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DummyHistor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hgt: 又在幻想打臉了! 01/30 00:42
hgt: 所以hotaru3456你是godivan吧??? 看你口頭禪很像 01/30 00:43
hgt: 自從你出現 godivan就不見了 而且你啥時用新聞打我臉? 01/30 00:44
hgt: 我只記得godivan用甚麼網路民調的新聞 說打我臉 笑死 01/30 00:44
hgt: 可能用分身改運吧 不然常常被電 01/30 00:51
hgt: 我不須改運啊 那是拿來出面勸某些不想討論亂噓的人 01/30 01:22
hgt: XD 甚麼核四台電的 也是godivan對我說的 所以你是承認囉? 01/30 01:23
hgt: 說實在 分身也沒甚麼 只是刻意用新ID替換舊ID 就很心虛 01/30 01:24
哀哀 好好的何必跟人針鋒相對 你明明史學的能力尤其是蒙古史的能力很不錯 又是當版主 還有 論事不論人 一樣我只算這一篇 同系列同時間段其他發言不累加進來 另外一篇公告之中你參與論戰台灣當代政治與人針鋒相對我就不算了 因為上次是一個月 所以這次三個月 下次就是一年了 我也不想水桶人一年 所以請多加小心 reinherd -- 夫英雄者 胸懷大志 腹有良策 有包藏宇宙之心, 吞吐天地之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2.23.12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487030910.A.D1C.html ※ 編輯: reinherd (152.23.121.9), 02/14/2017 08:10:18 ※ 編輯: reinherd (152.23.121.9), 02/14/2017 08:11:44
goodgodgd: 恭喜老爺,賀喜夫人 02/14 11:20
zaknafein987: 阿彌陀佛 善災 善災 02/14 11:37
wo2323: hgt已經是累犯了 02/14 13:43
GilGalad: 為什麼另一篇公告與人針鋒相對可以不算 ?_? 彈性執法 ? 02/14 13:51
您是說上一篇文章嗎? 我的意思是單一事件不累加刑期 因為我把這幾篇文章都算在同一次事件 所以他就是以單一事件的這一篇文量刑 不是說不算 而是和本文算在同一事件
Yijhen0525: 挖分身也要有憑有據啊! 02/14 14:56
gundammkiv: 自問自答自讚聲的說別人分身www 02/14 15:10
Inkthink: 不過那應該真的是高文分身沒錯... 02/14 17:36
Hartmann: 他講的每一句話都可以用到他身上,這樣還可以指責人也是 02/14 18:11
Inkthink: 高文最近應該會用回舊帳號了 隔壁(西洽)出桶了 02/14 19:20
chosenone: 針鋒相對的定義可以自己去教育部網站查一查 02/15 10:20
chosenone: 照教育部的定義 本版天天有人在 "針鋒相對" 02/15 10:21
chosenone: 吵架就說吵架 何必硬要找個成語代替 還用錯 02/15 10:24
你說得有道理 那我以後就說吵架好了 ^^ 因為當初版規是規定禁止針鋒相對 我是依照版規辦事 所以我也這樣做 就像有個英國笑話 有個英國學校有個古老的歷史規定 校長只能養貓 但是有一任校長愛狗不愛貓 所以養了狗 但是礙於校規 只好把那隻狗登記為"一隻很大的貓"~~XD
RichardIII: 爽 02/15 13:18
※ 編輯: reinherd (24.211.139.51), 02/17/2017 11:38:34 ※ 編輯: reinherd (24.211.139.51), 02/17/2017 11:4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