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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lamc (普蘭可)》之銘言: : 我說這明明是架空歷史問題啊,所以轉過來這邊回 : → moslaa: 第一,所謂聯省自治,我認為是指,各省推出自己的憲法 08/31 21:49 : → moslaa: 然後再共商出一部聯邦憲法。 08/31 21:49 : → moslaa: 你抓著當時有些省有省憲 (我還沒去研究是不是合法省憲呢) 08/31 21:50 : → moslaa: (這裡所謂合法是指 省民公投同意通過,至少也議會同意) 08/31 21:51 : → moslaa: 說當時已經有聯省自治 08/31 21:51 : → moslaa: 不好意思,聯邦憲法呢? 08/31 21:52 你問這就low了,都在這邊混那麼久了 英國也沒一本憲法,所以沒有君主立憲這件事嗎? 這世界上有不成文憲法,你要看的是國家的運作結構,不是一定要有一本書給你K 很前面說過 Constitution = 組成結構 國家依照這樣的結構運作,所以叫做「根本結構(O) 根本大法(X)」 到中文世界翻譯成憲法,憲是法條的意思,法也是法條,所以你就變成以為一定要有一本 那就是完全本末倒置 那來到聯省自治,基本上定義就顧名思義看兩點 1.有沒有聯省? 各軍閥若各自完全獨立根本沒有一個中央協調平台,那就是沒有聯省 不過民初大部分時候都是有一個中央平台的,雖然管制力忽高忽低,但是都一定有 2.有沒有自治? 若全都中央說了算,根本只是聽命行事,那就是沒有自治 民初都是有自治的,根本天高皇帝遠,控制力最強的時候就是袁世凱帝制前, 那時對派出去地方的北洋將領們,就已經鞭長莫及了, 更不用說後來老蔣的國民政府完全就是一個軍閥共治平台 其運作結構(Constitution)完全就是符合「聯省自治」的敘述程度 當然,若你要狹義到規定要「聯邦制」那是沒有到那個程度就是 : → moslaa: 所以不能算中國不適合聯省自治 08/31 21:55 這是兩個階段,你問中國是不適合聯省自治,是一個架空歷史問題 要架空歷史,先要搞清楚歷史 所以我第一階段先跟你說,你認知聯省自治不存在,認知有誤,其實民國大多數時候是 各種不同程度的聯省自治,這只是搞清楚歷史 然後你才來研究到底中國適不適合這問題,不然連史實都沒先弄對,就是純空想了 而且你要想清楚你要問的問題是「聯省自治」還是「聯邦制」,那很不一樣 陳炯明提出聯省自治是沒有要搞一個聯邦的,他心裡想的恐怕是比邦聯還不如 : → moslaa: 啊 對了 元代的省的劃分 08/31 22:03 這只是你隨便維基一下都會知道的程度,有時間看錯誤百出影片,沒空5秒鐘查一下? 不要那麼懶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166.16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693495050.A.7D0.html
fw190a: 建議你有要討論的框架就去造新詞,這樣改定義根本不是討論 09/01 01:11
fw190a: 另外你對constitution的理解也是歪了,去查一下吧。 09/01 01:18
innominate: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聯省自治會扯到什麼憲法? 09/01 03:05
innominate: 硬要把聯省自治等同於聯邦才叫做造新詞 09/01 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