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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lamc (普蘭可)》之銘言: : ※ 引述《tomer (卯月影)》之銘言: : : 雖然不理他是無所謂 : : 但久了也是覺得很無趣 : : 或者至少關閉推文 : 完全關閉也不大好,提高推文秒數限制之類的 : 其實不針對個人,我一直很反對大家在推文推一堆,互相插來插去眼睛都花了 : 要就回文啊這邊又不是大板... : 我們自己互相回就好,不過語言學真的太難了,所以才會大家只能看無法回吧 : 我問一個87問題好了 : 台語 : 我 "給" 你 打 : 照你上篇的分析是怎麼看? 覺得是還蠻有意義的問題呀 給在這邊是前置介詞 表動作方向和使役(違背意志)和許可等多重語法功能 聽起來很複雜 因為他就是蠻複雜的 第一個 中文的基本語序是SVO 這句的語序因為用了給、被變更成了SOV 其實通常這種改變語序通常也有強調的意思 第二個 這句的主格和受格因為用了給,動作方向被改變而顛倒了 原本打這個動作的執行者是你、被打的是我 中文名詞沒有格變化也沒有格助詞 這邊是靠介詞來表動作方向 第三個 表達原本我是不想給你打、這是違背我的意志 中文動詞沒有使役態 這邊靠介詞來表達 第四個 表達允許你打我 這邊像是日文 單純用使役態會有強調不平不滿的意思在 因為一件違背意志的事情發生了 但給這個字在這邊同時有允許的意思在 需要補上 所以若把「給」拿掉 這句中文應該是 「你可以打我沒關係」 翻譯成其他語言 日文 私はあなたに打たせてあげてもいい 打つ要變成使役態打たせる 接補助動詞てあげる表動作方向 再解てもいい表許可 可以發現要表同樣語法功能 台語一個給字 日文後面接很長一段 「せてあげてもいい」 固然是受限於日文母音少 所以每個詞的音節數會拉長 另一方面也是因為現代日文並不存在像台語給這樣多重功能的介詞 當然這樣長的音節數會對溝通造成影響 日本人真正溝通時是朝著另一方面簡化 像是主詞受詞通常是被省略掉 後面的てもいい也常被省略變成ても 「打たせてあげても」 或者直接許可也不講了 「打たせてあげる」 或更精簡、連動詞也不要了 「一発でも」 省略如此多當然會丟失很多訊息 變成要看上下文才能讀懂 這也是現代日文的特色之一 考過N1的讀解的同學 應該感受會很深 而中文藉語序、發音和多重功能介詞的不規則搭配來表達多重語法功能 日文規則整齊好發音但句子變超長所以省略一大堆 哪個好 說實在我是覺得見仁見智 然後來看英文 英文的使役態是透過使役動詞 然後let剛好又有允准的意思 可譯為 I’ll let you punch me. 不過這句子變成有兩個動詞 然後也沒有中日文在變為使役態後主格和受格顛倒的效果 不過音節數上也是夠節省了 光論音節數承載的語法功能數來講 中文還是完勝 但這是用複雜的發音、固定語序和一堆不規則文法換來的 讓中文變成一門難掌握、難運用的語言 我個人是覺得人類對於語言的忍耐有其極限啦 音節數太多就會想辦法簡化 簡化太多就不得不增加發音細節以資區別 發音變得太複雜就又想著弄單純點 現代英文越來越走向分析語 中文越變越黏著 日文則越省越多、各種音便和和製外來語層出不窮 語言作為承載工具並沒什麼優劣 能玩出多少花樣還是看說這門語言的人本身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155.183.2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695530622.A.9B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