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aaaa: B組應該很想哭..而且我以為票券弄丟只能自認倒楣,原來.. 05/26 00:01
→ wgs86: 他們應該是7-11店員的疏失 不是遺失 店員把票給上一個人 05/26 00:07
推 laney: 高調,連購票證明也這麼重要。 05/26 00:10
推 andrewra: 然後買火車票的人把票轉賣給A這樣? 05/26 00:12
→ andrewra: 不對說錯 是轉賣給b? 05/26 00:13
推 kiki7966: 是不是紫d八排對吧! 05/26 00:42
→ wgs86: 樓上正解 05/26 00:46
推 okaybeok: 好重要… 05/26 01:01
→ righthand: 這件事正確的處理法應該是疏失方(7-11)要賠錢吧 05/26 01:07
→ righthand: 讓持有正本票券的B方承擔損失似乎有點不太對 05/26 01:08
推 kiki7966: 因為就座在同排..剛好目擊..好想知道有沒有連絡到賣主退 05/26 01:10
→ kiki7966: 錢噢.. 05/26 01:10
→ righthand: 購買明細上都寫著票券才是正本了 如果我是B方我不會讓 05/26 01:12
→ righthand: 並認為元氣公司開這與售票規則牴觸的證明根本莫名其妙 05/26 01:13
推 a031405: 無法理解...不是應該以票為基準嗎? 購買證明說無法帶替票 05/26 01:35
→ a031405: 所以我都確認無誤後就丟了 05/26 01:36
→ righthand: 這筆錢根本應該要由疏失方(7-11)來向賣家追討 05/26 01:39
→ righthand: 結果售票公司居然叫買家要自負責任 05/26 01:41
→ righthand: 我們真是一個對財團太好的國家 05/26 01:41
推 smartfen: 可是票不是很久前就賣了 那時沒拿到票不覺得奇怪嗎? 05/26 02:40
→ Bac875040: ibox購票證明身價爆漲…不能摺飛機了 05/26 04:17
→ oden: 那以後拿購票證明進場就可以了嗎?! 05/26 05:39
推 yeh0416: 要是我也不讓,況且不是每個人會同時帶票券跟證明,我就 05/26 07:15
→ yeh0416: 是有票 05/26 07:15
推 mirokoyen: 以我個人的想法,如果是在7-11就沒拿到票的話,這樣在 05/26 07:27
→ mirokoyen: 7-11的時候就已經是交易不成立,7-11當下就應該退錢給A 05/26 07:28
推 jrlove6: 幫高調!!! 05/26 07:29
→ mirokoyen: 至於侵占的部分就應該由7-11去對B的賣家 05/26 07:29
→ mirokoyen: 如果是後來才遺失票券,應該是A去對B的賣家,B算是善意 05/26 07:30
→ mirokoyen: 第三人吧!(有誤請指正) 05/26 07:31
推 ttb: 如果A拿著擁有購票證明換來的元氣公司證明+報案遺失三聯單呢 05/26 08:20
推 Yehsb: 覺得B才可以入席~購票證明根本不是票卷~憑什麼讓它們入座? 05/26 09:20
→ Yehsb: 這樣一來~A不就可以先賣B然後再用購票證明入席~哪招 05/26 09:21
→ ooxx110567: 可以請問原po讓A進去的原因是什麼嗎?是因為有規定只要 05/26 10:12
→ ooxx110567: 持購票證明就可以不用持有票卷?還是?因為很不解為何 05/26 10:12
→ ooxx110567: 持有票卷還無法進去...QQ 05/26 10:12
→ marumomo: 有一魚兩吃的感覺,票券拿去賣,再憑購票證明進場?! 05/26 10:38
推 jrlove6: 上面寫本繳款證明不可作為入場憑證 05/26 11:04
推 oceanpurple: 原文有講 是購票證明換來的元氣公司證明 05/26 11:06
→ oceanpurple: 那張才是重點吧 05/26 11:06
推 jrlove6: 購票證明+遺失票券證明=入場 05/26 11:12
推 oxkay: 最後是讓A組入場才奇怪吧。那這樣版上是不是以後要設版規, 05/26 11:58
→ oxkay: 轉賣ibon票券要附購票證明給買方才可以? 05/26 11:58
推 jrlove6: 以後跟別人買票都要附上購票證明了 05/26 13:06
推 ilovee0427: 應該是A買票當場馬上就反映,很明顯是小七店員疏失, 05/26 13:43
→ ilovee0427: A付了款沒有拿到票,所以元氣才補發證明,B就是單純收買 05/26 13:44
→ ilovee0427: 贓物(?),所以後續是B要處理 05/26 13:45
→ righthand: 元氣公司的證明根本於法無據 05/26 14:05
→ righthand: 他們委託ibon售票後就應該要照ibon的規則走了 05/26 14:05
→ righthand: 票券印出的當下他們就已經不擁有該座位的所有權了 05/26 14:11
→ righthand: 還開一張擔保證明真是莫名其妙 05/26 14:12
→ jrlove6: 附上ibon票券背面的持票人須知 05/26 15:37
→ jrlove6: 照上面的意思,以主辦單位公告及使用說明辦理。 05/26 15:38
→ wgs86: 認真覺得 是我的話我一定會堅持我要坐那個位置 05/26 17:16
推 weipuyan: 這已經是侵占了 而且櫃台攝影+訂火車票 抓到機率很大 05/26 18:14
推 weipuyan: 但我也認同 要求賣家提供購票證明 的確可以多一些保障 05/26 18:18
推 juti624: 突然開始擔心自己換來的票會不會也有問題 = = 05/26 19:39
推 happyuse: B的票是真票,為什麼不能入座?說真的,如果真的是降子 05/27 00:24
→ happyuse: ,那麼以後ibon的票用起來會覺得毛毛的… 05/27 00:24
推 happyuse: 會不會有買家,自己領了ibon票,又去報遺失,然後,將兩 05/27 00:26
→ happyuse: 者都賣掉,! 05/27 00:26
→ righthand: 若我是B 我至少會要7-11為他們的疏失做出賠償我才會交 05/27 16:45
→ righthand: 出票券 我會堅持沒道理統一的疏失我來擦屁股的這一點 05/27 16:46
→ righthand: 這理應是統一公司跟把票取走的人之間的糾紛 05/27 16:50
→ righthand: 把追討的責任轉介給A方或B方 我認為都是不合理的 05/27 16:51
→ hotmimi: JOLIN版有B組的說法 兩造說法謀合之後答案很明顯 0 0 05/27 22:56
推 weipuyan: 其實有另一種可能:售票的人『自稱』該票是朋友的要讓 05/27 23:28
→ weipuyan: 但售票的人 究竟真的是原票朋友? 還是假裝稱是原票朋友? 05/27 23:30
→ weipuyan: 覺得有很多證據 未必像是表面的單純 05/27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