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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銘言: : 但是你事實上已經直接定義「所謂公司就是沒有強制力,有強制力就是政府而 : 不是公司」,所以才會導出,沒有必要討論。 為何這樣定義有絕對性的因素 因為以台灣來說,所有的公司,都是根據公司法運作 請問當公司變成政府,沒有政府來訂出公司法,那公司要怎麼運作? 好,這樣你知道問題存在哪邊了沒有? 古代沒有公司法的時候,歐美的公司,也都是基於政府的暴力保護人身與財產權 在這樣的條件下運作,沒有這個先決條件,公司根本不會存在 公司必須是依附在有政府的環境下才會存在 所以我開宗明義就一直講:政府不會是公司,不存在實際意義的公司化 所以我從一開始就一直跟你說你要定義清楚你要講的「公司化」到底是啥 你到底是要「股權化」 還是要講的是「政府服務外包」<---這全世界已經有非常多討論,甚至是論文或國家報告 問了老半天,你就是不答 一下子說股權化 一下子說企業進行政府服務會獨尊富人<---這是全球針對政府服務外包的討論命題之一 然後人家早就吵到不要吵,直接跟你說人家的答案 答案當然是不會,只要你制度設計正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178.2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596683949.A.BC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