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nclefucka (你媽超胖,故地軸偏角23度)
看板DummyHistory
標題Re: [假設] 憲法19條被廢除
時間Wed Apr 29 18:29:07 2015
※ 引述《Alica (Torsades de Pointes)》之銘言:
: 第 19 條 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
: 假設第五次修憲時憲法第19條被做掉了,改為以各種規費依使用者付費原則
: 維持政府運作.例如買車需要繳道路使用費,各階教育都要自付學費,海運空運
: 要付領海領空管理費...
: (交通部收錢) (教育部收錢) (國防部收錢)
: 之後釋字499號也沒有修改回來.只是加了各種徵稅相關法律兩年後失效的宣告.
: 那麼2001年9月3日起,台灣會變成什麼樣?
: 2001年前八個月車市大概會大噴發之類,之後陷入一片死水...?
結果你所說的這些,被某個不爽付錢的申請大法官釋憲,
大法官以 "國家蓋已取消納稅義務,在各種費用本不明狀況下,國家逕要人民
負擔法律位階不明確之責任,似有有為於法律之明確性與衡平ooxx..."
然後宣布不合法。
於是乎,中華民國財政崩潰!!!
不過你放心
中華民國政府的憲法還有一條
憲法第20條: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
於是乎,兵役法內容大幅修正,人民年滿20歲都得每年替政府當四個月的兵...
--恭喜中華民國回到
大繇役時代,
到時再看看誰再搞個啥租傭調、一條鞭,不就用錢換自由,收到稅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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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公使錢還太年輕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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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hoshuArmy: XD 04/29 18:39
推 KevinR: 攤丁入畝 04/29 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