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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jou (小潔我愛妳)》之銘言: : 第一 : 將" 事務化 "的工作交付民營派遣人員來接手 : 這樣就等於是讓現有的警力提高50% 以上的時間用在專心打擊犯罪 這部分太理想化了。首先,很多事務都是跟警察業務相關的事務,要 怎麼外包?外包的人員要怎樣幫警察打刑事案件報告?或是交通意外 事件報告?這些最後都還是得處理的人自己來準備才行。 再來,個資法的問題,我想應該沒有多少人,會想讓外派人員處理會 牽涉到大量個資的警察文件。 最後,我認為最有可能外包的事務就是清潔、維修之類的工作,總機 之類的工作應該也可以外包。 : 第二 : 巡邏等級的事務交由保全公司來負責 : 警察部門不需要負責巡邏這種雜務 這部分可以交由民營 還是太理想化。 巡邏不僅僅是見警率的問題,還有對立即性的違法事件作出反應,例 如:巡邏時看到違規停車,可以立即開單;看到一堆小混混聚集,可 以立刻上去關切;看到有人疑似交易毒品,可以立即介入處理。這些 都不是保全可以做得事,這些都需要公權力才能處理。 有的商家有使用一些保全服務,但真的遇到小偷或是強盜,他們也只 能打電話叫警察來處理而已。 : 第三 : 警察就民事糾紛部分業務 移交給簡易法庭處理 : 這部分可以強化調解委員會與里長辦公室的功能 : 而在現場爭議事情( 例如夫妻吵架跟半夜太大聲 ) : 也將權力下放給巡邏單位或里長辦公室 同上,保全巡邏單位沒有公權力。一般民事糾紛業務,里長可能還是 可以幫忙,但是吵到不行例如家暴或是噪音,最後還是得叫警察或是 環保局的來處理。 至於調解委員會?算了吧!簡單說那就是搓湯圓委員會而已。裡面很 多成員連基本的法律知識都沒有。 : 第四 : 刑事重要案件的偵查部分 必須要公權力掌握 : 這部份不能開放民營 : 但是在受指揮的機動警力上 可以用雇傭兵形式組成 你是認真的嗎?國家使用雇傭兵來對自己的國民行使暴力行為?警政 署長跟行政院長是嫌自己的坐得太穩了嗎? 受指揮的機動警力上唯一可以成立的叫做義警,而這種職務,最多也 就是幫忙指揮交通這種小事,還有,透過這層關係可以謀取某些私利 。 : 第五 : 政府用來鎮暴用的保X 總隊 除了種子教官與指揮體系外 : 全部以替代役男擔任 不要鬧了!替代役男不是警察!!!他們根本沒有受過專門的警察訓 練,然後你就叫他們去當肉墊,這跟叫行政替代役男去搞採購或是工 程發包有什麼不同? 要解決現有警察問題很簡單,就是滿編人力,合理勤務,正常作息, 讓警察有時間能夠處理勤務的工作外,也有時間可以處理行政業務, 這才是正軌! 警察工作要外包給私人公司,如果像現在一樣惡搞,相同的問題還是 會一再出現,到時肯定又有人要討論,警察收歸國有化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2.231.220.2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422199523.A.A24.html ※ 編輯: brigand (162.231.220.237), 01/25/2015 23:2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