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jou (小潔我愛妳)》之銘言:
: 第一
: 將" 事務化 "的工作交付民營派遣人員來接手
: 這樣就等於是讓現有的警力提高50% 以上的時間用在專心打擊犯罪
這部分太理想化了。首先,很多事務都是跟警察業務相關的事務,要
怎麼外包?外包的人員要怎樣幫警察打刑事案件報告?或是交通意外
事件報告?這些最後都還是得處理的人自己來準備才行。
再來,個資法的問題,我想應該沒有多少人,會想讓外派人員處理會
牽涉到大量個資的警察文件。
最後,我認為最有可能外包的事務就是清潔、維修之類的工作,總機
之類的工作應該也可以外包。
: 第二
: 巡邏等級的事務交由保全公司來負責
: 警察部門不需要負責巡邏這種雜務 這部分可以交由民營
還是太理想化。
巡邏不僅僅是見警率的問題,還有對立即性的違法事件作出反應,例
如:巡邏時看到違規停車,可以立即開單;看到一堆小混混聚集,可
以立刻上去關切;看到有人疑似交易毒品,可以立即介入處理。這些
都不是保全可以做得事,這些都需要公權力才能處理。
有的商家有使用一些保全服務,但真的遇到小偷或是強盜,他們也只
能打電話叫警察來處理而已。
: 第三
: 警察就民事糾紛部分業務 移交給簡易法庭處理
: 這部分可以強化調解委員會與里長辦公室的功能
: 而在現場爭議事情( 例如夫妻吵架跟半夜太大聲 )
: 也將權力下放給巡邏單位或里長辦公室
同上,保全巡邏單位沒有公權力。一般民事糾紛業務,里長可能還是
可以幫忙,但是吵到不行例如家暴或是噪音,最後還是得叫警察或是
環保局的來處理。
至於調解委員會?算了吧!簡單說那就是搓湯圓委員會而已。裡面很
多成員連基本的法律知識都沒有。
: 第四
: 刑事重要案件的偵查部分 必須要公權力掌握
: 這部份不能開放民營
: 但是在受指揮的機動警力上 可以用雇傭兵形式組成
你是認真的嗎?國家使用雇傭兵來對自己的國民行使暴力行為?警政
署長跟行政院長是嫌自己的坐得太穩了嗎?
受指揮的機動警力上唯一可以成立的叫做義警,而這種職務,最多也
就是幫忙指揮交通這種小事,還有,透過這層關係可以謀取某些私利
。
: 第五
: 政府用來鎮暴用的保X 總隊 除了種子教官與指揮體系外
: 全部以替代役男擔任
不要鬧了!替代役男不是警察!!!他們根本沒有受過專門的警察訓
練,然後你就叫他們去當肉墊,這跟叫行政替代役男去搞採購或是工
程發包有什麼不同?
要解決現有警察問題很簡單,就是滿編人力,合理勤務,正常作息,
讓警察有時間能夠處理勤務的工作外,也有時間可以處理行政業務,
這才是正軌!
警察工作要外包給私人公司,如果像現在一樣惡搞,相同的問題還是
會一再出現,到時肯定又有人要討論,警察收歸國有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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