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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omer (卯月影)》之銘言: : 就 : 怎麼講、大概知道你要講的是 : 「同一個國家換個政府」不代表「國家滅亡」 : 這也是如今中國能夠接受的底線 : 也是當年老蔣帶來台灣 : 存續至今的中華民國政府所屬的國際關係框架 : 即兩岸同屬一中 : 只是內戰沒打完處於分裂分治狀態 : 如果要按照這個邏輯下去 : 走的就是「分裂國家」與「雙重承認」 : 即雖然你們是同一個國家 : 都宣稱自己才是老大 以上都同意。 我再補述一下概念好了。 首先,外交承認那是自己有一個層級的領域,由比較具體的承認構成。 至少某種程度上算簽約等級那樣,白紙黑字的東西。 在這邊其實最官方認定上,是容不下雙重承認的。 實質認定則是,雖然是依據一堆客觀事實, 但具體用哪個事實去認定推出國家, 則是一個可變化且無標準的概念, 尤其是順著這種條件去推建國時間點,本身很微妙, 就好像在推論嬰兒受精卵何時成為生命/人這套。 我認為這算是概念上常見的誤區, 人很容易以為談實質一切就很確定, 但其實常識往往只能公認現在是什麼, 而不清楚一切的清晰的定義與起源。 但法律類別上的東西, 即使可以想像各種變化與翻臉不認帳, 但他至少成立的是一個,當下不可能自我矛盾的狀態。 : 但國際上可以把你們兩個視為各自獨立的主權國家 : 依照你們各自的實效統治疆域來做外交正常化 我覺得你應該知道,但還是對這個字眼說明一下。 因為你說"國際上視為",這邊說到主權就可能有點問題了, 各方面當然可以"盡量"正常化, 但如果涉及到主權就是最後一步承認的概念了, 所以就是這一步,除非撕破臉,不然不能做。 wiki: Domestic sovereignty – actual control over a state exercised by an authority within this state Interdependence sovereignty – actual control of movement across the state's borders International legal sovereignty – formal recognition by other sovereign states 如果被他國講成/宣告有主權基本就等於正式承認了, 但如果是單純分析主權的存在,那就是現狀沒錯。 : 這樣你們舉法國為例子才說的通啊 : 同一個國家不同政府而已嘛 : 但今天普蘭可講的是老蔣實質「建國」了 : 實質建立一個不屬於中國的新的台灣國 : 並且建議把英文名字改成台灣 : 而你也講我們是特例 : 是unrecongnized state : 那就不是兩岸同屬一中 : 而是兩岸分屬不同國家 : 只是我們雖然實質是國家 : 但未獲國際承認 : 所以究竟是哪一個選一個好嗎XDXD 簡單說,每個國家眼中本來就有兩套標準, 外交承認,代表的是那個上層秩序,底下則跑一個實質認定。 所以甚至在我們與對岸之間, 也是可以讓兩個概念同時成立, 只不過,在實質國家屬性上, 會陷入一種不能官方說但只能以此分析的模式。 我說我們是unrecongnized state, 當然是以世界多數國家的角度來說, 因為,要講unrecongnize肯定是要有一個行使承認的來源, 寬泛的可以說世界多數,狹義的是別的具體國家。 我認為,"自認自己是unrecongnized state", 本身就是混亂的來源。 因為這個概念試圖搞混,自我承認與他國承認的差別來混水摸魚。 。。。 不管世界怎麼不承認我國, 但我們首先得承認自己,而目前體制就是中華民國, "正名制憲"只能在一個承認中華民國的基礎上操作, 不只是法律上也是外交上都要面臨挑戰與框架, 其它都是掩耳盜鈴。(除非有人要去政變?) 但要求正名的論述,不管出於歷史的情感, 或者為了逃避上述壓力,卻往往試圖繞過中華民國, 來成立一種他已經死亡的設定。 而這就造就了根本的邏輯矛盾。 相當於: "我自認不是個人,但我改名了就能變成人。" 這個核心的問題,導致他不管往哪邊展開,邏輯都會打結, 並試圖扭曲既成的常規概念,以做出新解釋, 因此製造出更多認同的分裂。 本來已經覺得懶了,又想說再整理一下看看, 這篇應該是我相關概念討論最後一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6.42.5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714493674.A.40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