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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松山區一間知名熱炒店,主打百元吃到飽,網路評價達四顆星,但日前卻發生糾紛 ,老闆不滿一名外送員,把機車停在店門口,妨礙做生意,要他移走,但疑似口氣不好、 還辱罵外送員是流氓,雙方爆發口角,外送員拿手機錄影蒐證挨告恐嚇、獲不起訴,老闆 則是涉嫌公然侮辱被起訴。 外送員拿著手機,對著熱炒店門口拍照,沒多久黑上衣老闆走出來,雙方你一言我一句互 不相讓,用餐客人衝出來勸說也阻止不了,直到警方到場兩人才稍微冷靜。 當事外送員:「當下很憤怒啊超生氣的啊,我只是在找個門牌也沒怎麼樣,然後在那邊, 就被他在那邊嗆聲,然後又拿東西出來,又拿刀子出來要嚇我啊是怎麼樣。」 https://tinyurl.com/2p9c4cfb 新聞寫了,他會拿刀威脅人 而且內文是比較模擬兩可的寫法 實際上外送員是停他店門口的對面,不是停他門口,對面住戶也同意 我當初在推文不斷建議大家不要去 就是因為你不知道哪邊會激怒他 其他人的事,我只有耳聞和看到,但沒留下實質證據,所以之前沒寫 畢竟如果上法院要走證據的 但我自己上個月提告他了,有證據的,很清楚的 我個人事情經過是 我在他店對面看到有機車車位,但需要拉大一點才能停 此時有汽車要經過,為了避免擋到後方車子通行 我沒熄火也沒下車,只是停在他店門口三秒等車通過後就離開 他就衝出來說就算是等會車也不准停在他門口幾秒 我自知這絕對是合法的,懶得鳥他就走了 後來莫名其妙收到罰單,調監視器發現他把我的機車拖出來到紅線 拍照後檢舉違停,然後再把車放回原處 栽贓別人,這能用有個性來說他沒問題嗎? 因為會車所以暫停三秒被轟,這是一般的常理嗎? 很多版友一直以有個性去幫他護航 但實際上就是他做過不只一則違法的事 只是因為他的情緒 其他很多誇張事情人家不想糾纏自己吞下去 但真的奉勸大家不要因為省一點錢,讓自己身陷風險 -- 距離那美克星爆炸只剩三分鐘! 我們還有六集可以跑!快跑! by ckshche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137.1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atToDie/M.1640273717.A.96F.html
pinkwl6: 哇 這好像有點誇張12/23 23:40
pinkwl6: 這個可以告他什麼12/23 23:40
pinkwl6: 會不會到最後以精神為由不起訴,看起來有可能情緒控管有12/23 23:41
pinkwl6: 問題。12/23 23:41
我自己是告他偽造文書啦 ㄎㄎ 偽造文書有一條明知道不是事實卻讓公務人員記載造成他人權益損害 ※ 編輯: ckshchen (111.249.137.184 臺灣), 12/23/2021 23:43:43
RG5678: 調監視器發現他把我的機車拖出來到紅線,這段好扯12/23 23:53
ckshchen: 以前就有聽過其他人說啦,但他們怕事,我沒影片就不講12/23 23:55
ckshchen: 這次拍得清清楚楚的,所以我才發文12/23 23:55
pinkwl6: 謝謝回應 長知識了12/24 00:29
a27588679: 超扯 管那麼寬12/24 00:37
m2488663: 根本不是有個性 是精神狀況有問題12/24 00:54
TheRoots: 太扯啦12/24 00:55
iPhone3GS: 如果是真的就太誇張了,想拜讀未來的裁判書12/24 01:53
a27281591: 同樓上 如果判決出來求分享12/24 02:28
JUSTOUR: 老闆似乎極好大便這味XDD 12/24 03:36
JUSTOUR: google評價每篇都扯大便,不然就是長庚,可能有投資(?12/24 03:36
kenryu: 精神病... 他偷移車你有證據可以告了吧12/24 03:59
ckshchen: 我告完啦 等結果12/24 07:58
pttnowash: 有告有推! 讓法院驗證! 12/24 08:07
pttnowash: Push!!12/24 08:07
Lailungsheng: 推...我快遞區域常經過他那裏QQ"12/24 08:27
iPhone3GS: 話說,罰單有申訴改罰實際移車導致違規者嗎?好奇12/24 08:44
可以,但錢不多 所以我選擇直接告他偽造文書
iPhone3GS: 請教一下監視器調閱有什麼程序要辦嗎?12/24 08:46
報警,但警察不會給你影片 存在他們那
tm0987: 推推,可怕12/24 08:55
cutesuper: 唉 以前去用餐老闆都蠻正常的 但現在這樣感覺老闆精神12/24 09:17
cutesuper: 真的有點怪 希望他能多想想女兒 少點失控行為12/24 09:17
※ 編輯: ckshchen (111.71.27.179 臺灣), 12/24/2021 09:30:38
snowfirefox: 拖車子出來拍照到底是有什麼深仇大恨 12/24 09:42
sulichun: 這種店 我不敢去消費! 12/24 09:52
MA40433: 存疑,沒熄火下車臨停,這樣做的原因? 12/24 11:12
MA40433: 沒熄火沒下車,這樣別人移車會不知道? 12/24 11:15
沒熄火下車是指衝突原因 我發現他店門口對面有車位,我要停,但要稍微拉動一下旁邊的機車 此時後方有車要過,如果我喬車,後方車輛要等個三分鐘 於是我騎著車讓一邊(他的店門口),讓車先過約三到五秒鐘 然後我把車騎到他對面的車位停好 他衝出來指責我剛剛就算是會車也不准我停在那幾秒 我自知沒犯法,不理他,車停好就走了 他確定我完全離開不回來後 才把我的車拉出來,拍照檢舉後又把車移回去 不是說他移我車的時候我沒熄火沒下車 ※ 編輯: ckshchen (163.21.195.132 臺灣), 12/24/2021 12:10:18
kenryu: 建議轉去八卦板讓更多人看到 12/24 12:21
Aukillexz: 扯 高調 12/24 12:39
hihi29: 太扯了吧== 12/24 14:44
a19840715: 幫高調 12/24 14:50
essential015: 樓上 事主後來是停對面停車格被老闆惡性移車啦 12/24 15:26
a27588679: 有些人就是要講到鉅細靡遺他才看的懂 12/24 16:51
tomfurulund: 真的滿扯的 12/24 17:04
fdragon4: 又名雲門巷 像單行道說會車 你信不信 12/24 17:47
https://imgur.com/uehugDJ 我是不太懂啦 你認為我只講自己有利的 為什麼不看看新聞內文,他拿刀出來威脅人,罵別人髒話 或去看看google評論,有多少其他的人遇到什麼事,而他怎麼回應別人 就算你懷疑我講話避重就輕 把我的車從合法停車位拉到紅線拍照,栽贓讓我被開罰單是絕對的事實 你把重點放在我一開始是不是有做了什麼 那做了什麼就能做這些事嗎? 外送員停在社區,社區同意,就算真的是違停 檢舉就好了 拿刀出來威脅外送員,髒話辱罵 這到底有什麼要去硬要找一個他這樣做是可以的理由? 而且新聞內容就很明白 他會告人的 我之前什麼都不寫白就是知道這點 這次敢寫 我敢發在公開的地方 就是整個都拍得很清楚
Parinya: 不敢去消費 12/24 18:08
a27588679: "為了避免擋到後方車子通行"中文真的一堆人看不懂 12/24 18:12
※ 編輯: ckshchen (111.249.204.147 臺灣), 12/24/2021 19:57:56
DandyDALY: 看一下google地圖評論真的好精彩 12/24 20:59
ealleneee91: 沒有必要為了省幾元去吃啊 吃麥當勞都安心多惹 12/24 21:09
DudeFromMars: 人格堪慮餐廳會好到哪 12/24 21:20
iPhone3GS: 這很難說,有些人就是有好的技術,但很難控制其他行為 12/24 21:32
jellydepp: 「沒下車怎麼移車」?某樓認真?原po寫的很清楚,能看 12/25 01:18
jellydepp: 不懂我也是佩服。連噓兩次怕別人沒注意你閱讀能力很差 12/25 01:19
jellydepp: 嗎? 12/25 01:19
iPhone3GS: 很幸運錄影還在,一般收到罰單都過一個月 12/25 02:43
iPhone3GS: 早就因為硬碟容量不夠洗掉了,很難舉證 12/25 02:44
iPhone3GS: 以後停車後、取車前還是拍張照壓日期備用好了,累 12/25 02:50
ckshchen: 沒錯,我之前已經遇到一次,但錄影被洗掉了 12/25 06:51
cutesuper: 有些人真的跟文盲一樣 就準備停車下來喬空間也看不懂 12/25 07:14
stephanal: 推 12/25 09:22
Parinya: 恭喜賺年終了 12/25 09:37
lyk191947: 吃飯是開心的,不會為了差一點錢讓自己不開心 12/25 13:33
rax0601: 幫原po 補血,噓的人是眼睛有問題還是閱讀文章有障礙?事 12/25 15:35
rax0601: 情一碼歸一碼,拿刀出來恐嚇就先不對了,質疑被害者真的 12/25 15:35
rax0601: 很噁心 12/25 15:36
Scorpio17: 老闆很愛叫人吃大便= = 感覺他很詞窮呢 12/25 16:53
jcll: 被洗了那麼多1星還有4.0 12/25 17:02
Misako: 上面護航的怎麼講得出口啊,原po加油 12/25 18:31
fin64: google評論真精彩 看完覺得長庚真可憐 12/25 23:06
tfoxboy: 這麼壞 12/26 00:48
Parinya: 可賺年終 12/26 10:12
TsukimiyaAyu: 上一篇的護航仔jenoren怎麼不出來 12/26 14:17
cool10528: 身陷風險的不是客人是在門口暫停的人吧 12/26 15:54
ckshchen: 有些過去的事沒有確切證據的我不方便說 但我覺得客人也 12/26 16:00
ckshchen: 有風險就是了 12/26 16:00
antig: 幫推啦 當年我就說了不如吃麻辣鍋 根本飽板光明燈 12/27 20:07
nutta: 好扯 12/29 02:03
boringuy: 護航的不是看不懂,而是選擇相信他們認為的事實 12/29 15:19
kkkiii98: 笑死 早說這家老闆有問題 12/31 20:17
wellwel: 真不懂有什麼好護航的? 01/05 21:16
aaheecuv: 高 有點扯 01/06 22:20
tzongyao: 抵制爛店!! 01/14 19:27
iPhone3GS: 台北地檢署,露110偵28145號,妨害名譽,郭○獻,起訴 01/19 19:32
iPhone3GS: 9月的事12月21日偵結,11月做筆錄的可能要等一等 01/19 19:47
iPhone3GS: 紀錄一下還沒偵結 01/27 17:00
iPhone3GS: 北檢,霽110偵34821號,偽造文書等,郭〇獻,不起訴 02/10 05:08
iPhone3GS: 不知道檢察官是怎麼想的 02/10 05:08