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ulianscorpi: 1996...路過而已 11/17 02:04
→ julianscorpi: 條約終止時...另補與台灣關係法... 11/17 02:05
是喔,《臺灣關係法》? 那是「法」典,是美國法典的一部分,修改與否全憑
美國一國決定。與之相較,《中美共同防禦條約》乃中美兩國合意簽署之條約
,其內容之修改與否,應得兩國合意,因而性質迥異。具體言,既然《臺灣關
係法》乃美國國內法,而美國又是民主國家,其內容當然至少以美國利益為主
,至於我國利益乃至意見? 本來就無關緊要。
另外,《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內容有上述的第五條條文明確指出中美兩國有
條約義務協助締約相對國對抗第三國的武裝攻擊之外,尚有下列條文規定美國
得應我國邀請而在我國領土駐軍。
第七條 中華民國政府給予,美利堅合眾國政府接受,依共同協議之決定
,在台灣澎湖及其附近,為其防衛所需要而部署美國陸海空軍之
權利。
反過來請問,《臺灣關係法》當中,有哪些條文具備上述功能?
該法與前揭條約相近功能者,僅有:
第三條:
為了推行本法第二條所明訂的政策,美國將使臺灣能夠獲得數量足以使其維持足夠的自衛
能力的防衛物資及技術服務;
美國總統和國會將依據他們對臺灣防衛需要的判斷,遵照法定程序,來決定提供上述防衛
物資及服務的種類及數量。對臺灣防衛需要的判斷應包括美國軍事當局向總統及國會提供
建議時的檢討報告。
指示總統如遇臺灣人民的安全或社會經濟制度遭受威脅,因而危及美國利益時,應迅速通
知國會。總統和國會將依憲法程序,決定美國應付上述危險所應採取的適當行動。
上述條文的前兩項僅明文授權美國聯邦政府遵照本國法定程序,提議我國購買哪
些「防禦性武器」,並沒有如前揭條約明文授權美國聯邦政府依法出兵協防與駐軍
我國。
當然,可能有網友會拿上述條文第三項說事,主張美國聯邦政府可以根據該條項
出兵協防或駐軍我國。但是,該條項「沒有明文授權」,而僅是:
「危及美國利益時」,總統應迅速「通知國會」,然後兩者再依憲法程序,決定
美國應付上述危險所應採取的適當行動。
那麼,首先,美國總統和國會兩者會協商出甚麼「適當行動」? 顯然不一定是出兵
協防或者駐軍我國,對於嚴重威脅我國的壞壞國家,施行經濟制裁(如二戰前對待
日本故事),或者甚至總統公開譴責壞壞國家就算適當了。
另外,美國總統和國會都有任期,所以不同屆有不同政策很常見,但是條約只要
還在效期內,美國聯邦政府改選對之無有影響。
再者,美國總統和國會討論應採取何種適當行動,「要花多少時間得到共識」?
這點更顯得前面所謂美國航母能夠飛也似地開來保衛臺灣之說法的超現實性。
→ julianscorpi: 畢竟裝睡的人...叫不醒 11/17 02:05
醒醒吧~~如上述,麻煩把相關條約和美國法典相關條文內容仔細閱讀後再說話。
因為美國定有《臺灣關係法》,所以解放軍犯臺,只要把該法像燒符咒一樣燃燒
,天上就會降下美國的天兵天將抗中保臺? 北宋末年,欽宗讓郭京施法召喚六甲神
兵保衛大宋,結果如何?
→ innominate: 那台灣趕快投降囉 11/17 02:51
推 swfswf: 所以中美斷交時,台灣一堆人賣房子移民烙跑了…… 11/17 07:58
推 swfswf: 這些烙跑的人看到的現實就是這個,美國不再保證協防台灣, 11/17 08:08
前述《臺灣關係法》第三條第三項所謂的適當行動之一,參酌史實,非不可能
是放棄我國。畢竟當年要不是偉大的金日成同志南侵韓國,美國總統那個門早就
公開放話要放生我國了--當然也是為了美國利益 (茶) 此外,西元一九七八年和
老共建交並發布公報的那個美國花生總統,今日的網友對於那種美國總統會根據
上述《臺灣關係法》第三條第三項提出怎樣的「適當行動」?
所以還是那話,以為有《臺灣關係法》,所以美國有義務或者一定會來抗中保
臺,根本是沒有去閱讀該法內容的扯淡。
→ swfswf: 台灣關係法中沒有白紙黑字要派兵保護台灣的義務。台灣關係 11/17 08:08
→ swfswf: 法只有規定在台海發生武力衝突時,要賣武器給台灣,幫助台 11/17 08:09
^^^^^^^^^^^^^^^^^^^^^^^^^^^^^^
→ swfswf: 灣自衛。 11/17 08:09
^^^^^^
請仔細閱讀上面第三條前兩項,「不需要」台海發生武力衝突,美國就可以根據
美國利益,賣給台灣僅供自謂的武器--武器商在美國很有勢力的,他們的利益也
是美國利益的重要部分。
→ saram: 如果那樣(美國一定)那麼烏克蘭和美國有邦交基礎,為何美國 11/17 08:49
→ saram: 不出兵烏克蘭防衛俄國? 11/17 08:50
美國和烏克蘭有邦交又如何? 兩國又沒有簽署如上述的共同防禦條約。目前為止,
美國國會也只在西元二年二二年通過《烏克蘭民主防衛租借法》,授權美國聯邦政
府像二戰時期的出屆法案那樣提供物資和武器給烏克蘭,讓該國自立自強。至於
出兵協防烏克蘭? 美國國會至今沒通過相關法案。
→ saram: 台灣關係法並非兩國條約,是美國國內法. 11/17 08:50
→ saram: 台灣關係法不是兩國協定基礎的雙邊防衛關係. 11/17 08:51
→ saram: 美國目前與台灣沒有建交. 11/17 08:52
→ saram: 中美建交是在兩國有默契(你不打台灣,我可以與你往來) 11/17 08:54
→ saram: 所以台海根本無事. 11/17 08:54
→ saram: 毛澤東早就放棄治理台灣想法,只是不在法理上表現. 11/17 08:55
→ saram: 尼克森訪問中國弄懂中國的深意.才有後來中美建交. 11/17 08:56
→ saram: 今天美國要保台灣前提就是與中國斷交. 11/17 08:57
→ saram: 中國要與美國全面往來,也要付出一個代價(十分輕微)就是不 11/17 08:58
→ saram: 對台軍事行動,鄧小平說了算.反正不統一不影響中國崛起. 11/17 08:59
※ 編輯: saltlake (114.36.207.45 臺灣), 11/17/2024 10:03:22
※ 編輯: saltlake (114.36.207.45 臺灣), 11/17/2024 10:09:13
※ 編輯: saltlake (114.36.207.45 臺灣), 11/17/2024 10:27:07
推 jackliao1990: 自相矛盾?現在又主張中共不想武統了 11/17 11:08
中共要否放棄武力解放臺灣,與美國是否會引據《臺灣關係法》出兵抗中保台,
有啥絕對關係? 當年日本武力侵略中華民國,有些也危害到美國利益,可當年美國
政府為了維護美國利益也只是對日本進行各種經貿制裁而已,沒有出兵協防中華民
國。所以主張有《臺灣關係法》,一旦解放軍犯台,美國「一定」會出兵抗中保台
,沒有說服力--如前述,所謂適當行動,有很多種,經濟制裁或者嘴砲聲援等綏靖
手段,史實上美國政府都幹過。
※ 編輯: saltlake (114.36.207.45 臺灣), 11/17/2024 11:14:14
※ 編輯: saltlake (114.36.207.45 臺灣), 11/17/2024 11:18:54
另外,抗戰勝利後國共內戰,美國政府曾派出馬歇爾來嘴砲調停,結果呢?
老馬認為國府壞壞不聽話而讓美國政府把軍援暫緩…這也是為了美國利益的適
當行動。換言之,萬一解放軍攻台,即使有《臺灣關係法》第三條第三項,也
不能排除美國政府認定的適當行動是暫緩軍售我國防禦性武器。
※ 編輯: saltlake (114.36.207.45 臺灣), 11/17/2024 11:22:42
→ jackliao1990: ROC還沒來台前本來就沒跟美國簽約啊 11/17 11:29
→ jackliao1990: 你舉這些本來就無法佐證 11/17 11:30
佐證啥? 反證啥?
你是要主張:
中華民國敗退到台澎金馬之前和美國沒有共同防衛條約,所以美國本來就沒
義務派兵介入國共內戰?
很好,那根據同樣道理,現在,美國也沒有和我國簽署(新的)共同防禦條約,
而前所謂的《臺灣關係法》也沒規定當解放軍攻打臺灣時,美國有義務出兵靠
中保台。所以,你主張:
依現況,一旦解放軍攻打臺灣,美國不必然會派美軍幫我國抵禦。
也就是說,你之前所謂的:
: 推 jackliao1990: 反過來看 美軍基地離台灣也很近喔 美軍航母也是瞬 11/14
12:2
: → jackliao1990: 間就開過來囉 嘻嘻 11/14
12:2
根本沒有意義,因為照你最新主張,美國沒有義務派兵協防我國。
推 joh: 老共現在的反介入作戰都成型了,不要說介入,你光 11/17 12:38
→ joh: 海軍要怎麼布置都是問題,美國自然會不大敢支援 11/17 12:39
※ 編輯: saltlake (114.36.207.45 臺灣), 11/17/2024 13:48:36
推 jackliao1990: 解放軍要布置海軍時也會遇到問題啊 台灣海峽就這樣 11/17 16:43
→ jackliao1990: 小 11/17 16:43
推 joh: 解放軍的空軍掩護範圍更大,他們倒沒有這個問題 11/17 17:18
推 jackliao1990: 對美軍來說也是 11/17 18:03
推 joh: 建議把2035全面開戰的小說看一遍 11/17 22:26
→ julianscorpi: 看漫畫學英語 看小說學戰爭 11/17 22:32
→ saram: 台灣海峽有多寬?越來越窄.隨著中國海空軍的規模而變動. 11/18 03:18
臺灣海峽: 啊! 最近瘦身成功~~身材越來越好了 (鳩咪)
美國、加拿大、英國、和法國等等,紛紛組團來朝拜人家~~
→ saram: 兩岸只有政治問題沒有軍事問題. 11/18 03:18
→ saram: 以軍武對抗政治不能解決台灣的難題. 11/18 03:20
※ 編輯: saltlake (114.36.207.45 臺灣), 11/18/2024 07:11:27
※ 編輯: saltlake (114.36.207.45 臺灣), 11/18/2024 07:14:03
推 joh: 該本小說是出自於美國智庫,不可小瞧 11/18 12:54
→ joh: 更不要說現在的中國軍隊的移動,也開始符合小說預言 11/18 12:54
→ saram: 別看智庫.但越戰的回憶錄吧.你就知道美國不會為台獨打仗. 11/19 08:31
美軍航母很快就能趕過來?
看看這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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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會兵推中共犯台 美軍馳援前台灣必須先撐一個月
https://www.msn.com/zh-tw/news/other/%E7%BE%8E%E5%9C%8B%E6%9C%83%E5%85%B5%E6%8E%A8%E4%B8%AD%E5%85%B1%E7%8A%AF%E5%8F%B0-%E7%BE%8E%E8%BB%8D%E9%A6%B3%E6%8F%B4%E5%89%8D%E5%8F%B0%E7%81%A3%E5%BF%85%E9%A0%88%E5%85%88%E6%92%90%E4%B8%80%E5%80%8B%E6%9C%88/ar-AA1uub2d?ocid=msedgntp&pc=U531&cvid=d1b42657ca1f41be9e5423063b6d6f5a&ei=42
美國眾議院「中國問題特別委員會」,美東時間20日與華府智庫「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
(CSIS)模擬中國大陸犯台兵推。與會學者評估,解放軍一旦犯台,將包圍台灣,使美國
無法向台派遣部隊增援;美軍可能必須在戰爭打到第4週時,才有可能進行對台提供海空
馳援,也就是說,中共一旦犯台,台灣必須先靠自身力量,至少挺住一個月,甚至是兩個
月。
…
***
請大家注意,上面指的是「美國軍方」自己估計美軍軍援我國所必要的準備時間。
「在此之前」,如上面對美國聯邦法當中的《臺灣關係法》第三條第三項規定之分
析,美軍行動之前必要總統通知國會,經過大家討論前條項所謂「適當行動」,意
指美國應派遣美軍援助我國抵禦解放軍。倘若美國「經過一段時間」討論,判定派
遣美軍介入戰事並非保護美國利益的適當行動……
※ 編輯: saltlake (114.36.213.245 臺灣), 11/21/2024 22:3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