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ddle (Guderian)
看板DummyHistory
標題Re: [假設] 你是1947年台灣省行政長官要怎麼處理228?
時間Wed Feb 22 09:50:14 2017
換另一個角度來看,要避免做什麼事才不會被視為叛亂?
我想最重要的事情是「不能攻打軍事基地」。
像是與陳儀根本不是同一個系統的「空軍」還有像是黃埔嫡系控制的「高雄要塞」。
這兩個系統根本不管民事。
這兩個系統一回報,正常人都會判斷是叛亂活動。
在1947的三月就要進攻延安了。山東也打成一團(五月就是孟良崮)。
若不是被判斷是叛亂行動,
誰有時間關注常有的抗議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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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onee: 不只 也不能有任何攻擊公署 包括行政單位和警察局 的行為 02/22 09:55
→ noonee: 更不要說從警局拿取槍械佔據大樓的行為 02/22 09:56
推 jiayuan: 武裝民兵只是維持秩序卻遭要塞官兵機槍掃射? 02/22 11:26
→ Swallow43: 當你搶奪軍火庫並武裝自己,然後要求要塞守軍繳械投降 02/22 11:29
→ Swallow43: 真是好棒棒的"維持秩序" 02/22 11:30
→ noonee: 武裝民兵的武裝是什麼?不是棍子鋤頭吧? 02/22 11:31
推 godivan: 舊日軍遺留下軍火和共產黨的提供 02/22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