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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學長/姐好, 小弟目前正在服消防替代役, 不過很可惜我選到的單位不是救人的單位, 所以沒有救災救護的業務(純坐辦公室打雜打資料一整天) 1.請問在法律上役男能否合法利用休假時間參加相關志工團體, 為消防界多盡一份心力呢? (雖然北市歷年簡章也沒特別寫要役畢就是...) 2.如果合法上沒有問題,請問考量實務面情況下可行性高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196.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MS/M.1485719893.A.80B.html
csiehao : 問救護科 1.160.6.77 01/30 09:07
KenYang0531 : 我去年就同時當志工和役男 但我之前 1.171.176.231 01/30 12:40
KenYang0531 : 就加入志工了 1.171.176.231 01/30 12:40
KenYang0531 : 不過役男想跑救護應該有別的方法啦 1.171.176.231 01/30 12:41
yangsunchiu : 空班可以吧 42.73.137.187 01/30 17:51
k01294 : 我是平時當役男跑救護,排休去國小教烏克麗麗,應 02/03 19:57
k01294 : 該也算公益吧XD 02/03 19:57
dhong : 役男不是有志願服務手冊?所以可以當志工啊 03/23 01:46
yliecho : 本來就可以啊 04/03 09:53
yliecho : 我前年就入志工了 04/03 09:53
yliecho : 消防役服役中 04/03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