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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歷史板的諸君 這裡是存在感依然薄弱的板主,容我在此重申本板的方針 DH版是一個小眾群體,可能的話我們版主群希望 保持在最低限度的管理維持版上秩序。 這也需要版友們一同合作營造,也要請大家認知 這個版是人氣鮮少突破20的小板,這也表示固定出沒的大概就是同樣那批人 在熱門大板 你可以盡情享受匿名帶來的解放感 開噴 猛酸,就像在競技場裡喊殺倒豎拇指的觀眾。 某方面來說 這也是他們踏進那裡的滿足與成就來源。 也或許你享受那種PO文 會有各種評論倒海而來, 宛若拿著雷神之槌 一揮一槌間就響徹起滿山的雷鳴呼聲。 這些都不是架空歷史板可以提供的,長時間觀察下來 可以看到會PO文或推文的帳號都相當固定。 甚至不少人都在歷來的版聚中見過面,甚至有過實際的合作。 這就讓PTT帶來的匿名性消退了許多,也是我從競選以來就致力 想把這個版營造成 同好們可以自在抒發各自腦洞的地方。 每個人的腦電波不會完全一致,今天我靈光一閃覺得有趣無比的點子 在別人眼中可能無聊至極,我自己覺得索然無味的東西 也可能引伸出後續諸多富有內涵的討論。 因此在此呼籲 來到本板的朋友們 請秉持著來到小眾領域的美德 對同好們持守基本的友好禮節。 避免在推文使用 過於主觀的論斷評語 諸如: "滾" "0分" "國中畢業嗎" 或是對特ᄅw人持續交鋒與審批式的回覆。 在此提醒Ariettina 大 您已經多次在sanae0307的文章中 雙方出現衝突,希望彼此能節制一下。 板主群會持續維護板上交流的氣氛,倘若板友們仍持續出現 明顯的嘲諷或缺乏風度行為。 我們將會關閉起爭端的文章討論 甚至增訂板規去限制推文中的交鋒行為。 打造屬於歷史愛好者的自由樂土 需要大家彼此營造 謝謝 -- 我是一美金 我是一美金 來自外商銀 打敗了馬列革命者 消滅了毛主席 我是一美金 愛股愛地皮 金融海嘯考驗了我 市場更堅定 嘿嘿美鈔握得緊 匯率看得清 誰敢叫我貶值 自己先倒霉盡 原曲收聽http://0rz.tw/h5Ov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81.1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588307027.A.466.html
star07: 推 05/01 12:45
M4Tank: 言論自由就包含嘲諷質疑嘴砲文章內容 還是我理解有誤嗎 05/01 13:28
zhenyuan: 那是言論自由的濫用 05/01 15:46
ab060986: 我是最近才發現這個版的,推 05/01 16:02
mikamikan: 言論自由就是為了保護那些不受歡迎的言論而存在 甚麼叫 05/01 19:49
mikamikan: 濫用 只是以上是針對國家行為 網路論壇如果使用者約定 05/01 19:50
mikamikan: 例如為了維持正常討論禁止偷渡政治 人身攻擊是沒問題的 05/01 19:51
mikamikan: 通常會指涉別人濫用言論自由 是獨裁國家才會有的思維 05/01 19:52
sanae0307: 不是主張是學術版嗎?學術論壇或學生級辯論比賽,人身 05/01 20:22
sanae0307: 攻擊都是NG 05/01 20:22
mikamikan: 樓上 真的看不懂嗎XD 使用者約定換個名詞叫板規 05/01 20:31
mikamikan: 討論政治、嘲諷都是言論自由保障的範疇 不構成濫用 05/01 20:32
mikamikan: 只是在個別板面可以基於維持板面正常討論等目的 在板規 05/01 20:33
mikamikan: 中規定不能夠有上述的行為 這兩個層次的概念搞不懂嗎XD 05/01 20:33
AlisaRein: 當然 只有我可以去扣別人帽子,別人不准對我人身攻擊. 05/01 20:47
sanae0307: 針對個人就沒什麼好講的,人身攻擊不會因為有維護版風 05/01 20:49
sanae0307: 的大義名分就變成正確的 05/01 20:49
sanae0307: 我一向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05/01 20:49
leptoneta: 不要在ptt講什麼言論自由 站規沒有這一條 05/01 20:52
AlisaRein: 站規開宗明義的第一條:遵循中華民國法律. 05/01 20:58
M4Tank: 基本權第三人效力 了解下 05/01 20:58
mikamikan: 為了維護板上正常討論,因此可用板規禁止人身攻擊,對 05/01 20:58
AlisaRein: 中華民國法律有沒有保障言論自由? 除非你說的PTT是指 05/01 20:58
mikamikan: 言論自由的限制很輕微,這樣應該連小學生都看的懂了吧 05/01 20:58
AlisaRein: 只遵守台灣國法律 跟中華民國法律無關. 05/01 20:59
mikamikan: 利益權衡之下M4你的主張很難通過啊,畢竟板規不是國家 05/01 21:00
mikamikan: 行為 05/01 21:00
mikamikan: S你先冷靜把大家推文的文字看清楚,搞懂意思 05/01 21:01
leptoneta: A大別反串好嗎... 05/01 22:06
AlisaRein: 那麼,何謂 站規沒有說"保障言論自由"? 05/01 22:30
leptoneta: 只有政府有義務保障您的言論自由 當受他人不法侵害時請 05/01 23:37
leptoneta: 各司法警察機關尋求協助 惟ptt相關使用權限非屬言論自 05/01 23:39
leptoneta: 自由範疇 ptt使用者條款第7、8條已規範何時能限制使用 05/01 23:40
M4Tank: 所以基本權第三人效力看完沒 05/02 12:02
leptoneta: 我在講契約你在講基本權 我在講漱口杯你在講大海? 05/02 12:36
mikamikan: 你真的知道第三人效力要怎麼用嗎........ 05/02 14:17
mikamikan: 訴訟標的為何 訴之聲明要怎麼主張 向哪個法院起訴 以誰 05/02 14:18
mikamikan: 為被告 我勸你別白費力氣 律師費不便宜..... 05/02 14:19
mikamikan: 第三人效力是請求國家保護 不是直接拿來限制他人= = 05/02 14:45
a420360: 推版主 05/05 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