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odweather (天色五散飛)
看板DummyHistory
標題Re: [假設] 為什各國不訂定私有財產制的上限?
時間Sun Jan 17 11:33:32 2016
教授應該這樣玩:分數都積攬在教授手上,然後每個人都是22分起跳,考試100分
只是基本義務,如果能夠幫教授處理大小雜務,日以繼夜不休息,才可能有四五十分
,這樣實施一學期,教授應該會賺到很多分數,也有可能學生根本看破不想念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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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7v333: 如果以VOD的講法,標準是先定好的,不是教授想給誰就給誰 01/17 11:56
→ saltlake: 別鬧了 這篇的方式在國內玩可以 在美國要先定好規矩 01/17 19:29
→ saltlake: 有些事情是一定不能做 做了輕則失教職 重則上法院 01/17 19:30
推 slcgboy: 這篇的方法別的角度來看 就是獨裁者..... 01/17 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