壞了嗎 02/10 14:10
malosing : 反正不回應 看他怎麼隨風起舞吧 02/10 15:54
flower2046 : 我覺得版規真的是只防君子不防小人,立再細的版規, 02/11 08:32
flower2046 : 他都能找縫鑽或斷章取義,所以立版規就針對一般人就 02/11 08:32
flower2046 : 好。可以補一條版規禁止鬧版、謾罵即可,版主也可適 02/11 08:32
flower2046 : 時出手阻止,阻止無效罰當事人水桶冷靜一週。 02/11 08:32
canandmap : 我不用提建議啊,因為原板規已經很完善了 02/12 22:40
canandmap : 只不過是被某個有心人士利用到必須被放大檢視,唉 02/12 22:41
canandmap : 我的表現根本不需要你來評斷,因為你已失格 02/12 22:42
canandmap : 而且我的聰明根本不需要在這裡大材小用 02/12 22:43
canandmap : 而我也給良心建議:與其浪費時間發那麼多申訴,何不 02/12 22:45
canandmap : 去兌現某個板友的承諾,好讓大家對你刮目相看呢? 02/12 22:46
canandmap : 不過說這麼多你現在也回應不了,我只好當成是對空氣 02/12 22:48
canandmap : 說話吧 02/12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