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DummyHistor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唔 如果要這樣講的話 我覺得還可以再簡化 義務就三種 納稅、服兵役、受國民教育 兵役和受教育都有資格限制(女生不當兵、…) 那不然每個人拿著自己的扣繳憑單去換選票即可 地方稅換地方首長民代選票 中央稅換中央首長民代選票 這樣夠簡單吧 ※ 引述《plamc (普蘭可)》之銘言: : ※ 引述《tomer (卯月影)》之銘言: : : 就 : : 投票權的認定方式過於複雜 : : 認定的成本理所當然會上升 : : 這個是不可忽視的 : : 因為一旦成本上升到一定程度 : : 在政治實踐上就不具可行性 : 這是沒錯,我另一邊也講了勛閥政治的最根本困難其實是如何設定財產計算認定方式的技 : 術性問題 : 那我把義務論簡化一下 : 就是要「服役」 : 兵役或勞役均可 : 兵役分戰鬥役、庶務役 : 特殊專業有特殊專業役 : 啥都不會的就社會服務役 : 錢多時間少可繳款,金額就是相當於請人代為服役的價格 : 完成定期服役義務的人就有公民資格 : 如果這樣還覺得太複雜,那最最最低底線就是 : 不是出生剛好在這裡就活該有公民權 : 至少要經過主動意志申請、宣誓才能有公民權 : 這也合理化年齡條件問題,不是歧視你年齡低 : 是技術上必須達到法定成年才自主宣誓有效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52.2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691815863.A.1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