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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lamc (普蘭可)》之銘言: : : → moslaa: ㄟ,這其實我也在想,假設兵役只跟投票權掛勾,你不先當兵 08/11 13:13 : : → moslaa: 就不能投票。其實以我來說,我個人根本不在乎耶 哈哈 08/11 13:13 : 你的反應非常好,就是這個意思 : 就是要讓不在乎國家的人沒有投票權,反正你平常也不會覺得怎樣 : 有一天你突然被煽動,突然想投票的時候,臨時才要去服兵役來不及 : 等到選舉完,你醒悟你被煽動了,就又忘記這回事,回去好好工作,也就還是不會去當兵 : 這樣就不會有一堆啥亂投豬哥票等等各種亂投票的情況,一定是對公民權非常注意的人 : 才會特別去當兵有公民權,而他們既然這麼重視公民權,投票自然會比較負責任 普蘭可歐吉桑,您老是否寫文寫得太興奮,都忘了自己他文才鼓吹讓國家 推動要求人民服兵役或勞役才能享公民權? 在該文中您老還主張人民可以 花錢找「代役士」替自己服役? 既然如此,怎麼會產生「臨時才要去服兵役來不及」? 該不會你老提倡 的制度,不處罰「逃役」這種行為? 而既然逃役行為已經處罰過了,怎麼可以「一罪兩罰」又禁止那人投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94.1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691762244.A.8A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