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ewalker: 湘軍因戰功崛起,戰後其實力在華中遍布,這才是人家的 10/25 12:33
→ Reewalker: 真意。好比常說毛澤東實質上是帝王,結果有人就說他沒 10/25 12:34
^^^^
是嗎?
還活著的普蘭可並沒有這樣聲稱
→ Reewalker: 玉璽沒龍袍沒聖旨巴拉巴拉,這就有點挑語病囉 10/25 12:36
說毛澤東是帝王或者實質帝王云云,好歹毛澤東當過新中國一把手,其意見可以
成為或者「實質影響」成為新中國的國策。另外也有懷疑老毛要不是親兒子讓天兵
天將降下天火給收了,不曉得會否成為「實質袁世凱」。
曾國藩呢? 還在世的時候至少就有普蘭可提到的刺馬案一類的史實,顯示老曾對
於當大清忠臣還是諸多實際作為的。這樣要扯但實質湘國大統領?
→ Reewalker: 另外個人道德高尚不代表手下不會黃袍加身。清廷就是有 10/25 12:37
→ Reewalker: 好好賞賜曾與湘軍還有李與淮軍子弟,讓他們位極人臣變 10/25 12:38
→ Reewalker: 既得利益者,當然沒有造反的必要 10/25 12:39
國家三要素: 領土、主權和國民。
當年所謂的實質湘國的「國民」在哪裡? 有怎樣的史料顯示乃至證實,當年比方
事實上住在所謂實質湘國的人民,「自認」自己是湘國人?
再不然換一個,你和普蘭可所謂的實質湘國,這種實質國家的定義,是哪一種
傳統史書上面提到的?
提現代國家三要素你說不必然當年大清國適用,從而暗示所謂實質湘國不適用
是理所當然? 不好意思,你們所謂的實質湘國這種概念,民國哪一年由誰人首創
的?
另外,先前普蘭可拿民國軍閥割據說是啥實質還是事實上獨立國的概念時,就
已經提醒他老人家給出這種所謂「實質國家」的明確定義,結果至今未見。普蘭
可沒寫出來,你也沒寫出來。就只是抓著些你們喜歡的例子,然後再不給明確定
義的情況下,模模糊糊籠籠統統地說這就是實質國家。
挑剔三要素說? 行啊,麻煩你們寫明白所謂的實質國家應該包含哪些要素?
→ Reewalker: 當然除了賞賜與拉攏,適當的制衡與壓制也是必要 10/25 12:40
一個國家內部各種利益團體,照「你上面描述的」,都可以稱為「實質國家」?
※ 編輯: saltlake (114.36.212.242 臺灣), 10/25/2024 17:32:20
→ Reewalker: 您會認為湘國是具備近代三要素的國家,本身就是您解讀 10/25 18:24
→ Reewalker: 有問題。應該做以曾為首(盤據華中)的湘軍勢力為宜。 10/25 18:26
「以曾為首(盤據華中)的湘軍勢力為宜」?
普蘭可老先生先前不是這麼主張的。
→ Reewalker: 另外近代國家三要素是否適用當時的清國又是另一個問題 10/25 18:27
所以? 這就能證實普蘭可提出的實質湘國的主張沒有問題?
何況,回到最基本要求,麻煩普蘭可或者你拿出史料,證實所謂的實質湘國,
當年上面有相當數量的住民聲稱自己是(實質)湘國人。
→ Reewalker: 過於學究而未去理解他人真意,反而徒生無謂爭議 10/25 18:28
^^^^^^^
前面提過了,普蘭可還在喘氣呢,他的真意讓他自己釐清。
→ Reewalker: 例如比爾蓋茲也被稱作比爾皇,學究真的以皇帝的標準去 10/25 18:33
→ Reewalker: 檢驗"比爾皇"一詞,不僅好笑而且徒費精力 10/25 18:33
挑語病? 學究? 好笑?
洪秀全聽過吧?
你到國內的耶和華廟宇裡面,見著他的信徒就說,洪秀全是耶和華實質的兒子,
是耶穌實質的弟弟。然後不接受你意見的你都用你上面的見解回復看看。
另外,要擺出一副人可以自由主張的臉孔說話的話,提醒您老,與您老意見不同
的也是一種意見。麻煩您老別「挑語病」。 :p
比方說,某甲聲稱中華民國如今在清德宗統治下實行帝制,某乙反駁說沒這回事
,賴某不是中華民國皇帝,因為倘若他是,他就有權下令廠衛捕捉反對他的人物,
然後關入詔獄,不由法司審判就對犯人為所欲為。
上面的甲乙說沒有哪個是:挑語病、學究、好笑。
除非你上面主張的真意是,對你喜愛的主張提出質疑的主張,都是:
挑語病、學究、好笑。
※ 編輯: saltlake (114.36.212.242 臺灣), 10/25/2024 21:40:24
※ 編輯: saltlake (114.36.212.242 臺灣), 10/25/2024 21:43:24
推 fw190a: 說是實質,其實就相當於表示自己準備忽略某些層面 10/26 09:59
→ fw190a: ,在語意表達上無可厚非。但就怕把這種語言上的置 10/26 10:00
→ fw190a: 換搞成系統性偏差,就達成了偷換概念 10/26 10:00
實務上,我國食藥署學習美國食藥局,法規上定義出
實質等同(substantially equivalent)
以便達到用既有人力在廠商和民眾可接受的時間之內,讓某些中低度風險的醫療器材
合法上市,而對這些醫療器材的安全和功效「合理(/法)放水」。代價就是全民承擔
使用這些透過「合理(/法)放水」而合法上市的醫療器材的風險。
但是…食藥署網頁可是對這「實質等同」做了遠比普蘭可老公公扯的「實質國家」
這種近似概念要更明確之定義,遑論食藥署的實質等同概念有明確之實務目的,即
用較低的審查成本讓有合理風險的醫療器材上是讓全民受用。否則都採嚴格標準,
全民要承擔(更嚴審查導致的)更高價格和更常審查時間而無法及時用到新技術做的
醫療器材的代價。
那麼,普蘭可的實質國家這種近似,打算讓使用者付出啥代價下得到啥好處?
→ Reewalker: 比爾皇以外,還有苗栗國、天龍國等等一系列名詞供學究 10/26 15:20
→ Reewalker: 去玩。其實大家大概都知道這些名詞的真意,用來溝通也 10/26 15:20
→ Reewalker: 沒問題。可以說他用辭不精確,偏偏學究要鑽牛角尖,那 10/26 15:21
→ Reewalker: 就是徒增無謂困擾。 10/26 15:21
→ Reewalker: 只能說書讀這麼多卻不能靈活運用,有點可惜,爭執這些 10/26 15:21
→ Reewalker: 也是自找麻煩沒有實益,恕不奉陪。 10/26 15:21
嘆氣~~~
還沒看出問題?
就因為:曾某是專制皇權制度大清國內某政治集團的帶頭大哥,就說該集團是
某種實質國。
為了辯護這概念的「實用性」,連民主集中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毛某,乃至於
商業股份公司的帳單喀資都要說也是皇帝啥的。
請問您老人家都沒注意到,把這種模糊不清的概念擴充到這種地步,目的者何?
您老都沒注意到,要這樣模糊擴充名詞,傳統所謂父權家庭的老爹,也可以說
是那家的皇帝,反之懼內者家則是一代女皇當政,而寵子家如孫家則是兒子當皇
帝,而這些都是所謂的「實質國家」。
這樣擴充國家之定義,目的者何? (代價者何?)
※ 編輯: saltlake (114.36.240.150 臺灣), 10/28/2024 07: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